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猪局长”的其他个性轶事
最近网上热议“局长爱杀猪”的特殊嗜好,使我回忆起十多年前曾看过的这个贪官落马新闻。该局长就是广东韶关公安局长,如今我还记得亮点有四处。
其一是他的名字叫叶树养,树叶当然靠树养活,这没毛病,但键盘自动跳出的竟然是“也属羊”,该贪腐局长是否属羊,不得而知。
其次记得他在向党忏悔时说,他高中毕业前都没穿过内裤,穷苦出身,如今很对不起党的培养。家穷就不穿内裤?这是什么淳朴家风?鄙人童稚时期见过穷家,有晚上不点灯的,有吃饭不要菜的,有吃菜不放盐的,论到穿衣,那是直接没裤子穿,一家人只能掩身于被窝,一条“公裤”,谁出门谁穿。当然那被窝也破烂不堪,不成体统。叶树养有长裤穿,有学上,已经不算很穷了。
再次是他的贪腐有目标,有限度,属于“有限贪官”,例如他将目标定为为了6000万元,比王总的“小目标”还要小,多了不要,其中“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在资金分配上男女平等,这在一向重男轻女的广东农村,殊为难得。
最后记得的是他的贪腐事迹别具一格,堪称个性贪官,智慧贪官。新闻里说,他想收钱,就自己对外放风,称你给叶局长送钱,此事肯定可以办成,过不久果然就有人上门送钱,收钱办事,决不食言。例如某次抓到一香港籍毒贩,他就自己对外放风,如果给叶局长送1200万元,肯定就能放人。没几天时间,这风就吹到了毒贩团伙耳朵,于是叶局长果真就收到了送上门的巨款,金额如前。而毒贩也因事实不清为由,得以开释。
当时新闻里倒没说他有杀猪这种特殊嗜好。上述亮点至今都能一一回忆,如果说了他爱好杀猪,鄙人一定也不会忘记。看来这位局座大人,还真的是一个个性贪官,在多如恒河沙数的贪官群体中,特立独行,与众不同,将自己铭刻于历史。
写完这段,怕记忆有误,特意上网查了,还是没见说爱好杀猪的事。但最新消息是,2016年,局座叶树养已经由无期减刑为25年了。他生于1956年,今年才63岁,余刑仅剩22年,出狱有望,只是那时已经85岁,耄耋之年,估计是拿不动杀猪刀了。
人物简介
叶树养,男,汉族,1956年8月生,广东新丰人,1976年4月参加工作,原中共韶关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利用其担任韶关市新丰县县委书记、韶关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期间,伙同堂外甥姜海文先后11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叶树养单独或与姜海文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64万元、港币880万元,个人实际占有人民币936万元,港币880万元。
2008年12月27日的《广州日报》报道:广东韶关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涉嫌受贿千万被移交检查机关处理。令人吃惊的是,这位群众印象中威严的公安局长,却有一个特别爱好——杀猪。更有个别基层领导为投其所好,在其下来检查工作时备好肥猪供其“小试身手”,8年里共杀了3600头猪。
一位基层民警向记者回忆了一次杀猪经过:“猪在楼后被捆好后,连刺几刀,未中要害。猪挣扎,久不断气。旁人上来,补上一刀,猪死。”由此可见,局长大人尽管相当热衷于杀猪,可技术确实不咋的,也就是图个娱乐,远没有我刚才想象的那么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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