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女子用毒品治疗头痛 从此走上犯罪道路
近日,陕西省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蒲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提起公诉,在法律的严惩面前,蒲某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案情回顾
家住宝鸡市金台区的蒲某某一直患有头痛病,跟朋友闲聊时,朋友告诉她毒品可以缓解症状,吸一点是没关系的。蒲某信以为真,便萌发了吸食毒品的念头。感受到毒品的“神奇疗效”后,蒲某就经常吸毒。自此走上了买毒吸毒的道路。
2017年10月3日,蒲某某的好友尚某某毒瘾大发,打电话央求其帮忙弄点毒品,蒲某某经不住好友再三请求,遂将自己吸食的毒品分出一小包卖给尚某某。此后,尚某某又先后两次以同样理由打电话给蒲某某,蒲某某每次拿出一小包毒品卖给尚某某,第三次交易时蒲某某和尚某某被侦查人员现场抓获。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蒲某某贩卖毒品的行为触犯了该条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女子因结交了一帮吸毒的朋友,以所谓的医治头疼为由,走上了吸毒的道路。在此过程中,在他人再三请求下,蒲某将自己购买的毒品卖给他人,并加价出售,造成了毒品的扩散,已经涉嫌贩卖毒品罪。根据《刑法》第 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启示人们,毒品百害而无一利,为了自己的健康,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能吸食和沾染毒品,更不能置法律于不顾,进行贩卖运输。非法买卖毒品就是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综合自:宝鸡新闻网、宝鸡宝鸡市人民检察院(ID:bjjc0001)
警方提示
吸食毒品不但违法,对人的伤害极大。吸食毒品会导致人体正常机能被破坏,情绪失控,作息紊乱,对健康也会造成巨大的破坏。不要听信毒品能治病的蛊惑言论,吸食毒品不仅严重摧残人的身心健康,甚至会危及性命。请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要让自己和家人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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