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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互联网法律记者沙龙第八期附政协委员聂震宁白岩松等人提案

2016-03-25 互联网法律记者沙龙



互联网法律记者沙龙第八期

 IP价值——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


网络文学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根据网络小说改编的《甄嬛传》、《步步惊心》、《倾世皇妃》等电视剧也有不俗的表现。但网络文学发展的同时也有不少隐忧,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走。两会上,有委员提出了关于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促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提案,指出网络文学的盗版问题正在进一步加剧,相关损失之巨令人惊诧。互联网法律记者沙龙特邀请发起提案的政协委员聂震宁先生等专家学者,对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主办单位:


互联网法律记者沙龙   法制网


时  间 :


3月26日(周六)下午2:30——5:30


地  点:


法制日报社


主持人:


万学忠(法制日报经济部主任、互联网法律记者沙龙发起人)


主办方代表:


杨新顺(法制网总编辑)

吴飞(互联网法律记者沙龙发起人)


发言嘉宾:


聂震宁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

张洪波中国文著协总干事)

霍禹艾瑞咨询副总裁)

蛇发优雅网络文学作家)

孙黎卿上海天闻世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刘晓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讲师)


与会嘉宾:


行业代表及媒体记者30余人


报名方式:


戳下方阅读原文

本沙龙主要针对媒体朋友以及业内相关人士

是否报名成功小编会第一时间回复哟~


附:聂震宁、白岩松等32位政协委员联名呼吁加强网络版权保护提案全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类版权作品开始转向更为广阔的网络平台,得到更为快速、广泛的传播,并催生了新兴的数字创意产业蓬勃发展,但是,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日渐猖獗的网络盗版,网络侵权盗版不仅损害了作者以及网络平台的直接利益,更会使得侵权盗版行为蔓延扩大,给整个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在两会之前,来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等机构调研,与作家、网络平台、新媒体运营人员座谈,最终完成了《关于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促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提案》,获得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白岩松、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李从军、新华社副社长龙新南、中国作协副主席何建明、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会长李东东、中国出版集团党组书记王涛、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等委员的赞同,共有32位新闻出版界别委员联署后,由聂震宁委员提交大会。


提案重点关注了我国当前网络盗版行为猖獗的现象及危害,并提供了多条就“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规范网络版权秩序”的具体建议。这份提案无疑是一次对“重视版权”的呼吁,更是一次为“键盘上的写手”们的发声。


巨大的商业潜力与零成本的网络盗版


据艾瑞咨询统计,截至2015年12月,网络文学移动端月度覆盖人数达1.48亿人,其中,腾讯旗下的阅文集团在综合竞争力上遥遥领先,PC和移动两端月度覆盖人数高达6407.7万。随着《琅琊榜》、《花千骨》、《寻龙诀》等一批由网络文学改编而来的高口碑、高收益作品的出现,令网络文学的商业潜力初显,也令其版权保护问题变得更为迫切。


提案中提到,目前我国网络版权侵权盗版主要有“网络站点”、“文档分享平台”、“云储存”、“应用软件APP”等途径传播。其中,“网络站点”甚至形成了一条由盗版商、搜索引擎、盗版网络站点、广告商等多方构成的完整的利益链条。这些侵权行为不仅损害到作者和正版网络平台的利益、网络文化创意产业的利益,更是阻碍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市场的发展的绊脚石。


《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显示, 2014年盗版网络文学如果全部按照正版计价,PC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将达到43.2亿元,移动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达34.5亿元,衍生产品产值损失21.8亿元,行业损失近100亿元。


网络版权侵权盗版三大危害


提案指出,网络侵权盗版不仅损害了作者以及网络平台的利益,更给整个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具体说来,直接表现在3个方面:


1、损害作者和正版网络平台的利益。侵权盗版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就是作者的经济利益显著减少,严重损害作者创作的积极性,影响文学艺术科学事业和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据艾瑞咨询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网络文学作者因盗版造成直接损失约为77.7亿元,按5:5分成计,作者和网络平台的损失均达38.9亿元。


2、损害网络文化创意产业的利益。侵权盗版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使得“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常现象发生,还降低了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服务品质,盗版侵权人之间的恶意竞争更是严重破坏了网络文化创意产业秩序。


3、阻碍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市场的发展。近年来,随着一批网络知名小说被改编成影视剧、话剧、网游,走出国门,网络文学的衍生品市场得到快速发展。如果放纵盗版任意妄为,文化产业市场、文化衍生品市场同样会受到极大的冲击和伤害,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害,给国家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从严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保障和激励创业创新


聂震宁、白岩松、李从军、龙新南等32位政协委员从规范行业秩序、规范搜索引擎、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加大司法力度、推动跨行业合作五个方面给出了切实详细的建议。具体包括:


1、规范行业秩序,倡导和鼓励网络文学版权登记和建立网络平台备案制度。逐步规范互联网行业秩序的同时,应倡导和鼓励权利人进行版权登记、鼓励正版网络平台自愿向版权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甄别盗版网站站点。


2、规范搜索引擎的检索功能,完善事后审核机制及惩戒机制。搜索引擎在互联网盗版中起着媒介的作用,在逐步建立起正版网络平台登记备案制度后,版权监管机构通过甄别,可以向提供搜索引擎服务商提供“白名单”或“黑名单”,以便屏蔽和剔除盗版网站链接。健全搜索引擎服务商的事后审查机制。


3、制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办法》,尽快完成《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加大司法机关查处网络侵权盗版的力度,让侵害版权的网络企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比如对侵害著作权作品数量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络平台企业引入惩罚性赔偿,鼓励对网络侵权行为实行诉前禁止令规则等。


5、推动新媒体、传统媒体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开展合作,搭建集网络作品及时备案、网络转载稿酬转付、网络盗版监测监督和网络版权纠纷调处的综合性平台。开展对权利人和产业界版权信用体系研究,探索建立“黑名单”、“白名单”制度,扶持正版。


这些建议将有助于全面构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版权保护机制,为打击网络盗版行为指出具体路径。


主提案人:聂震宁(韬奋基金会理事长)

联署委员:白岩松(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

李从军(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龙新南(新华社副社长)

何建明(中国作协副主席)

李东东(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会长)

邬书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副局长)

张丕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副局长)

王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原台长 )

黄友义(中国外文局原副局长 )

王涛(中国出版集团党组书记)

王庚年(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台长)

韦建桦(中央编译局原局长)

欧阳常林(湖南广播电视总台原台长)

程蔚东(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原总编辑 )

黄书元(人民出版社社长)

张海涛(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会长)

韩三平(中影集团原董事长)

郝振省(中国编辑学会会长)

何崇元(人民日报社原副社长)

张晓林(《求是》杂志社原总编辑 )

冯丹藜(湖南省侨联副主席、香港新青年出版社董事长)

唐宁(新民晚报高级记者)

陈俊宏(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

黄国柱(解放军报社原社长)

王国庆(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

卞晋平(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万捷(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

刘春(搜狐网原总编辑 )

于芳(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首席播音员 )

李国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 )

黄扬略(深圳报业集团原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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