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某处度假村,随着假期临近结束,旅人们陆续散去,不知何人将一狗一猫遗弃,眼看着我成为最后一个收拾行李的人,在此期间,我平日并未招惹的一狗一猫,忽然将我死死缠住,不管从那个方向偷偷向外溜,它们总能在我离去前从背后将我抱住,用它们的爪子,温柔而坚定的揪住我的衣服,用它圆溜溜的眼睛,发出哀求……等从这种反复纠缠中惊醒过来,原是南柯一梦,披衣起身,怅然若失,不由想起少年时代与各种动物之间的情感纠葛,按照时间顺序,它们是一只黑狗、一只黄猫和6只白兔。
黑 狗
10岁那年,父亲将中间用一道齐肩高的土坯墙临时隔出的1.5间房,交给他的弟弟,然后收拾全家物件,装满两架子车,就全家起营,向陕豫交界地带的大山深处出发了,记得一辆架子车上还绑着蒲篮,里面放两只小凳,是我两个小妹一路的座位,母亲和姐姐随车步行,而我和7岁的弟弟,要担当苦力,沿途推车。
迁徙车队翻山越岭行了3日,方才抵达目的地。先是临时租住在两户村邻的房子里,不久盖起三间新瓦房,把家安在大山的一处褶皱里。
至今我在谷歌地球上还能找到那座房子。一天我在下河湾发现一只出生不久的小狗,显然是遭人遗弃的,大概嫌弃它是母狗吧,就将它抱回家。我给它取“黑女”,遭到母亲反对,理由是她小时候曾被大人叫过 “黑女子”,经过多次讨论,全家最后决定叫它小黑。
尽管如此,在后来的日子,只有我一人叫它小黑,其他人总是用我的名字作定语用狗作宾语称呼它,也就是把它视为我的私随,就是谁给它喂食过,也总是说“我给你的狗喂过了”。
一年后它已长成大狗,随我上山下河,奔跑左右,或者在我放学时,飞扑过来,用它黑亮的眼珠子,欢喜的看着我,身前身后摇尾巴撒欢子。
这时父亲已经轮调相邻的另一个公社当书记去了,一天他领两个同事来家里做客,其中一个客人见到我壮实的小黑,起意要吃狗肉。
父亲大概觉得无甚好菜的招待客人,心有愧疚,只是讪笑,不说话。父亲不说话,全家其他人就是站出来反对,也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
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个饥荒的年代,在不久前曾经人相食的岁月,人命尚贱,一狗又算什么?谁家的狗最终又能逃脱沦落人的饥饿之口的厄运?
作为的狗的法定主人,一个孩子的抗议,只能引起那个公社武干的哈哈大笑。
眼看着在动用一切努力阻拦无果后,在小黑绝望的叫声中,我只能躲进屋后一座废弃的石灰窑里,哭得死去活来昏天黑地,把一个少年的悲伤与绝望全部化作无尽泪水……仿佛我躲起来,就能躲开这场生离死别,直到那个公社武干将我的狗杀死,吃完。
其间姐姐不断来屋后给我报信,让我知道悲剧的进展,你的狗已被勒死了,你的狗已经被剥皮了,你的狗已经被煮熟了,你的狗已经快被吃完了,你现在要不要也来吃几块……姐姐的每次报信,都换来我更大声也更无助的哭泣。
我在屋后整整哭了一天,直到父亲的同事离去。
黄 猫
黄猫是父亲用一条面袋装回来的,一天他回家,笑眯眯的喊我过来看,我蹲下身,他慢慢放开口袋,发现有什么东西无声落地,定睛一看,是一只全身金黄色的小猫。
我心中欢喜,伸手去捉,这厮一个纵身,已离我数丈。此后的3年,我家半夜少了老鼠啃板柜的声音,多了黄猫悦耳的叫声,全家人生活在二维空间,独它在三维空间来去自如。
在这三年里它已长成大猫,但全家人谁也不能接近它,回想起来,它出口袋的瞬间,是离人的距离最近的一刻,它不离开我家,也接受喂食,但不允许任何人与它之间的距离小于三米。
你前进,它跟随,你停止,它也停,你返回,它后退,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无论用何种方法,这三米距离总不能缩小。
我15岁那年,父亲已调回县城工作,读高一的我,一天在返家路途,在一个叫三条岭的盘山公路上,与驾驶一辆嘎斯卡车的姑父邂逅,无端哭了起来。姑父借此劝说,父亲决定搬回原籍。
房子作价500元卖给了公社信用社。启程的日子定在春节前夕,全家已开始整理物品,计划装满一辆卡车。在这些日子里,我翻出那几年自制的各种木枪木刀高跷等,这些打过很多仗的宝贝,我能踩着奔跑的高跷等等,大概已无须带走了,我唯独忧虑的,是黄猫如何带走?直到后来想出一条妙计,这才开始安睡。
启程前夜,全家人围坐在火塘边,我按计划撤走楼梯,把特意准备的那根长竹竿,斜着靠在楼口。果然,当全家人准备睡觉时,黄猫也从火塘边后退,准备上楼,它发现有一根竹竿,很自然的顺杆爬楼。
当它爬到一半,我突然向前,伸手把竹竿扳离,竖在当空,以为它就此会进退维谷,而我能顺杆捉猫。但事情并非如我所料,当竹竿刚被扳离,黄猫一个纵身,凌空飞跃,呼啸一声,扑上楼去也!
就在这一声惊心动魄的呼啸中,手握竹竿的我,无声流泪。
时至今日,它飞离时利爪在竹竿上蹬出的撕扯声仍清晰在耳。黄猫与我的纠葛,在无声与呼啸之间,在欢喜与哭泣之间。
它无声而来,呼啸而去,我欢喜开始,流泪而终。
我知道我永远失去这只猫了。此后几年,碰到山里有人来县城,他们告诉我家人,那只猫还在,它没有离开那座房子,总在房前屋后的山上,晚上能听到它的叫声,他们说它个头长得很大,已经变成一只野猫了。
白 兔
一个奔跑在放学路上的少年,顺手在路边掐些槐叶或苜蓿、白蒿之类的野草,两手抱着满怀的鲜嫩葱绿回家,用野草喂过兔子,才去灶台找自己的饭碗。
这个养兔少年就是我。
一对长毛白兔是堂弟给送的,一公一母。堂弟饲养兔子,动机与少年洛克菲勒养兔目的相同,剪兔毛、积兔粪、卖兔皮、卖兔肉,积攒钱财。我养兔子,则完全是因为喜欢,手上捧着两只刚出窝的小兔,就像捧着两朵轻盈雪白的棉花,心中涌起无限的欢喜。
兔子大概是我见过的最温顺可爱的动物了。我学着堂弟的样子,在我睡觉的窗下,修筑了兔圈。如今想来,半间为暗,半间为明,当代监舍的构造不就是完全抄袭自我的兔圈吗?
两只雪白无暇的兔子,在我欢喜的目光注视下,逐渐长成大兔,有一天我惊喜的发现,兔圈里多了4朵滚动的白棉花,原来它们生了4只同样长着长毛的小白兔。
放学回家后,我会长久的趴在兔圈边,看着这2大4小的6朵棉花在追逐欢闹,看着这幸福的一家6口,也把我的少年时光带入永恒的温柔祥和,仿佛世界永远就是这个样子,人生永远就是这个样子。
第二年的夏季的某天,傍晚开始下大雨,放学后我没法回家,就挤在住校生的宿舍里过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放学,我照例一路奔跑,沿途顺手采集野草。当我抱着鲜绿,脚步欢快的回家时,发现母亲等人站在门口、路边,好像在等我,但都不说话,个个神色异样。
我扭头一看,发现兔圈门大开,圈墙毁坏,而我的兔子不见了。
再一寻找,我发现门前雨后的湿地上,已经布满兔子的脚印,同时发现了一种更大的动物掌印,蹲下身更仔细的看,发现泥地上,脚印间,沾着无数根雪白的绒毛。
我站在那里哇哇大哭,我知道,在昨天的雨夜,这里发生了一场长时间的生死搏斗,兔子一家6口,俱已丧生。
如果兔子能像猪和鸡那样遇险就叫,家人也会施救。
可它们只能无声奔逃。
在恐惧的奔跑中,它们给我留下满地兔毛和密密麻麻的脚印,每个脚印都记录着它们的无助与绝望。
我哭了很长时间。
也就是这一天,一个少年在心中发誓,今生再也不饲养任何动物了,避免与之建立亲密关系。
大学时读叶圣陶的《四只猫》,我知道少年的我,做出了与叶圣陶相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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