中国银监会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业务范围的批复
银监复[2008]326号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及变更公司名称等有关事项的请示》(陕信发〔2007〕1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2号)、《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3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7〕18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你公司注册名称变更如下:
中文全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ANXI INTERNATIONAL TRUST CO.,LTD.
二、同意你公司变更业务范围。你公司本外币业务范围如下: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三)从事同业拆借;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你公司须按本批复及《信托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07〕4号)的要求修改章程,并报陕西银监局批准。同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四、你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后,应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所报实业投资清理方案和现有业务调整方案,清理、规范原有业务,按期完成实业投资清理,依据新办法开展业务,尽职管理存续信托项目,确保公司平稳运行。
五、你公司应自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和原金融许可证到陕西银监局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并根据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中国银监会
2008年8月13日
(ID:LUDAOWAN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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