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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如说法,打卡365|今日一题
今日一题
在上海范围内,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哪些活动?
慧 如 说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排污口;
(二)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所;
(四)设置畜禽养殖场;
(五)危险品水上过驳作业;
(六)向水体排放生活垃圾、污水;
(七)在水体清洗车辆;
(八)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容器和包装器材;
(九)冲洗船舶甲板,向水体排放船舶洗舱水、压舱水;
(十)在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的淀山湖、元荡内从事投饵养殖;
(十一)向水体排放其他各类可能污染水体的物质。
等 你 来 答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可以在水体清洗车辆?
(欢迎大家互动留言,答对题目就有机会获得一份小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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