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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5日,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其中,开展尾矿库污染防治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的重要内容。


11月13日,由生态环境部主办的长江流域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暨危险废物联防联控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如何破除“悬在头上的风险”,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会议上,长江流域沿线省市积极交流经验,讲述各自的探索和成功做法。




全面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经生态环境部调查发现,全国尾矿库数量大。长江中上游的多个省份都是矿产开发集中区域,尾矿库数量多且分布集中。一些地区尾矿库邻近重要河流、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一旦发生污染事故,极易造成严重影响。


在陕西,大多尾矿库临河依谷而建,若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易对秦岭、汉江、嘉陵江及渭河的生态环境和水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尤其是个别县(区)尾矿库还紧邻河南、四川、湖北等省,一旦尾矿库发生泄漏事故,极易引发流域或跨省污染等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无独有偶,长江流域其他省市同样面对此类问题。为此,各地采取措施,加强督导,压实责任。


江西将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对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年度考核。


江苏专题召开全省尾矿库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部署尾矿库汛期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和污染防治工作。


对尾矿库现状做到心中有数。在陕西,每一个尾矿库都有自己的“大头照”,通过绘制空间矢量图件,详细载入尾矿库坝址、四至边界、回水池等重点构筑物的地理坐标,使每一个尾矿库清清楚楚落在图上。


浙江借势借力,通过实施“五个结合”,即与土壤详查、清废行动、隐患排查、部门协同、环保督察相协同,准确摸清尾矿库家底,协同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


重庆市则启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系统”,实施尾矿库企业预案备案网上申报、备案,建立应急预案管理数据库,实现预案动态化管理。


面临挑战和困难,各地因地制宜一一破解


今年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席卷中华大地;夏季,水患来袭,四川、江西、湖北多地告急……这无疑给尾矿库污染治理出了一道道难题。


直至8月上旬,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才基本结束防汛任务。为完成既定任务,当地生态环保人刚下堤,又上“库”,一边重建家园,一边推进22家尾矿库治理。在艰难状况下,当地拿出专项资金,抽调专班、聘请第三方环保机构,开展“一库一策”编制审核及治理。通过三个月的努力,最终跟上了治理进度。


作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数量最多的云南,对少数环境风险较高、管控难度大的尾矿库,采用异位处置等措施,彻底消除风险。甘肃制定符合尾矿库流域环境风险特征的典型事件情景应急处置方案,并初步形成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而在四川,以省内岷江、嘉陵江等流域为单元,以包括涉尾矿库在内多种类型污染为重点,实施“天府行动·2020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问题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各地因地制宜,点对点突破。


湖南将铅锌等有色行业尾矿库作为治理重点,加强对重点尾矿库尾水排放及下游监测断面的监督性监测;贵州积极整合科研资源,大力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安徽将70座重点尾矿库全部纳入全省生态环境预警监测,切实防范重金属污染物向周边土壤和水体扩散和渗透。四川联合5部门成立尾矿库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将尾矿库治理纳入全省矿山矿企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为解决地方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云南专门成立技术指导专班,实行分片包干,任务清单式管理,点对点联系对接,帮助指导各地精准识别环境风险点,规范开展风险评估、预案编制和防治方案制定等工作。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80%以上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是由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为此,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从源头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川滇黔渝签订协议,共管共治“废物”


尾矿库污染治理的话题才刚刚告一段落,西南4省市又开始了危险废物的战略合作。


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川滇黔渝生态环境部门借此机会,签订了《关于建立长江经济带上游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4省市将在危险废物处置体系、转移快审快复机制、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响应机制、危险废物跨区域联合执法制度和危险废物监管协调会议机制等5个方面开展深化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突发环境事件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因处置能力及地理位置等原因,需要跨省市应急转移处置的,经双方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后,可先行转移处置再补办相关手续。同时,还将携手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以废酸、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联合开展跨省市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基于此,4省市还签订了《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旨在通过简化跨省、市转移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起具有西部特色的川滇黔渝“白名单”机制。


此外,川渝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还签订了《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共建“无废城市”合作协议》,共同谋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建设规划,解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 ”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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