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宝华山公司、曾宪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首次退赔方案的公告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关于宝华山公司、曾宪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首次退赔方案的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江西宝华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曾宪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填平补齐原则,以生效刑事判决、补充鉴定意见认定的应退赔集资参与人及金额为依据,依法作出首次退赔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赔对象

1.本院(2021)赣0732刑初115号刑事判决书、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赣07刑终45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仍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2019年12月31日后自行接受退赔到位的不再纳入此次退赔对象;

2.判决后,依程序确认的赣兴会鉴字[2020]1102-3号补充鉴定意见书认定的仍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二、退赔计算方法

1.本次待退赔资金37156122元

2.本案应退赔总额95841995.89元刑事判决书认定仍需退赔集资损失124186707.2元2019年12月31日后自行接受退赔到位274人的判决认定损失金额30423899.72元+判决后认定的集资参与人损失金额2079188.41元)。

3.本次退赔方法。以本案应退赔总额为基数,确认本次退赔比例为38.7681%(37156122÷95841995.89),以集资参与人损失金额为基数计算得出各人应发金额。2019年12月31日后自行接受退赔但仍有集资损失的100名集资参与人,自行接受退赔金额大于、等于应发金额的本次不予发放;自行接受退赔金额小于此次应发金额的,按填平补齐的方法计算本次实退金额发放;其余人员按比例计算出的应发金额予以发放。


三、其他事项

在本次退赔的同时,本院已依法对江西宝华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曾宪忠的其余财产同步启动评估拍卖,加快财产处置变现,具体情况详见本院发布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也可关注本院微信公众号。后续退赔进展情况以本院发布公告为准。


四、咨询电话

0797—5313347

0797—5313208

0797—5329387



2023年6月15日



来源|执行局                        编辑|谢小丽审稿|胡   颖                        签发|钟国树



推荐阅读

1.兴国惠民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2.兴国法院“错峰执行”之清晨行动——高兴镇3.江西省材广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4.兴国中胜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5.关于兴国惠民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选任结果的公示6.兴国法院双周工作速览(5.17-6.6)

兴国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您对兴国法院在廉洁、效率、作风方面有任何意见建议,请拨打赣州中院民意受理中心热线0797-8312368。期待您的关注支持,您的“满意”是我们前进的方向动力,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满意”的司法服务!

祝您和您的家人、朋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