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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申办中国签证流程和材料的通知

一、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2年6月17日起,中国驻比利时使馆调整赴华工作、商贸、访问、探亲等类别签证办理要求。更新后的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1. 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bio.visaforchina.org/BRU2_ZH/),打印表格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2. 签证申请人本人按预约时间亲自前往布鲁塞尔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
3. 递交申请材料
(1)在线填写的申请表;
2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3在比利时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在比利时第三国公民);
4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
5其他材料(见下表)
签证种类
适用情形
材料要求
Z字签证
赴华工作人员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Q1字签证
(家庭团聚)
Q2字签证
(短期探亲)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如申请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S1字签证
(长期探亲)
S2字签证
(短期探亲)
复工复产人员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②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如邀请人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申请S2字短期探亲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中国驻比利时使馆要求提交有关辅助材料。
M字签证
F字签证
赴华从事商贸或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的人员
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邀请函
二、上述签证均通过布鲁塞尔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具体流程、办证要求、办公时间、收费标准等请径向该签证中心咨询。
地址: No.109 Rue Neerveld, Woluwe Saint-Lambert 1200, Bruxelles
咨询电话:0032(0)27750888  传真:0032(0)27750880
电子信箱:brusselscenter@visaforchina.org
三、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申请人无需预约,仅需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的在线填表系统,提前填写并打印申请表后,直接向中国驻比利时使馆提交申请材料。
四、如此前发布的涉及上述签证申请的有关通知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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