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慧如说法,打卡365 | 今日一题
今日一题
排污单位需要拆除环境保护设施的,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慧 如 说
排污单位需要拆除环境保护设施的,应当在拆除三十日前,报市或者区环保部门同意,并停止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环境保护设施需要维护、修理或者出现故障而暂停使用的,应当立即向市或者区环保部门报告,并停止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禁止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排污单位需要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应当在拆除或者闲置三十日前,报市或者区环保部门同意。
等 你 来 答
等你来答:排污单位需要拆除环境保护设施的,应当在拆除前多少日内,报市或者区环保部门同意?
(欢迎大家互动留言,答对题目就有机会获得一份小惊喜。)
☞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丨金山区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一周总结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