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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处错误?武汉市政府的85字致敬公文到底错在哪?

三五斗 八小斗 2021-02-18

李文亮7日凌晨不幸去世,武汉市人民政府7日早晨发表公告,哀悼李文亮医生。

笔者反复数了一下,《公告》全文连同标题和标点符号在内,一共85个字。就是这篇不足百字的小公文,却有至少7处明显错误、不妥或欠规范之处,平均每12个字就有1处错误或瑕疵。


反观武汉市中心医院和武汉市卫健委对李医生去世的“官宣”,其表述相对要规范得多。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则公告如此不严谨,又谈何工作认真负责呢?


那么武汉市政府的这篇致敬公文,到底有哪些错误?其背后又折射出什么问题呢?


1

发公告没必要,文体使用亦欠妥。

标题用了“公告”二字,显然欠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显然,李文亮医生因病抢救无效去世一事,不属于宣布重要事项,更不是法定事项。李文亮既不是社会名流、重要人物,也不是第一个因感染新冠肺炎而死亡的病人。如果是因为李医生去世影响大,社会关注,非要对他特殊对待,那么他去世的消息充其量也只能用《通报》。其实,一般人去世,小范围发个《讣告》即可,大可不必劳市政府官网发公告。再说李医生去世能发公告,其他那么多的患者医治无效,也发这样的公告吗?


2

单位名称出现错误。

中国人特别讲究名正言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李文亮医生所属单位的规范名称应是“武汉市中心医院”,而不是文中所表述的“武汉中心医院”。网上查询,这所始建于1880年的医院,140年来院名几经更替,但从未叫过“武汉中心医院”。


3

单位后的人名称呼不规范。

从媒体报道来看,李文亮是一名眼科医生,也是中共党员。如非要对他特殊对待,则文中的“李文亮医生”应改用规范的“医生李文亮同志”或“医师李文亮同志”。而且必须称他为“同志”!


4

主要事实表述错误。

李文亮的病因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不是“新型肺炎”。作为政府机关,应带头使用标准的全称,不应擅自简称,以免误导公众。2月8日国家卫健委官宣:暂时将其简称为“新冠肺炎”。公告的一字之差,既摆了大乌龙,又显示了不严谨!


5

主要内容缺失。

公告正文没有写李文亮的具体去世时间,也没有按惯例写“年仅多少岁”。应该在"经全力抢救无效”后加上“,于2020年2月7日2时58分去世,终年34岁”。


6

表述不当、事实错误。

“对其坚守一线抗击疫情表示敬意”,此句成分不全,有病句嫌疑,将其改为“对其坚守一线、抗击疫情的勇气和担当表示敬意”更好。但问题是,公告对事实未完全弄清楚,李文亮医生只是在日常的诊治眼科患者时不注意被感染,并没有参与一线抗击疫情工作,充其量只能认定为工伤。


7

慰问对象表述口语化。

对其家人表示诚挚慰问中的“家人”,可用“亲属”。“家人”虽然含盖的面很广,但不如用“亲属”更为书面。“表示诚挚慰问”改为“表示诚挚的慰问”也似乎更好。这两点,请大家搜一下央视或新华社有关八宝山的追悼会新闻就知道了。



抗疫事大,本不应拿一则小小公告来说事,以影响武汉的政府形象,增加他们怕出错而减少公开疫情防控信息的顾虑。


但众所周知,公文必须规范、严谨。作为严肃的政府公文,不能草率、马虎,容不得出错,更容不得如此出错!


山东聊城莘县县委书记王峰在一份公文上批示,“我不是歌星,连我的名字都错了,让我如何相信你们的书面汇报?”曾在网络上引发热烈讨论!


作为副省级省会城市的市人民政府,作为发布在政府官网上的公文,应该是慎之又慎、层层把关的,按理说应该是规范的、准确的。然而,这个连标题带标点才85个字的公告,竟有这么多处错误和瑕疵!


在当前全民关注武汉的特殊时期,公告这样的“玩笑”还是不开为好!


俗话说:“窥一斑而见全豹”。作为一千多万人口的副省级省会城市,市政府发的公文都这般质量,由此推及某些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又会怎样呢?但愿这回只是武汉市政府的工作人员连续加班极度疲劳疏忽所致,而不是临聘人员所为?


公文无小事!人命更关天!


纵使是笔者吹毛求疵,小题大作,也是为了像李文亮那样,为党政机关的公文写作者、审核把关者当个提醒者!


从这篇85字的公告所反映出来的,诸如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工作不实、作风飘浮、不敢担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等,也应该是各级机关部门着力防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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