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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灵溪喝酒喝死了,别再劝酒了...
据网友爆料:近日温州平阳一31岁男子被朋友叫去灵溪喝酒喝死了,朋友已被叫去派出所,一切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
共同饮酒者存在以下情节,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故意灌酒、威胁喝酒等,导致饮酒人死亡的,已明显违反了合理注意义务,灌酒人应作为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而且,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故意通过强迫他人喝酒从而使他人身体受损或死亡的,灌酒人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平阳水头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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