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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Concession修正案解读】9.19之前递交887的申请人须回澳才能下签,485则不需要

迷途未远 澳洲移民小知识 2021-07-23

关于9月19日实行的移民法修正案Migration Amendment (COVID-19 Concessions) Regulations 2020,对485和887签证做了一定的修改。规定了在concession period期间,485和887即可以在境内,也可以在境外递交申请,且规定了下签时可以在境内也可以在境外。


但是,有一点非常需要注意的是:9.19之前在境内递交的887,下签时,是必须回到澳洲境内才会下签的。485则不需要。本文就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是移民法修正案原文的下载地址: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Details/F2020L01181/Download


大家下载好后,请翻到最后一页,可以找到如下文字:



关于887签证


由上图红色框内所示,Part 2部分的新的立法,仅适用于9月19日及之后递交的申请。这个Part 2,讲的就是887签证(如下图)。这意味着9月19日之前递交的887签证,还是要使用之前的法律--就是申请人下签时必须在境内。9月19日及之后递交的887签证,才允许下签时人在境内或境外都可以。


下图内容可以在修正案文档第3页找到


所以,在9月19日之前已经递交了887签证的人,如果你现在打算回国等下签,是不会在国内下签的。如果你实在觉得在澳洲待得无聊,一定要回国,理论上当然也还可以。但你的case在审理到时,签证官会发邮件让你回到澳洲才会给你下签。而由于疫情的原因,目前临时签证持有人是无法进入澳洲的,因此就只能等疫情结束之后(且那时如果你签证还有效的话),才能回来澳洲然后等下签。


另外,移民局官网也明确的作出了这样的说明,大家可以在移民局官网找到如下内容(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visas/getting-a-visa/visa-listing/skilled-regional-887#About):



在此强烈建议在9.19之前递交887的申请人,不要回国!onshore递交的签证,回国之后导致一直不下签,这样的悲剧已经非常多了。特别是碰到189/190/491的couple申请人,境内递交签证后,其中一方回了国,导致分居两地,一直下不了签。这些都得等到国境解封之后才会下签的,而什么时候国境能解封,目前谁也不知道。可能要等到疫苗大规模上市了才行。



关于485签证


根据前面第1张图的绿色框,Part 5的item 38(讲的就是485下签时,申请人的位置问题)适用9月19日之前或之后递交的申请。下图是Part 5的item 38的内容,就是规定了485下签时,申请人可以在境外。


下图内容可以在修正案文档第13和14页找到


因此,无论是9月19日之前还是之后递交的485签证,只要是在concession period期间(现在就正处于concession period期间,什么时候结束目前还不知道,将来移民局会另行立法规定结束日期),485下签的时候,申请人既可以在境内,也可以在境外。因此,境内的毕业生,如果在9月19日之前已经递交了485签证的,且最近就打算回国一段时间的,大可买了机票就回国,然后在国内等下签。之后485的2年有效期会从入境开始计算2年。


本文就分析到这里,大家可以下载法律原文自行验证。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相关问题或办理相关业务,欢迎扫码联系作者(作者为澳洲注册移民代理,移民牌照号码:180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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