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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夜间错时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对产生臭氧的前体物(VOCs)防控,进一步削减VOCs排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4月15日,由生态环境局局长刘雪峰带队,大气科和执法大队参加,对我区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开展夜间错时执法检查。
检查组检查了二工区3家企业,重点查看了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记录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行,生产区域无明显异味,但也发现了部分企业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效果不佳,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检查组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在夜查中,检查组积极落实环保“五步法”,践行“管理有要求,服务无条件”的工作宗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