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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开出首张网约车罚单,合法经营是底线!

小韩很酷 小疆有话说
2024-09-02
近日,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存在19起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该局开出首张网约车《行政处罚决定书》,金额高达51.5万元!这一举措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为网约车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看似是一起简单的行政处罚案件,实则涉及到网约车平台、司机和行业法规之间的复杂关系。

运输证是对车辆资质的认定,关系到网约车运营安全,重要性不言而喻。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网约车运营必须具备的相关证件,规定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
对于网约车平台来说,作为提供服务的主体,有责任确保其服务符合相关法规,并对司机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无论是出于对乘客安全负责,还是保障司机利益不受损,平台都应严格把关,绝不能“糊里糊涂”“装聋作哑”。如果平台在司机注册时,既未对“双证”作出明确要求,也没有相关的风险提示,那么最终只能“自食恶果”。

对于司机来说,车主有义务确保自己具备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合法资质。如果车主抱着“只要胆子大,月入一万八”“抽空赚点外快,给车辆办证不值当”的侥幸心理“顶风作案”,那么他们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买单。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双证合规的司机来说也很不公平,不同的起跑线却享受着同样的资格,不仅会扰乱行业的发展秩序,严重的时候还会引起极端竞争的现象。

此外,对于这一事件,我们不应只停留在对责任主体的指责上,更应关注到当前网约车行业法规的完善和执行问题。当前法规对于网约车平台的运营有着明确的规定,包括对司机资质的审核、服务的规范等。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有一些网约车平台和司机铤而走险,违规经营,将合规化当作一纸空文,这种行为最终只会害人且不利己。

由此可见,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需要平台、司机、行业的三向发力。乌鲁木齐市的首份罚单只是推进网约车全方位合规管理背景下的一个小小真实写照,不仅仅是在新疆,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在大力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对违规的平台或司机,该停运的停运,该处罚的处罚。只有我们各方共同努力,大家才能出门放心、乘车安心。(作者:小韩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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