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历史文化研究》微信版第118期
我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区管理体制复杂多变,不同王朝的地方行政管理层级有的实行二级制(即相当于今天省管县),有的实行三级制(即相当于今省、地级市、县),元代实行四级制。无论二级制或三级制,地方一级政府驻地通俗地说就是今天的省会城市。元代的情况比较特殊,本文将元代的地方二级政府驻地视同今天的省会城市。
宣城为地方一级政府驻地,即相当于今天的省会城市,第一个王朝西汉、第二个王朝东汉,省级政区地名丹阳郡,始设于西汉元封二年(前109),终于东汉中平五年(188)实行州辖郡,历时近300年。
汉王五年(前202),高祖刘邦建立汉王朝,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度与封国制度并举,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实行郡(含王国)和县(含邑、侯国)二级行政区划。西汉元封二年(前109),武帝刘彻撤销了原位于今江西省境内的庐江郡和浙江省境内的鄣郡,将庐江郡东部的4个县并入鄣郡,改鄣郡名丹阳郡,郡城由今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安城古城村迁至今宣城市政府驻地。《宋书•州郡志》载:秦鄣郡治今吴兴之故鄣县。汉初属吴国。吴王濞反,败属江都国。武帝元封二年为丹阳郡,治今宣城之宛陵县。又按汉丹阳郡县十七:宛陵一、於潜二、江乘三、春谷四、秣陵五、故鄣六、句容七、泾八、丹阳九、石城十、湖熟十一、陵阳十二、芜湖十三、黝十四、溧阳十五、歙十六、宣城十七。
汉丹阳郡图
西汉和东汉,丹阳郡从地域来讲,包括今天安徽长江以南,江苏大茅山及浙江天目山脉以西、新安江支流武强溪的以北地区。从行政区划来讲包括今宣城市、芜湖市、铜陵市、黄山市、池州市、马鞍山市6个省辖市,江苏南京市(除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县、高淳县,常州溧阳市(县级市),镇江句容市(县级市);浙江杭州临安市(县级市)和淳安县,湖州安吉县、长兴县和江西婺源县等地55个县(市、区),疆域面积5.6万多平方公里(按今行政区面积匡算),相当于今安徽省疆域面积的40%。《汉书•地理志》载:元始二年(公元2年),“丹阳郡,户十万七千五百四十一,口四十万五千一百七十一”。
中平五年(188)二月,汉灵帝为镇压农民起义,采纳太常刘焉的建议,改州刺史为州牧,州由西汉初设时的一级监察区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实体,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州、郡、县。刺史本为监察官,元封五年(前106),汉武帝在全国设13个州,每州为一个监察区,各派部刺史一人,负责监察州内的地方官和豪强,不亲理民政,每年八月出巡监察,岁终向皇帝汇报。自此,丹阳郡受扬州刺史部监督,降为扬州管辖下的地方二级政区。建安十三年(208),吴主孙权为镇抚丹阳郡境内的歙县、黟县山越人,分歙县地境增置始新、新定、黎阳、体阳四县,以新置四县与原有黟、歙二县,设立新都郡,即今天的黄山市三国时期的政区地名。《续汉志•郡国志》载:建安十三年,孙权分丹阳郡置新都郡。
晋太康二年(281),分丹阳郡南部设宣城郡,郡治今宣城市政府驻地,宣城郡隶属扬州。《晋书•地理志》载,晋平吴,分丹杨之宣城、宛陵、陵阳、安吴、泾、广德、宁国、怀安、石城、临城、春谷十一县立宣城郡,理宛陵。建安四年(316),西晋亡国。建武元年(317),琅琊王司马睿在建康(今南京)登基称帝,史称东晋。东晋历代琅琊王在诸王中地位最高,皆以宣城郡为食邑,或兼食会稽郡。晋代,宣城郡疆域包括今芜湖市、铜陵市、池州市、宣城市(不含绩溪县)、黄山市的黄山区等地23个县(市、区),疆域面积2.7万多平方公里(按今行政区面积匡算),相当于今安徽省疆域面积的20%。
宣城为省会城市第三、四、五个王朝分别为南朝时的宋、梁、陈,省级政区名南豫州。南朝时,宣城为南豫州驻地,始于宋明帝泰始四年(468),终于泰始五年(469),前后2年。梁、陈王朝时,始于梁元帝承圣元年(552),终于陈后主祯明三年(589)。南豫州所辖区域随政权更替变化不定,最多时统领22个郡及侨郡(含宣城郡)100余个县及侨县,地域包括今安徽省和江苏省部分地区。南朝时,宣城是皖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元嘉九年(432),范晔任宣城太守时著就的《后汉书》,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二十四史”前“四史”。永明七年(489),开国皇帝萧道成最宠爱的十九子萧琳受封宣城王。齐武帝萧赜第七子萧子懋、第九子萧子真先后任南豫州刺史兼宣城太守。隆昌元年(494),宣城王萧鸾即位南齐第五位皇帝,帝号齐明帝。建武二年(495),谢朓任宣城太守,著就的《谢宣城诗集》。永元三年(501),宣城王萧宝融即位南齐第七皇帝,帝号齐和帝。中大通四年(532),梁简文帝萧纲嫡长子萧大器被册封为宣城郡王,位诸侯王上。
宣城为省会城市第六个王朝隋代,省级政区地名宣州(注:南朝时的南豫州更名),隋大业三年更名宣城郡。开皇元年(581),杨坚建立隋王朝,实行州领县两级行政区划制度。开皇九年(589),隋平陈废宣城郡,南豫州改名宣州(《太平寰宇记》)。《隋书•地理志》载:宣州(宣城郡)统县六:宣城一、泾二、南陵三、秋浦四、永世五、绥安六,其中:宣城县由陈王朝的怀安、宁国、当涂、逡遒、宣城、宛陵6县合并组成;泾县由陈王朝的安吴、广阳、泾县3县合并组成;南陵县由废梁置南陵郡、南陵县和陈置北江洲并所管石城、临城、定陵、故治、南陵5县合并组成。
武德元年(618),唐王朝建立。唐代是宣城为省会城市的第七个王朝,情况比较复杂。省级政区地名,实行两级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时为宣州、宣城郡;实行三级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时为宣歙道、浙西道、宣歙观察使、宣歙池观察使。唐武德三年(620)杜伏威归唐,置宣州总管府;七年(624),改置宣州都督(《元和郡县志》)。宣州总管府统领宣州、猷州、桃州三州军事。宣城都督府统领宣州、猷州、潜州及从宣州分设的池州四州军事。
贞观元年(627),太宗李世民继位登基,按地理形势将全国分设10个道级地理区域,并省高祖李渊权置州、郡,池州并入宣州。中宗神龙二年(706),李显置巡察使,道始为中央监察区,宣城属江南道。
开元二十一年(733),玄宗将太宗时的10道改15道,固定道治,设采访处置使,道为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划,实行道、郡(或州)、县三级管理体制。乾元元年(758),建置宣歙道,治宣州(《新唐书》卷六八《方镇表》)。上元元年(760),江淮都统刘展发动兵变,占领浙西道昇州。上元二年(761),唐王朝废昇州,昇州所辖州县划归宣州和润州。宣歙道入浙西道,浙西道治迁至宣城,至永泰元年(765),前后四年。永泰二年(766),以宣州秋浦、青阳与饶州至德三县置池州。大历元年(768),唐代宗以宣州、歙州和池州置宣歙池观察使,治宣州(《新唐书》卷六八《方镇表》)。
商贾辐辏
唐代,宣城或名宣州或宣城郡,领县十:宣城一、当涂二、泾三、溧水四、溧阳五、南陵六、绥定七、宁国八、太平九、青阳十(《通典》),《元和郡县志》较《通典》无绥定、青阳,而有广德、旌德。辖区最大时包括今安徽长江以南,黄山、九华山以北地区及江苏溧阳、溧水、高淳等市县地,具体是芜湖市、铜陵市、马鞍山市,宣城市(除绩溪县),黄山市黄山区、池州市部分地区和江苏溧水、溧阳、高淳等地,计25个县(市、区),面积2.4万多平方公里(按今行政区面积匡算),相当于相当于今安徽省疆域面积的17%,是今天宣城市区域面积的两倍;人口97.3万,相当于同时期安徽省人口的30%。
唐末藩镇割据使唐王朝名存亡,晚唐和五代十国时,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为军、府(州、军、监)、县三级管理,军的最高长官名节度使。天复二年(902),李晔拜杨行密为吴王,吴国正式建国,建都广陵(今江苏扬州)。天祚三年(937)十月,徐知诰废吴睿帝自立,建立南唐,建都金陵,改称江宁府。
宣城为省会城市第八、九个王朝分别是五代十国的吴国和南唐,省级政区地名宁国军。宁国军,唐旧藩镇,治宣城。唐龙纪元年(889),宣城为杨行密所占。大顺元年(890)三月,唐昭宗赐宣歙军号宁国军(《舆地纪胜》)。吴国时,宁国军在安徽境内辖宣州、歙州、池州3个州。宣州在吴国时曾管辖宣城、泾县、宁国、南陵、太平、当涂、广德、旌德及铜陵、芜湖和繁昌11个县。南唐时,宁国军节度使,又称宣州节度使。南唐烈宗李昪昪元三年(939),徐温三子、南唐皇室中第一军事强人李景达授封宣城王。元宗李璟保大元年(944),宣州晋升大都督府,宣城王李景达徙封鄂王。徐温第五子、江王徐知证进封魏王、镇守宣州,授太尉中书令、宁国军节度使、兼宣州刺史。中兴元年(958),徐知证死,去大都督府称号,仍为宁国军节度使。南唐时,为充实畿辅,割宣州铜陵、芜湖、繁昌、当涂、广德县入江宁府,宣州辖宣城、泾县、宁国、南陵、太平、旌德6县。
开宝八年(975),赵匡胤灭南唐,宣城地境归属北宋。宋代,节度使是荣誉性的虚衔,授予宗室、外戚、少数民族首领和文武大臣。宋绍兴三十年(1160),南宋第二代皇帝宋孝宗赵昚被立为皇子,制受宁国军节度使。绍兴三十二年(1162)宋高宗禅位赵昚。乾道二年(1166)八月,孝宗皇帝诏令天下,升宣州为“宁国府”,沿用自己曾任宁国军节度使的官号,取“安宁定国”之意。
宣城为省会城市第十个王朝元代,政区地名江浙行省江东道。元代,宣城为朝廷倚重的糟粮征收地,供应的稻米被称为“上江粮米”,对外贸易频繁,运往北方的货物有粮食、茶叶、布帛、耕牛、书籍等,北方南运的有皮毛、北珠、小麦、药材等。大德八年(1304),江东道迁至宁国路,江东道辖宁国路、徽州路 、饶州路、集庆路、太平路、池州路、信州路、广德路、铅山州。
元至正十七年(1357),朱元璋宁国府之战,得军士十余万,战马二千匹,大将朱亮祖,实力大增。朱元璋登基称帝后,视宣城为龙兴之地,洪武元年至洪武十六年,先后14次减免宁国府的赋税。清康熙年间,人们常将皖南重镇宁国府府治宣城和皖北重镇庐州府府治合肥相提并论,合称“南宣北合”,三百多年来一直流传至今。
(作者系宣城市档案馆副馆长,宣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