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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这两位老板利用便利店干出这事,被抓!
心存侥幸在自己经营的便利店非法贩卖烟花爆竹,本想赚上一笔,没想到钱没赚多少,却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这让苍南的两家便利店主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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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在巡查时,发现灵溪镇江湾路、二中路的两家便利店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依法将两名店主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在派出所,两名店主对非法储存、贩卖烟花爆竹的不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两名店主均明知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储存、贩卖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但为了私利,仍心存侥幸,全然不顾安全隐患。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均实行许可证制度,私藏私售存在安全隐患,均属违法行为,且随时可能酿成重大事故,切莫为贪小利而吃大亏。另
外,群众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不能贪小便宜,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来源:温州公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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