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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的故事丨这件事,对男女的伤害都将无法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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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生命需要你我救助!



中国每年被堕掉的胎儿数量超过1300万,而这仅仅是有统计的,实际数量可能还不止。这是什么概念啊?做个比较,我国2018年出生的人口为1500多万,每年被残忍杀害的胎儿可能不少于每年出生的婴儿!这还不可怕吗?我们不能救救他们吗?那是生命啊!那么多条生命啊!总有人会说,反对堕胎侵犯了妇女的人权,但那些可怜的小生命连生存的权利都被剥夺,为什么没人去可怜他们?有人会说,还没结婚怕生下来麻烦,那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断绝婚前性行为?反对堕胎绝对不是对女性权利的侵犯,相反,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


以下转载自一位女性的自述:



*23%的堕胎者会经常遇到与堕胎有关的幻觉(这个我还未有过);

*35%的堕胎者经常感受到那被堕胎孩子的来访(这个我有梦到他来过);

*54%的堕胎者经常会做与堕胎有关的恶梦(我有梦到,他说我被拦腰捏碎了);

*69%的堕胎者会感到一种可怕的“疯狂”感受(这种“疯狂”的感受几次让我想要自杀);

*73%的堕胎者经常会回想堕胎那一刻的经历(经常回想);

*81%的堕胎者常想念被堕胎的孩子(是的,我经常会冷不丁的想起他);

*61%的堕胎者开始或增加酗酒(是有一段时间特别想喝酒);

*65%的堕胎者常常有自杀的念头(常有);

*77%的堕胎者觉得自己变得不能和老公或男朋友沟通(确实有这种感觉);

*69%的堕胎者明显失去性欲(是的);

*81%的堕胎者时常哭泣(是的)。


堕胎的危害——科学兼实例证明

我们宣传部门不负责任,没有把堕胎带给女性的心理、生理的危害讲出来,一切都是稀里糊涂,让中国女性在稀里糊涂中受害。


我发现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堕胎的害处以及后遗症知之甚少!不要说我们这些没有结婚或者是那些未成年的,就是我们长辈也未必知道多少!


我问过我身边许多学习医学的朋友和同学,也听到一些让人心寒的事情!


一般来说,年龄不超过20岁女孩子(特别是16-18岁的),她们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成熟,如果这个时候堕胎一次,对身体的危害影响极大,以后她们患许多妇科病的几率要比正常的女人大好几倍。怀孕随便乱堕胎不止危险性高,而且还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遗症;高雄市小港医院近来就接到3例因堕胎不完全,子宫腔内残留胚胎骨头或组织而造成不孕。


医师表示,随着性观念的开放,有越来越多不预期的怀孕案例,甚至还有所谓“九月堕胎潮”,不过人工流产会造成出血、发炎、子宫腔黏粘等不孕后遗症,严重时还会死亡。



台湾高雄市立小港医院近来更发现3个罕见的人工流产后骨头残留造成不孕的案例。


第一个案例一名24岁的林姓妇人,婚后一直不孕,医师进行超音波检查发现她的子宫内有类似子宫避孕器的异常显像,但是林姓妇人并没有装置子宫避孕器。医师进一步以子宫镜检查发现子宫腔内有一块残留的胎儿骨头,询问之后发现,原来是病患6年前未婚怀孕,在怀孕4个月时接受人工流产,医师推断应该是当时流产所造成的后遗症。


第二个案例是一名26岁的李姓妇人,4年前因为胎死腹中接受人工流产,之后出现异常出血和痛经,但是李姓妇人并没有注意,近日是因为怀疑自己不孕而到医院接受超音波检查,同样被医师在腹中发现有子宫避孕器的异常显像,经过子宫镜检查,医师从李姓妇人的腹中取出7块胎儿的骨头。手术后异常出血和痛经的情况也就此消失。


第三个案例则是一名20多岁的妇人,同样因为不孕接受检查,结果发现子宫内有已经钙化的胚胎组织,医师询问发现她在7年多前还是青少年时,曾经一度怀孕8、9周,然后接受人工流产。

陈圣忠说,子宫腔内骨头的存留,通常会造成妇女子宫异常出血、月经量多、痛经和不孕,曾经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如果出现上述症状,就应该特别注意。


如果女人堕胎超过三次,你可以去问问那些经验丰富的妇科医生,她们会告诉你,你可以怀孕,但你以后很难再生出Baby!Baby会在你怀孕7-8个月自动流产!因为堕胎超过三次以后,女性的子宫口已经阔开,加上现在条件好,营养好,婴儿都比较重,子宫拖不住婴儿,自然流产!


有一次有个大学二年级的女生,已经堕胎过三次,第四次的时候,她对医生说:我要把孩子生下来!医生对她说已经不可能了,她当时大哭起来!


还有很多,我不说,一个例子就说明问题!


而且堕胎还带来一种严重的隐性心理疾患,美国科学家研究,堕过胎的妇女患抑郁症的比例高于没堕胎的三倍。堕过胎的妇女的自杀率竟然高于没堕过胎的妇女五倍。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研究表明,堕过胎的妇女,意外死亡(车祸、被杀等)的几率也高于没堕过胎妇女三倍……


堕胎为什么会这样,科学界也没明确的结论,科学家很奇怪,许多堕胎后果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比如堕胎跟车祸以及盗匪奸杀有什么关系?因此大为头疼。


许多人认为堕胎是严重违反宇宙自然意旨的事,冥冥之中自然有感应。而且世界上大多数民族都相信有婴灵的存在。婴灵就是堕胎小儿的灵魂。据说,一个生命能投生为人是很难的事,当这个魂神好不容易进入母胎,成为一个人形,而竟然被轻易而且残忍地搅碎吸出,婴灵哀怨不去,总是追扰着母亲,他们在多维空间中有能量进行破坏,这是堕胎妇女万事不如意的根源。 


朋友,你还别不信,你看看我下面说的有没有道理。


这是一个沉重而又不得不面对的话题。特别是最近几年,堕胎的人群快速增长,越来越趋向年轻化,随意化,常态化,很多年轻女性多次堕胎,随意堕胎,根本不当回事,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无知无畏一只脚已经踩进地狱了,却还不知道害怕畏惧。


世界各大宗教都反对堕胎,佛教更是禁止堕胎,胎儿尚未做任何恶行,就被终止生命。就像一个无犯罪记录的人,被判死刑,还是被自己最亲的人伤害,这种痛苦冤屈是非常大的,极难化解。若选择堕胎,堕胎之后男女双方,即刻就被各种业障包围缠绕,短时间内根本无法走出困境。世间的法律或许可以逃脱惩罚,因果的业力绝无漏报的可能。杀生直接的果报是短寿多病,而伤害无辜的小生命,果报更是从重从快。女方身体很快就会出现各种难治的恶疾,男方事业极速衰败。现世的果报已经触目惊心,来世的果报更加惨烈。


特别是现在的堕胎,多数是未婚堕胎,造的恶业更大。未婚堕胎包含2种恶业,邪淫和杀生。牵连至少5人,男女双方,胎儿医生护士。男、女、医、护、一损俱损,四个家庭受到波及伤害,一个众生失去生命。



从自然规律来讲,妇人十月怀胎产子是一种自然现象。在怀孕期间,人为的强行暴力破坏,终止孕程,严重违反了自然法则。自然规律是万事万物正常运行的保障,违反自然规律就是违反天道,逆天者快速衰亡。天体中行星运行有自己的轨道,偏离轨道就会和其他行星碰撞爆炸,人体也是一个小宇宙,体内运行也有特定的规律。


从人伦道德来讲,子女和父母是有很深的因缘。动物界的众生,尚且虎毒不食子,作为人类又怎么可以为了自己的一些私利,去伤害自己的子女。亲手伤害子女是人伦道德的悲哀,失道失德。


这些堕胎原因,并不成立

1.经济原因


很多人堕胎是出于经济原因的考虑,其实这是很错误的观念。子女来到家庭,父母给其房子住,供其读书,供其饮食,给予财富。等于在不停的布施,布施房舍,布施衣服卧具,布施饮食,布施财富,这种全方位的布施会极大增加父母的各种福报,在往后的几年果报逐渐呈现,财富会不断增加。供其读书,布施智慧,父母智慧也会增加。而这种全心全意的布施,完全出于无私的奉献,慈悲心的流露,果报自然极大极强。


反之若堕胎,则失去了这么好的激发善心、无私布施奉献的机会。如果以一个小孩从出生到去世为60年计,他这60年的福禄寿就被剥夺了,父母的福禄寿自然全部损减。若多次堕胎又无忏悔心,又无大福德,基本就和贫穷困难,多灾多难,短寿多病形影不离了。


2.希望延迟抚养孩子的时间


这也是错误的观点,基本上第一个孩子来这个家庭是报恩还债的,你把他堕掉后,下次怀孕想再生下乖巧的小孩几率,在无大福德力的支撑下几乎无可能。你认为上天会把一个个福德乖巧孝顺的小孩,让你一次次的堕掉吗?


大家可以去观察,堕胎之后,再次怀孕生下来的小孩,基本都是报怨讨债的。除非堕胎后诚心忏悔做大福德,否则极难生出乖巧的子女。


3.工作学业原因


有些人堕胎是因为:如果有小孩,则会影响工作或学业。但是事实正好相反。


古代做官的把得到报酬叫做“俸禄”,广东方言把发工资叫做“出粮”。事业的成败很大程度决定于“禄”的多少。若堕胎,假设小孩能活60岁,他60年的禄就被剥夺了,你工作中决定难以升职,若多次堕胎,基本就和长期失业挂钩了。


学业:小孩稍大之后就会接受教育,你剥夺他生命,等于剥夺他生命中应有的一切,包括应有的受教育机会。


如果生下小孩后暂时影响你学业,但是将来因供养孩子读书,果报上会增加智慧,并极大可能将再次出现受教育的机会。况且要衡量一下,是生命权大还是学业大。而且不管你受多好的教育,堕胎就会变愚痴,因为身心上的破坏,并且你让别人失去受教育的机会。

而大部分人读书都是为了找个好工作,堕胎后大量损减福禄,没有了福“禄”怎么找好工作?


果报呈现


现世的果报,最直接的就是短寿多病,短期就会呈现,身心痛苦。


若未婚堕胎,邪淫杀业果报集中爆发,将生不如死痛苦不堪。长期被各种无量烦恼缠绕,若不忏悔清静罪业,勤修福德,根本无法走出困境。来世还少不了惨烈的杀业苦报。


希望天下男女,切勿堕胎。莫造恶业,广修众善。已经有堕胎业的男女,要诚心改过,修大福德早日走出困境。



所以先建议男性,请爱护你身边的女孩子,不要因为贪图一时快乐,给女孩子造成一生的伤害!同时更建议女孩子多多爱护自己!


不管男的还是女的,你将来要结婚,不管你们是谁爱谁更多还是彼此相爱,有天你们想要一个Baby,可是你发现你的老婆或者自己不可能有你们自己的Baby,不知道做何感想?



堕胎究竟有多残忍

一开始我也不明白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以及一切宗教都极力反对堕胎并在法律禁止堕胎,我现在算是悟到点什么了。不知道中国什么时候颁布禁止堕胎法?广告上多少医院标榜着所谓的“无痛人流”,让接受手术的女性安心,但胎儿呢,胎儿不会感到痛吗....... 你了解腹中胎儿被钳子一块块镊碎的感受吗?你不觉得这么对付自己的亲生骨肉很残忍吗?


堕胎被默许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人们看不见堕胎手术对腹中胎儿的影响。电影《无声的尖叫》(播送堕胎时子宫内的情形) 引起很多争论,经过审查后被电视台禁止播送,因为它使人情绪沸腾。


这部电影剖视一个十一个星期大的女婴被堕胎时的情形:


这部电影用新的音波技术,让我们看见一个孩子在子宫内的轮廓,她在挣扎,但是无法反抗抽吸器,于是头部被撕掉,跟着你看见死去的孩子被肢解,头部被压碎,然后逐块被吸走。


看过这部电影的人,没有人还会讲无痛的堕胎。执行这堕胎手术的一名医生也不忍看完这部影片,他马上冲到播放室的外面,虽然他曾做了几千次堕胎手术,他以后再也没做过一次。


大部分的堕胎是在前十二个星期内进行的,胎儿仍然很小,可以用一个强力的抽吸器把他吸出,这个抽吸器的能力是普通家用吸尘机的二十五倍。这个方法叫做抽吸割除术 (suction curettage),抽吸器的力量撕裂或者绞拧胎儿的身体,将肢体逐部撕开,直至只剩下头部来。胎儿的头部太大,不能从吸管中通过,所以堕胎的人需要用钳子插入子宫内,攫获这个单独漂浮的头部,然后将它钳碎,直至能够通过抽吸管,那么头部也就被挪走。


尼芬淳博士描写这个过程说:基本上,胎儿是被砍碎,然后用抽吸器吸出,出来的时候只是一堆的肉碎。


许多发达国家及大多数宗教都极反对堕胎。但有很多女性是拿堕胎不当回事的,竟然有很多女孩子用堕胎来减肥丰胸,简直是寻死行径。许多医生也不负责任,根本不讲堕胎的危害,让女性在稀里糊涂中受害。


当抽吸管在子宫内转动,胎儿四周的膜和液体马上被抽走,那小小的生物也被撕裂,最后,连接于子宫表皮的胎盘也被拔出。有一本手册封这一阶段的堕胎作如下的形容:无论何时察觉有物质流入管内,活动就会停止,直至它全部流出,然后又继续转动,在整个抽吸割除术过程中,你会看见混着血的粉红色组织,一点一点的通过塑胶管流出。


另一个堕胎程序叫做D&e「扩张和吸取」(dilationandevacuation)。这个程序通常用在第四到第八个月。子宫颈被扩大,插入子宫的不是抽吸器,却是手术钳(好象大工具钳),把胎儿的身体夹着,逐部拧掉,一块一块的取出,然后将脊骨和头颅骨压碎拔出,另外用一把割除器或者锋利的椭圆形刀子刮干净。


在D&C「扩张不和割除」(dilation andcurretage)手术中,这把刀子被放置子宫内转动,当碰上障碍物,刀子就集中刮擦。换言之,胎儿的手臂可能被割走,腿部被割走,面部被砍碎,头部被砍掉,身体被肢解,切断为很多细块,然后身体各部分和胎盘被抽吸而出……


将胎儿身体有计划地砍碎的技术名词是「分碎术」(morcellation)。这些手术都有很多潜伏的危机,如果堕胎手术是将胎儿切割或者抽吸,身体各部分必须谨慎地被重新凑合,证实整个婴儿都在子宫外,因为胎儿的任何部分如果被留在子宫里,会有感染病毒的危险。1978年,一份呈交「双亲计划协会」(Association Planned Parenthood)医生的报告,对D&E技术有如下的形容:


「为了减轻子宫口的损伤,胎儿被分成细块抽出,因为胎儿头部的尺寸和形状,通常是最难被压碎和拔出的,工作人员要数点胎儿的每一块骨胳……」


另一个堕胎手续是「盐水法」(Saline method),就是盐毒法,是用在第四到第七个月,是1970年代最常用的方法。


这个手术是用一支三吋半到四吋的针,从母亲的腹壁插到羊膜囊(ammioticsac)中,抽出200mm的羊水,然后以一种强度的浓盐水替换。在这个程序中,胎儿是把盐吞掉,在盐中「呼吸」,基本上,胎儿全身的皮肤被盐熨伤,慢慢被毒死,于是母亲开始分娩,排出一个死的、烧伤了的,和枯萎的婴儿。偶尔有些婴儿在这个手续中幸存,生下来就有严重的并发症,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婴儿的组织和器官都因出血而破坏,动脉静脉破裂而在身上留下巨大的青肿。


其它堕胎办法是用前列腺素(prostaglandin)激发的。前列腺素包含一些贺尔蒙类的化合物,当被注射或使用在子宫肌的时候,可以损坏胎儿的血液循环,剧烈的收缩,然后被排出。因为前列腺素不是对未诞生的胎儿直接有毒,这样的堕胎方法结果比盐水法产生更多因打胎失败而出生的胎儿。打胎失败使医药工作人员十分麻烦,尤其是母亲:「婴儿为生存奋斗,喘不过气来,到处抽动乱移,使母亲难忘,在观看这些婴儿死亡之后,当时的情景会在脑中不断的重复,母亲会有一段自责的时间。


通常,如果孩子出来而仍然是活着的话,他们就让他饿死,也有把他勒死或者杀死的。


事实上,因为这些堕胎办法非常难忍受,所以才发明D&E,就是为了要避免打胎不成功的问题。趁胎儿还在子宫中「隐藏」,把他切割,压碎,或者毒死,结果仍是致命的,只是对母亲和医药工作人员而言,没有那么清楚可见。不管如何,它对医药工作人员的影响仍然是一样的。例如:


在夏成夷的麦德茂(McDermott)和查亚(Char)报导:「护士们觉得自己代替了其它城市中的地下堕胎者,和他们一样,亲手去把婴儿(他们所用的字,形容那些排出的胎儿身体部分,或者仍然温暖的胎儿,有时甚至还在呼吸)切片或砍碎。」……


医生们也在所难免。很多国家都报导,愈来愈多医生因为内疚而沮丧崩溃。


还有一个办法,叫做子宫切除术(hysterotomy),用在六到八个月期间,这个办法和剖腹产术(Caesareansection)只有一个不同之处,整个手术是为了谋杀婴儿,不是为了救他。这个手术是把肚子切开,直入子宫,取出婴儿,不照顾他,让他死去,或者早在母亲体内先勒死他(婴儿是不能在子宫外被勒死的)。一旦婴儿是在子宫外,他不可以被杀死;否则医生就犯了谋杀罪。按照法律,他只可以被饿死。


一个小小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对待生命我们没有权利这样做,也许只因为你我一时的错误,其实很多时候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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