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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听证显温情 司法救助暖人心
司法救助上门听证
11月8日,佳县人民检察院前往佳县刘家山乡张家堡则村开展上门听证,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陈景林主持。
此次听证会主要是对一起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进行审查后,对被害人家属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从基本案情、国家司法救助的原则、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理由和审查意见等几个方面做了充分论述。被害人高某陈述了案件发生后家庭面临的困境,希望得到司法救助的迫切心情。听证员们就申请人困难情况、是否救助,案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及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发表了意见。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对检察机关这种举行上门听证开展司法救助的做法予以充分的肯定。
敲开百姓门,暖了百姓心。开展检察上门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体现。下一步,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工作的职能优势,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应救助尽救助”,把暖心检察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切实把群众的“揪心事”变成“暖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来源:第三检察部 文字:高 鹏 图片:刘世湖
编辑:武 稳 校对:何茜玲 审核:高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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