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小编的朋友圈?
想知道上海吃喝玩乐?
奥扫识别二维码
点 点 点
[根据微博网友@西猫哈刚爆料]:今天8:40静安寺七号线往花木路方向, 抓到色狼一名,色狼死不承认自己的猥亵行为,说自己在车厢里时忍不住撸的,不小心擦在当事人身上的。现在需要目击者看到事发过程,例如他有掏出下体射在裙子上。警察提醒目击有时效性-12小时。
听说@轨交幺幺零 已经在调取摄像头了,我们希望猥亵者能得到应有的处罚!那啥,我还想多问一句,如果按照他承认擦在伦家当事人身上的事实依据,就不能处罚他吗?公共场所撸管并擦女性身上,应该也可以按照治安处罚条例来处罚吧?
经确认该男子与早前爆料的装晕色狼系同一人。
以下视频和以上图文无关 仅供参考
骚扰、猥亵行为一般比较短,不好取证,在事情发生的刹那,应该不要再害怕公交、地铁的骚扰、猥亵,坚决反抗。邪不压正,当大部分人都站起来反抗的时候,这种恶心的违法行为将彻底消失。
遇到性骚扰、猥亵之后,在反抗的同时可以打开录音或者录像功能,保留初步的证据。如果有同伴的话,可以让同伴录音录像,自己去跟违法行为人交涉并及时报警。
—end—
网友热评:
壹号战神-franck: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还调取摄像头个屁,裤子上这些就是直接证据,捣撒将糊!
霹雳滴笃大人:我擦,恶心。一脚废了他
哪能勒:嘎中色狼越来越多,法律无用。
飘荡在无尽虚空:哦,册那,泥心色了,剪忒剪忒
难得一烨:在当事人身上就是证据。什么不小心什么的那都是托词。案证据来办事
密码错了2010:找一个与受害女性等高的模型,让疑犯演示一下怎么个不小心。
70后的爱:一个人抢劫捅了另一个一刀,然后逃走了,在下一个路口被抓住了。是不是需要一定有目击证人了呢?
图文来源:新浪微博 网络
今天早上接到报警,某软件公司的美工(女)今早发现死于公司自己的办公桌上,死亡时间是半夜12点以后,死者的死因是有人持钝器敲击后脑勺致死,死者的右手边写有iff0033的字样,被确认为死亡信息,根据公司的取证,死者昨晚为了提前完成任务独自一人在公司加班,公司使用的是门卡开门,公司没有摄像头。
警察根据死者的关系走访,大致确定了三名嫌疑犯。
小红:死者同事兼闺密,之前因为死者发现死者男朋友跟小红关系暧昧曾经大吵一架。后来经过男朋友的解释,他们才冰释前嫌,对了她们还决定这周的小长假出去旅游.
小木:公司新来的程序员,因为经常不按死者做好的页面来设计页面,经常被死者骂。据公司传言死者曾经对小木出手,打过小木一个耳光。
死者男朋友:目前关系有些冷淡(因为之前和闺密的事,就算解释了还是有一些隔阂),根据他的说辞,他昨天晚上和朋友在酒吧玩到很晚才回去。因为喝醉了,还是朋友送他上的出租车。
三人都没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
你认为凶手是谁?
想看小编的朋友圈?
想知道上海吃喝玩乐?
奥扫识别二维码
↓↓↓
帮忙寻找目击者的,记得用赞告诉我!!!
▼ 下一条:上海地铁在发展,却被这6种人渐渐在诋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