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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宣传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佳县人民检察院、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佳县人民法院、佳县公安局等单位共同在人员密集的中心广场开展“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
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摆摊设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袋、现场解答法律疑问等方式,向来往群众耐心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宣传消费者维权途径以及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并积极引导群众在发现食品药品等领域违法线索向检察机关举报,现场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宣传活动结束后,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各餐饮店、商店超市现场执法检查,佳县人民检察院全程监督,执法人员仔细查验商家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销售不合格产品,排除安全隐患,倡导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监督领域和范围,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第二检察部 文字:武娟娟 图片、编辑:武稳
校对:何茜玲 审核:高永刚
消费者权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