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需谨慎,保险价更高。
也有很多人都想的是,等体检报告出来以后再去买保险,看看自己的身体状况怎么样,再决定要不要买,或者是买什么,不知道正在看这篇文章的小伙伴们是怎么想的
买前体检,似乎是大家都愿意去干的一件事。
不知道这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里,觉得有病才去买吗?还是知道是什么病更放心?
很多人都在等待着体检的结果。
结果,体检出来的问题,开始纠结了,告知,还是不告知呢?这是一个问题!
今天的文章先讲结论:
如果要买保险,最好不要先做体检。另外,别没事儿一点小不舒服就去医院,留下一堆记录。啥事没有,却给买保险带来了麻烦!
今天的文章来源于跟可爱的用户深入接触后,觉得有必要写这篇文章来跟大家仔细聊一聊这个话题。
我们先来聊聊,知道自己有问题,但没有告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保险法里所的很明白,这是投保人的义务,对于未履行这种义务的后果也在法律说的。
很明白,在第五条和第十六条中都有清晰表述,但是,法条都不是人话,吃瓜群众看不懂。
在这里跟大家解释一下,知道自己有问题,没有告知,分为故意不告知,和过失不告知,故意不告知非常好理解,但是过失不告知。。。这是得了失忆症吗?还是故意没想起来。
不管是哪种没告知,如果被发现,那么保险公司会不赔钱,故意和过失的唯一区别在于不赔钱的时候退不退保费。
于是,就有人说,我是真的没想起来啊,嗯,如果你认真看了投保单中的疾病告知列表,一般不会想不起来,因为,提醒的太到位了,所以这不是借口,这也不是你过失不告知的借口。
当然,第十六条中还有一条更耐人寻味的说明: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就是有名的“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的销售培训老师,代理人,都利用这一条跟客户讲,你可以不告知的,熬过两年就好了,那个时候保险公司必须要赔钱
呃,保监会会这么无底线的向着投保人??
保险法会有这么明显的漏洞给大家钻??让大家犯罪还有法律支持??
我们来看一下保险法设立的愿景: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包括投保人,但也包括保险公司,如果投保人利用不可抗辩,去钻空子,甚至骗保,保监会是不会允许的,毕竟,诚信,是保险契约的根本。
十六条中说,保险人2年以后知道的,不得解除协议,应该赔付,在现实中,保险公司一般只有在理赔出险时才会进行背景调查,通常超过了2年,但为什么那么多的官司中,投保人败诉的还不少,或者是保险公司有充分的理由不按时赔付。
嗯,文字解读总是一件复杂的事情,要揣摩人心,萌主知道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遇到这种出了疾病告知问题的“非标准件”,处理的方法一般一个字:“拖”,如果客户实在一哭二闹三上吊保险公司不厌其烦,可能最终会赔一些钱出来,但想赔到保额,要么等,要么不可能,对于这种案例,投保人一般占不到太多便宜,因为,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的不告知,保险公司只要掌握了证据,这事儿的主动性就反过来了。
我们能从保险法中找到什么样的依据的,想来想去,一,只是说保单有效;二,没说要赔付多少,有说要100%赔付保险金吗?没有。
很多人说,保险公司凭什么调查我的病历,我很多年前的病史都能被调查到吗?咳咳,一般在理赔的时候会签署一份授权书,授权保险公司可以调查,调查。。。
所以,只要有记录,瞒不住~~
所以,只要你知道,就不能不告知,当然,现在的医院,有些病会过渡解读,或是体检中心为显示自己的专业性,会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感觉三十多岁的人的体检报告,问题都会有一页,那这些是要全部告知吗?
一些保险公司核保中不去考虑的病其实是不需要告知的,但普通的代理人并不知道什么应该说,什么没必要说。
说到现在,我们来聊聊今天的主题
如果不知道,也没有在保险公司有任何证据,不告知当然没有问题啦
这个时候买保险没有任何风险
毕竟,绝大多数的疾病初期都没有什么明显的征兆
或是,你不舒服的那些地方,其实就是无痛呻吟,硬要医院下个结论,带来的就只有无尽的不方便
再说说,如果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都告知了会有什么结果,麻烦呗,保险公司的核保老师估计也很郁闷,这么点病,说了还要看,或是要你提供进一步的检查报告以证明你说的是真话,而没有隐瞒病情的严重程度,于是,接下来,体检,补材料,就是这么麻烦。保险公司在知道的情况下一定要摸清楚所有的问题,降低自己的风险。
说到这儿,劝大家要坦荡一点,如果已经生病了或是有问题,或是根本自己觉得不大的问题,在买保险的时候还是要严肃对待的。
比如:遇到的一个案例
客户说自己有胃炎,被拒保了
萌主在想,胃炎最多也就是加点费,怎么会拒保呢?
后来一看,哎呦,哪只是胃炎,胃溃疡、息肉、炎症,一样不缺
当胃炎+胃溃疡放在一起的时候,保险公司内部的危险指数蹭蹭上涨
客户还不以为然,不就是个胃炎嘛,凭什么给我拒保
拒保记录就这么产生了。
不过,这种拒保记录不会影响其他公司的核保结果,因为,每家公司的核保标准是差不多的,除非未来病治好,重新体检,就算告知保险公司过去有拒保记录也不怕。
这个案例说明了一个问题,大家觉得一点都没事的病,保险公司特别看重。
比如,甲状腺结节、乳腺纤维瘤、地贫,现在感觉是个人都有。。。太多了
完全不影响生活,但是,就是会除外,就是这么任性。
因为,甲状腺癌占保险公司赔付比例好高,又根本不会有什么不良结果
就算得了也就几万块钱就切了就治好了,99%都不会转移
被保险人得了甲状腺癌还能赚钱
保险公司觉得委屈啊
从以上案例中也可以得知,就算甲状腺被除外了,也没事,几万块钱谁出不起
所以,别因为被除外一个甲状腺就哭天喊地,没啥大不了的,保险公司确实是从大数据中得出必须严格对待的结论的的。
温馨 提示:并不是所有查出甲状腺结节的情况都不能买重疾哟~ 只有特定甲状腺结节才买不了重疾~,详细可以找小编了解
温馨提示:并不是所有查出胆囊息肉的情况保险公司都拒保哟~有的情况保险公司可以除外胆囊息肉相关并发症保险责任,接受客户购买~
环境污染、不合理的饮食习惯、生活压力大等因素使得重大疾病年轻化,处在高强度工作压力下的都市白领们的健康状况着实令人担忧。特别是癌症低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已经不是新鲜话题。
目前31岁至60岁已成为重疾高发年龄段。其中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脑中风的发病率逐年上升,发病人群现出年轻化趋势。保险专家也曾指出,这类重疾高发群体的经济状况一般还不够稳定,一旦大病来袭,社保无能为力,高额的医疗费用很容易击垮现有的生活堡垒。
同样是50万保额、交20年的传统重疾险,25岁时每年保费不到一万,35岁时每年保费就要一万多了(贵3-4千,前提是标准健康体),40岁之后买重疾险,交的总保费都比保额差不多了,而且保额过高就会被要求体检。小白也看到很多朋友,考虑到父母的年龄大了,想给父母买份重疾险孝敬二老,但是50岁之后买重疾险,交的总保费跟保额差不多了,而且保额大于20万就会被要求体检,此时买重疾险意义也不是很大了,所以大家应该趁年轻的时候够买重疾险。
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越来越繁忙,严重缺乏锻炼,生活压力也越来越大,很多事情都不是自己能够掌控的,饮食上大烟大酒、大鱼大肉、晚睡早起仿佛都是常事。很多人年纪轻轻可身体却像老年人的身体,身体各项指标开始超标,而女性朋友晚婚晚育,也伴随一些妊娠期异常指标,而这些异常指标都对够买重疾有着不小的影响,可能会被加费,责任除外,甚至保险公司拒保。加之现在重大疾病呈现年轻化的趋势,所以不要等到身体有异常了才想起买保险,到那时保险公司也唯恐避之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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