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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

海关发布 2024-07-12



7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0号),公布了2022年实施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抽查检验工作




什么是法定检验商品以外

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

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与“法定检验”的区别

“法定检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海关对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海关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


2022年抽查范围如下

(一)进口商品:学生文具、婴童用品、家用洗碗机、电子坐便器、口腔器具、仿真饰品等。

(二)出口商品:儿童玩具、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电热水袋等。


本次抽查的商品聚焦与老人、学生、婴童等敏感人群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的进出口消费品。




被抽查单位注意事项



#1

海关对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是根据法律法规实施的执法行为,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销售、使用经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进口商品,或者出口经抽查检验不合格的出口商品,海关将责令停止销售、使用或出口。


#2


#3

海关实施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不会向当事人收取任何检验费用。

实施抽查检验的范围是动态调整的,具体由海关总署以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


#4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请问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实施依据是什么?

实施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及《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


抽查检验的商品都是与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的啊。如果进出口这些商品,在向海关申报时有没有特别要求?

正常规范申报即可,没有特别要求。

抽查检验遇到不合格的进口商品,该怎么办?

对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进口商品,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当事人可以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海关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

那如果是不合格的出口商品呢,该怎么办?

当事人收到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后,对不合格商品可以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海关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经海关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得出口。

请问进口商品在口岸抽样后,是否可以先行提离?

本年度抽查的进口商品在口岸实施抽样,抽样完成后,准予企业凭承诺书先行提离,经海关检验合格后准予销售或使用。



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是海关对进出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抽查检验,海关可以及时掌握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的总体状况了解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定、调整进出口商品检验政策提供依据。进出口企业应更加关注相关商品质量安全情况,更好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转载请注明来源“海关发布”

审核/ 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

供稿/ 北京海关

监制/ 陶永

审校/ 赵宁宁、雷煦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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