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穿山甲功能性灭绝?我反对!!!
今早我睡了个懒觉。一醒来,就看到了一个题为《中华穿山甲功能性灭绝》的新闻,当时就彻底吓清醒了:
仔细一看新闻,发现内文说的是环保NGO绿色发展基金会宣布,中华穿山甲在大陆地区功能性灭绝。绿发会的论述如下:
“据绿会在广西、江西、云南、湖南、安徽、广东等中华穿山甲传统分布区域的实地调研,并结合绿会穿山甲保护项目合作伙伴、志愿者的红外相机野外记录和走访情况,近3年内,仅有效记录并查证到11只中华穿山甲,且在中国大陆地区长期未监测到中华穿山甲野外种群的存在。目前,除在中国台湾地区有1.5万-2万只中华穿山甲外,我国其他地区均未见或仅见零星个体存在。因此,可以判定中华穿山甲种群在大陆地区已极度稀少,呈功能性灭绝状态。”
我反对中华穿山甲在大陆地区功能性灭绝的说法。原因有二:
论断的证据不足;
可能导向的保护策略未必有利。
先说证据。因为缺乏总体性的数据,中华甲在大陆的分布情况不是很清楚。但近几年,国内还是有不少中华甲救助案例的。就我知道的,黄山区域去年几个月间连续救了两只,然后放生了。有救助,还不止一只,这说明当地很可能有一个小种群。我倾向于认为中国南部有零星小种群,它们分布于云南、广西的边境区域,福建、浙江、江西、安徽、广东的山地区域。
另外,绿发会没有拍到中华甲,不代表别人没有拍到。近期,华南某省的某个保护区里,红外相机就拍到了穿山甲的踪迹。但因为害怕有人偷猎,保护区甚至推掉了能作为政绩宣传的央视报道。结果一转头,有人宣布中华甲功能性灭绝了?
新京报报道里,也有专家对绿发会的提法有质疑:
“多位穿山甲研究者均对记者表示,判断一个物种是否已经功能性灭绝要格外慎重,需要足够的科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的曾岩博士对记者表示,‘中华穿山甲应该还到不了功能性灭绝的状态。根据去年红外相机以及零星观测到的数据,在华南地区可能还有能自我维持的小种群,但是特别小。’”
再说影响,这是我最忧虑的部分。话语的权威来自它避而不谈的内容,基于它未能做到的事情。宣布大陆功能性灭绝之后,中华穿山甲的保护策略会发生改变。怎么改呢?我们不妨顺一下,假设,现阶段国家将投一大笔资源到穿山甲保护上,有没有功能性灭绝的论断有什么不同:
大陆的中华甲没有灭绝:那么我们应该开始大规模的排查,去找到那些小的种群,然后用高强度的保护力量建立一个小保护区,甚至辅助一些迁地保护的手段,提升保护区内的数量,并完善人工养殖的实力。
大陆的中华产山甲功能性灭绝:那么我们应该改变策略,因为已经功能性灭绝了,那么理性的做法是放弃对野外种群的救助。我们更应该花更大力气再引入别的种群,花更大力气去做人工繁育。
再引入的话,能引入什么甲呢?中华甲在台湾有比较稳定的种群,越南也有种群但未必很稳,他们都不太可能抓野生的给我们野放。台湾的人工种群很小,特别金贵,给我们野放的可能性更加渺茫。
难道说要放生那些缴获的马来穿山甲,来个腾笼换鸟吗?这也太恐怖了……巧的是,绿发会的微信公众号刚发了一系列给野放马来穿山甲辩护、造势的文章,看来他们真的是想做这个事儿了。在中国除云南西南部以外的地区野放马来甲是一件很扯淡的事情,因为当地本来没有马来甲,这么野放相当于人为的制造物种入侵。
况且,那些零星的中华甲小种群还存在啊!我们难道真的要放弃它们吗?决不能!
现阶段的穿山甲保护确实有很大问题,需要更多的关注,需要更大的投入,需要更果决的行动。我认为这样的关注、投入、行动,应当聚焦于那些还没有失去的野外小种群。
我们应当这么做:
马上、立即、立刻、当即展开摸底大调查,搞清楚哪里还有野生小种群;
建立保护区,严格保护这些找到的小种群,杜绝盗猎;
如有需要,展开迁地保护,让基因库接近的小种群聚集在一起,科学增大某一地的种群密度,提高繁殖效率。
中华穿山甲其实是一种适应性极高的动物,中国南方的森林本来就是它们生活的沃土。我们需要的,是给它们一个不折腾的可能性,它们就能够恢复。
我们应该相信中华穿山甲,不要放弃最后的机会。
注:题图是野生青年陈老湿在给他救助的中华穿山甲称重,不是贩子在卖。别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