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邀请您来当参谋
2000年以来,我区按照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以项目化推进方式,滚动实施了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擦亮金山“生态牌”名片,助力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金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了《金山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使本轮计划的编制更加符合金山实际、顺应金山百姓期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征集列入本轮计划的项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9日。
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金山区临桂路2430号金山区生态环境局综合管理科,邮政编码:200540
2.邮件:305707336@qq.com
金山区2021-2023年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擦亮金山“生态牌”名片,助力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根据《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金山区当前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和新特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两区一堡”战略定位、“南北转型”战略要求和“上海湾区”城市品牌建设目标,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为载体和引领,持续优化区域生态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两山”理念,推进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强化源头防控,推进各领域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坚持质量核心,实施系统治污。以解决生态环境瓶颈问题为导向,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城乡并进,补齐生态短板。坚持城乡融合,补齐生态短板,推进城乡一体化。针对环境问题严重的地区,持续推进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完善执法监管,发挥好长效管理作用。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多元共治。建立健全高标准、高水平的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健全政企民良性互动机制。强化区、街镇(园区)各职能部门的区域协同联动,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形成全社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到2023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地表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主要河湖水质断面优于Ⅲ类(含Ⅲ类)比例完成市级下达任务。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稳定在8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绿色发展水平继续提升。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碳排放强度、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进一步扩大。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100%。
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水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分别降低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态空间应保尽保,做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到2023年,湿地保护率达到11.2%。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十四五”末分别达到16.5%和9.51平方米。
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更显成效。深化“环保五步工作法”,健全政府、企业、公众主体责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积极性,初步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格局。
二、水环境保护(组长单位:区水务局)
注重“三水统筹”、“人水和谐”,以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为目标,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完善,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恢复河道自然生态体系。
(一)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缓冲区安全
严格落实《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缓冲区内流动风险源和周边风险企业的监管。
(二)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新江水质净化二厂二期工程(7.5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枫泾水质净化厂三期扩建工程,进一步提升全区污水处理能力。大力推进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及问题管网修复。
(三)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有序实施《金山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推进区域海绵城市建设。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污染。推进老旧小区、道路广场、河道水体、公园绿化等进行绿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到2023年,3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四)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按照“查、测、溯、治”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加大入河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到2023年,基本完成镇管以上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启动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
开展河湖生态治理。加强区域中小河道水生态修复,完成紫石泾(中运河-张泾河)、张泾河中段及山塘河东段河道整治工程。加快实施美丽乡村型生态清洁小流域,为建设幸福河湖水系和深入实施河长制提供示范引领。
推进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深化跨区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推进跨省(区)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
(五)加强河口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规范入海排污口和入海河流管控。对入海排污口进行溯源排查,建立“一口一册”管理档案。将入海排污口纳入日常监管,完善入海排污口的监督检查和监控措施。加强对与海连通河道的整治和监测,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推进河口及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实施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开展海岸带及滨海湿地生态修复,落实海洋工程生态补偿修复,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提升海洋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对金山区区域内沿海环境风险较大企业的环境监管,提升风险企业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加强与海警机构的执法协作,建立海陆联动、部门协同的环境执法机制,加大入海排污口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岛保护、沿海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执法力度。
三、大气环境保护(组长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以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改善为目标,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重点聚焦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统筹能源、生产、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区域联防共治。
(一)优化能源结构
发挥节能与减排的协同促进作用,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持续扩大清洁能源利用规模,构建清洁、多元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分行业、分领域大力推进光伏发展,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等。结合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
(二)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源头替代。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及有机液体储运销、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六大领域24个工业行业,4个通用工序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一厂一策(2.0版)”综合治理,到2022年完成治理247家,实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19年下降10%以上。全面加强对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建立完善《金山卫地区空气特征污染物报警溯源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到2023年,公交、巡游出租、通勤、环卫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充电设施、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任务。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基本完成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管。对属地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已标注的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进行核查。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污染防治。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快淘汰更新未达到国二标准的机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督检查。加快低压岸电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岸电设施覆盖率。
(四)深化社会生活源整治
持续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房工地、房屋修缮等各类工地监督管理,确保在建(符合安装条件)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加强扬尘在线监测执法,督促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文明工地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全区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强化道路保洁力度,到2023年,城镇化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6%以上。
持续加强社会面源管控。健全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开展重点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2022年前,储油库收发汽油过程应改造为底部装油方式,新增运输汽油的油罐车不得配备上装密闭装油装置。加强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监督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5%。推进汽修行业达标整治,汽修涂料采用低挥发性涂料。强化油烟气治理的日常监管,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持续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四、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组长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聚焦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土壤(地下水)风险管控。
(一)有序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
按照市级要求,配合完成土壤环境监测网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有序开展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地力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出具耕地地力情况年度监测报告。持续开展地下水考核点位和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二)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实施土壤保育工程,加大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力度,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强化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加强河道底泥还田、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的源头监管。健全农药(兽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及农用塑料薄膜回收和处置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农业生产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
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 业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及拆除活动备案制度,强化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主体责任.基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开展高风险企业地块及工业园区(以化工为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周边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 评估地块污染状况及健康风险.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对已发现的非正规堆放点,严格按照标准落实管控措施,并完 成堆放点整治。
(三)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
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园地的保护力度,开展地力与环境质量双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实施受污染耕地、园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大严格管控类耕地、园地用途管控力度。持续开展林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立林地分类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对拟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对符合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业生产条件要求的,建立复垦农用地管理档案,纳入农用地分类管理。
(四)强化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
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修复-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加强对受污染场地、敏感目标周边土地再开发利用的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时序。严格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等土地流转管理制度,配合市局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结合土壤污染集中治理修复基地模式,探索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开发建设”应用试点。
(五)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开展工业企业、运输公司、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等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渗改造。加强对地下工程建设或地下勘探、基坑开挖等活动的监管,防止建设工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开展报废矿井、钻井、地下水监测井、水文地质勘探井、供水井等排查登记。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地下水隐患排查,逐步实施污染风险管控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组长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开展固体废弃物管理。深化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管理,严格管控危险废物风险。着力提升各类固废收运、处置和循环利用水平。
(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大力弘扬垃圾分类新时尚,优化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管理模式,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不低于95%。全面实现源头分类投放点建设标准化,形成大件垃圾分类投放、预约收集、专业运输处置系统。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环节均有实质性进展。建立商品包装物、快递包装物减量及回收机制,提高包装物减量及回收使用率。加大净菜上市工作推进力度,降低湿垃圾产生量。倡导光盘行动、适度点餐,并将落实情况作为餐饮服务单位文明创建的指标体系。
(二)完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体系
加快推进金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500吨/日焚烧),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相匹配的收运物流体系,合理配置湿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及泊位,继续推进可回收物集散场建设,完善两网融合体系。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和资源化处置管理。推进区级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场所建设。提升本区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强制使用比例。
(三)提升固废危废管控水平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推动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集中收集模式,强化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六、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组长单位:区经委)
以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环境政策体系为抓手,推动产业布局空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领域的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实现工业绿色发展。
(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压减低技术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等一般制造业企业,到2023年完成一批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继续构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
(二)加快推进重点区域转型
推进传统产业园区绿色升级改造,制定金山二工区转型升级发展方案,推动产业低碳化、绿色化发展。加快规划保留工业区外化工企业和零散化工企业布局调整。
(三)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推动能源、建材、化工、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四)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围绕污染防治和绿色节能发展需求,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工程咨询、新能源服务、环境治理、再制造等领域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
七、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组长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以农业绿色生产、农村生态宜居为导向,努力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农业废弃物治理,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美丽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一)持续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对照《金山区养殖业布局规划(2015-2040年)》要求,持续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场开展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提高畜禽粪污精细化管理程度,完善适度规模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到2023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
(二)加强水产养殖业污染控制
建立标准化水产养殖场,推广高产高效、绿色生态的水产养殖模式和养殖技术。着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到2023年,规划保留的水产养殖场实现尾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三)加强种植业污染控制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在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 粮食自给率的前提下,持续推进耕地轮作休耕,扩大绿肥种植面 积。转变施肥方式,调优肥料结构,鼓励应用配方肥、缓释肥、水肥 一体化、长效氮肥、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品种,缓释肥应用面积达到35000亩次,计划每年巩固蔬菜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2480亩次。大力推广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技术,减少化肥表面流失。到2023年,完成同步侧深施肥作业面积48000亩。持续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计划每年巩固9000亩。推进高效植保机械应用,优化、指导高效植保作业机械的配置。到2023年,自走喷雾机、无人机植保作业覆盖率达到80%。
(四)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完成生态循环示范区创建。建立12个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加大绿色食品认证的工作力度,稳步提升绿色食品供给率,到2023年底,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20%以上。
加强农业废弃物治理。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回收率保持在100%,年处置率达到100%。优化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加大秸秆在肥料、饲料方面的利用规模。到2023年,粮油作物秸轩综合利用率达到98%。推进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挥果蔬种植基地的消纳能力,蔬菜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蔬菜园艺场蔬菜废弃物堆肥自用基本全覆盖。建立以镇为单位的农膜和黄板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全量回收。
(五)提升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以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开展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推动中小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完成46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区域、分阶段推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老旧设施提标改造。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不断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湿垃圾就地处理。加快完成农村公厕提档升级。以乡镇为单元,集中连片区域化治理,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到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监督监测,并将监测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开展农村水体、农田灌溉水水质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排放的跟踪监测。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结合乡村网格化管理平台,确保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置。进一步强化农村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监管,加快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
八、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组长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统筹考虑城区和镇区的绿化建设,推进“绿地、林地、湿地”融合贯通和协调发展,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推进生态网络空间建设
加强公共生态空间建设,完善以“郊野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微型公园”为主题的城乡公园体系。加快推进金山海洋公园、枫泾郊野公园、朱泾郊野公园、廊下郊野公园、金山片林郊野公园、吕巷水果园、金山森林公园、漕泾滨海生态公园的规划建设。依托新建单位绿化的规划设计和既有单位绿化的拆墙透绿工程,推进单位绿化开放共享。开展街心花园建设和改造工作。强化立体绿网建设,利用围墙、屋顶增加绿化覆盖面积。强化实施骨干绿道网络和特色道路建设。持续推进林地生态扶育,加强公益林、经济果林、生态廊道林地等建设,完成林地开放试点建设2个。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推进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二)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以“绿盾”行动为抓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部门共享的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小微湿地等湿地保护。加强新生湿地培育、保育和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质量,重点推进漕泾镇水库村湿地生态修复项目。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监控网络。开展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强化本地物种保护。
九、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组长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在上海市2025年实现碳达峰的目标指导下,以节能增效为主要手段,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一)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
根据市级部门制定的本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计划和路线图,积极贯彻落实相关举措。制定金山区碳达峰行动方案。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碳排放管理工作。视情开展碳中和试点研究。配合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能源管控中心和数据中心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二)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继续推进余热利用、高效电机、变频调速、高效保温等技术,鼓励电力、化工、电子、医药等行业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工作,支持工业企业加强内部能源运行动态监控,推进生产过程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精细化管理。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协同城市更新工作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节能市场开放。
(三)推进低碳发展和示范创建
持续深化和推进低碳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第三批低碳社区申报等工作。积极推动低碳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碳资产管理、碳核查等服务企业,探索市场化减碳新模式,提高节能减碳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大能源审计、节能审核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十、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组长单位:区发改委)
按照“源头减量、循环使用、再生利用”的理念,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引领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绿色转型,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水平。
(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探索实践园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管理创新模式,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利用新技术助推绿色制造业发展,实现现有循环化园区的提质升级。
(二)提升重点领域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进一步健全“两网融合”体系,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
(三)培育绿色低碳生产方式
提升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水平,优先选择便于回收和循环再利用的材料及设计方案。积极推广再生产品和再生材料使用。采用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培育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积极开发推广绿色设计产品。
(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积极培育全社会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等源头减量。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国 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大力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物资资源循环利用。结合“15分钟生活圈”建设,完善慢行设施,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持续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重点领域绿色创建活动,提升餐饮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十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组长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深化“环保五步工作法”,构建具有金山特色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深化企业主体作用、更好地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以高质量监管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进一步夯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双主任”制的高规格、跨区域、多领域的协调架构,统筹做好监管检查、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督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完善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三级推进机制,重点强化组长单位的专项牵头作用。开展街镇(园区)基层环境治理试点示范,推进基层环境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辖区内全要素、全领域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做好国控、市控监测站点建设的前期协调及建设运行保障。推进臭氧观测能力项目建设,弥补中小尺度的大气复合污染监测能力的薄弱环节。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辐射环境监测和重大活动保障能力。
加强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正面清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及生态修复执行机制。拓展运用走航、无人机等新型技术,探索创新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手段。
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拓展 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和公共服 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加快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强化智能场景开发应用,提高生态环境的监测预警、执法监管和处置应对能力,提升精准治污、精细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智慧环保管理水平。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实施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企业生态环 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强化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监测监管。
(三)完善市场治理体系
推行环保“领跑者”制度,有效激励企业自主提升环境绩效。积极推推进第三方环境服务试点,在工业园区、街镇和重点领域开展第三方诊断、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社会资本市场准入条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管理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利用第三方从业机构信息平台,严厉打击不规范的市场行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绿色环保项目贷款。积极储备并申报绿色环保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发债范围,债券资金向绿色环保项目倾斜。
(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健全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探索环保智库、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扶持骨干优精企业,做大做强一批环保行业龙头企业。
(五)加强区域协同协作
坚持共保联治、共建共享,在区域之间、条块上下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深化区域协同合作、整体联动、补位补缺,形成狠抓落实、善作善成的强大合力。深入推进与上海石化、平湖等地的“五方联动”机制,推进杭州湾北岸化工带的一体化管理。继续以党建为引领,依托金嘉平“两山议事堂”、“水事议事堂”等平台,进一步密切三地协作,加强跨区域污染联防联治。
(六)完善全社会共治体系
加强企业责任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推行重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制度,规范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向社会公众开放。强化全社会监督。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自治作用。鼓励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构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构建全民护水体系。依托“我们慧蒋环保”等宣传平台,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科普教育。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