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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锅中国不背!国家禁毒办:中国不是美国芬太尼类物质的主要来源

9月3日,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表示,自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以来,中方未发现制贩走私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中国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强调,中国不是美国芬太尼类物质的主要来源。

当天,禁毒办向外国驻华执法及警务联络官、中外媒体通报了中国芬太尼类物质管控情况。据介绍,为解决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近期研究拟定了相关配套法律文件。同时,国家禁毒办部署了在全国范围开展芬太尼类物质集中摸排专项工作。


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表示:“(专项工作)深入摸排生物医药基地和化工园区,核查涉及芬太尼类物质的重点企业和重点人员,清理非法制造芬太尼类物质的风险点。公安部部署清理整顿互联网上涉及芬太尼类物质的信息,删除网上芬太尼类物质购销信息,切断网上联络交易渠道。国家药监局部署开展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合法芬太尼药品的管控。”


为严防芬太尼类物质走私出境,本月2日,中国国家禁毒办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邮政局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在12个省市开展为期3个半月的行动。刘跃进指出,“国家邮政局颁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推动寄递企业配备安检机1.5万余台,并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海关总署加大对重点口岸出口货物的查缉力度,着重查验出口重点国家的货物。”

近期有美国官方机构指责中国是其国内芬太尼类物质泛滥的主要来源。对此,国家禁毒办的通报称,中方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控越来越严,美国内因吸食芬太尼类物质死亡人数却越来越多,这表明中国并不是美国内芬太尼类物质的主要来源。刘跃进指出:“根据美方提供数据,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共查获芬太尼类物质走私案件229起,缴获芬太尼类物质536.8公斤。其中来自中国的案件只有17起,缴获5.87公斤,分别只占总数的7.4%、1.1%。美方仅凭查获的有限的几个邮包就宣称其芬太尼类物质主要来自中国缺乏依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此外,从案件情况看,中美两国缉毒执法部门多年来合作侦办的芬太尼类物质案件十分有限。2012年以来,美方向中方通报的芬太尼类物质走私案件线索仅6条,成功破获案件3起。中方向美缉毒执法部门通报涉芬太尼邮包信息383条,美方仅就个案向中方反馈了核查结果。

刘跃进表示,有美国知名媒体分析报道称,美国爆发芬太尼类物质滥用危机,其自身因素是主要原因。他援引有关媒体报道说,“美国人有使用阿片类药物的习惯,占世界人口总数5%的美国人消费了全球80%的阿片类药物。大型药企为维持可观经济利益,资助专家有倾向性研究得出阿片类药物无害的结论,药店大力兜售、医师滥开处方,形成完整利益链条。”

刘跃进表示,厉行禁毒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和坚决主张。中国政府愿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深化合作,推动建立平等互信、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务实开展情报交流、线索分享和联合侦查,着力推进芬太尼类物质国际共治,共同分享毒品治理经验,携手解决禁毒难题。


来源:禁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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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太尼,适用于各种疼痛及外科、妇科等手术后和手术过程中的镇痛;也用于防止或减轻手术后出现的谵妄;还可与麻醉药合用,作为麻醉辅助用药;与氟哌利多配伍制成"安定镇痛剂",用于大面积换药及进行小手术的镇痛。

作为强效麻醉性镇痛药,芬太尼适用于治疗疼痛和手术镇痛,镇痛效果约为吗啡的80倍。但同时它又是“实验室毒品”的重要成分。2019年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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