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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伸向香港的大黑手,应早日斩断(三)

2016-10-27 后沙月光论古今 瞰察者

“雨伞革命”“鱼蛋革命”“占中运动”这些五花八门的闹剧,就算你对香港的事情毫不关心,也不会无动于衷。街头政治成了逃课,刷存在感的最好理由,而且还自带“民主”光环,刀枪不入。


1997回归之后,美国对香港社会进行了全方面渗透,国会--情报机关--非政府组织(NGO)--分支机构---具体执行人,这一体系已相当成熟,在别的地区也取得过辉煌战绩,那怕这战绩意味着死人和流血。


上文提到过美国极度重视通过港媒来影响大众,那么在宣传之外,教育也是重中之重,NGO的黑手早已伸到香港的高校,甚至中小学。


香港的教育历史


我们现在对香港青年学生的印象,仿佛他们一直有着强烈的政治兴趣,学业倒是其次。那么港英时代真的注重政治教育吗?


很多历史,媒体进行了过滤。事实上,97之前,香港学生是不允许接触,谈论,参于政治的,准确说,是在《联合公报》之前。


1847年,香港成立了教育局,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之后,英文成了香港教育的主要语言,殖民初期的中英并存局面被改变。


辛亥革命之后,港人国家意识极速增加,到了1925年,震撼全国的省港大罢工爆发后,港英当局不得不退让,中英并存的局面开始恢复。也就是说,你不打痛殖民当局,他们不会退让。


1942香港沦陷,三年中,日本人推行日语教育,皇民化教育,而英军早已溜之大吉,中国师生冒着生命危险在香港传承中华文化,这是爱国主义精神本能体现。


抗战胜利后,重回香港的英国殖民者,开始了一轮“公民教育”,目的是为了清洗掉日本遗毒,到了1951年,公民教育也就变成了殖民教育,无非是换了主人。


所谓公民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大英社会制度全世界最优越。


二,大英保障制度最优越


三,大英最爱世界和平。


通过这些手段,来降低港人的祖国归属感,固化二等公民角色。


冷战升级后,1952年出台修正版《教育规例》,这项法令,彻底堵死了学生参于政治的途径。


任何教师如果有参加游行,宣传,组织政治活动或宣传政治观念,一律开除。总督大人是不会跟你客气的。


1971香港普及小学教育,公立,私立,资助三种学校都可以自设科目,英文再度压过中文,教师仍然不得有涉政言论。


“世界公民”概念开始在香港传播,听起来很有俯视众生,高人一等的感觉,实际上就是对爱国主义的颠覆。


特蕾莎.梅首相前些天狠抽了“世界公民”的大脸,要不爱国,要不滚粗。没有一个国家会欢迎这种货色。


回归前,香港人国家意识大幅提高,爱国社会团体这时也影响到了校园中的教育题材。


而回归后,爱国主义教育却不增反降,民主人权成了扭曲国民教育原则的幌子。


讲中国地理,是洗脑,

讲中国历史,是洗脑,

讲中国社会,是洗脑,

讲共产党成绩,是洗脑……

到底是谁在香港洗脑?


美国一手捧起来的小瘪三黄之锋,就是在2011年的“国民教育风波”中走红,5月20日“学民思潮”组织成立,黄之锋是总召集人。


一个小混混,成了学生的楷模,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则被视为无脑书虫,这是道德观和价值观颠倒的香港侧面。


涉世未深的学生,不反华反共,都不好意思跟同学打招呼,于是被纷纷卷入到了街头运动当中,成了某些势力手中的工具,甚至在今后会成为祭品。


2012年7月,数万港人拖着儿女,上街游行,反对推行德育和国民教育科的开设,9月8日,特区政府收回计划,“反洗脑”运动大获全胜。


在中国人的土地上,连爱国主义教育都要抵制,香港的明天在哪里?


颜色革命的套路


所谓颜色革命实质,就是在军事行动得不偿失的情况下,美国用推行自己价值观,培养带路党的方式,在对手地盘中扩大自己力量,然后伺机引爆,造成社会动荡,获取自身利益的好买卖。


香港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及它的自由港地位,成了颜色革命的最理想场所,不夸张的说,目前来看,美国随时可以发动50万人以上的街头运动。2003年《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时,上街的港人就超过了50万。


美国背景的香港NGO组织,已经涉及到香港的各行各业,各个社会领域,学生,妇女,演艺,扶贫,教育,环保,医疗,人权等都有其资金渗透。


NGO貌似分散,各属不同行业,背后却是有一个总司令部统一指挥,相当于一个影子政府。


北京并非不知道这种情形,二十三条立法,就是要切断这些黑手,但没有成功。


什么是《基本法》二十三条内涵?


1,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国家,窃取机密行为。


2,禁止外国政治组织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


3,禁止香港政治组织与国外政治组织建立联系,已经注册的,要求解散。


第1点,世界上没有一个正常国家会允许这么做,做了就是重罪。而中国香港要立法禁止这类行为,则被说成打压人权,限制自由。


第2点,国际通例,中共可以在华盛顿,纽约,旧金山成立党支部吗?香港是中国人的土地,理应请外国政治组织滚粗,这有什么不对吗?


第3点,说白了就是内外勾结,窃取情报,受控于人。


这项立法,美国当然决不会让它顺利通过,不然,它在香港的带路党还玩个屁。要坐牢,带路党赚这点美元可划不来。


死道友不死贫道,是香港民主派的做事原则,他们在2002年10月20日成立了“反立法联盟”。“民间人权阵线”成立了研习二十三条工作坊,《苹果日报》成了宣传主力军,它从来就不是一份简单的八卦报纸。


年底,有6万人被发动到特区政府门口示威。


2003年2月26日,草案被提交立法会后,民主派议员离场烧纸抗议。


6月27日开始,民主派议员开始一百小时绝食接力,顺便减肥。


香港被撕裂,《大公报》《文汇报》霍英东,叶刘淑仪(保安局长)等,不断发表支持立法观点。


以“民间人权阵线”为代表的政治组织,在极期充裕的资金支配下,酝酿已久的七一大游行如期上演,50万港人走上街头反立法,声势浩大。


7月16日,梁锦松(财政司长),叶刘淑仪提出辞职。


9月5日,特区政府撤回了国家安全立法。


民主派的爸爸们再也不用担心他们会因为从事叛国行为被逮捕。到今天为止,无论何种卖国,叛国,煽动暴力等行为,都不会被捕。


这就是香港带路党如此猖狂的最主要原因---无法可依


香港没有叛国罪,是荒谬的,但在扛着民主大旗的小丑蛊惑下,又是如此顺理成章。呼吁立法的声音,则被媒体消音处理。


谈钱伤感情


民主不能当饭吃,民主人士比谁都清楚。


颜色革命,最重要是资金的投入,再发动有效宣传。有这两点保障,“革命”无不胜。


资金方面,各种NGO接收的钱款,一年在百亿人民币以上,而且无法切断,像李柱铭,就是公开的美国内应,他当议员时,居然可以跑到美国国会作证。


我们这边要去做团结香港青年,做校园工作,三五千万的经费也得批好久。这战怎么打?


不仅是美国,香港的NGO多如牛毛,基本打着“人权”和“民主”两块招牌。活跃在香港的NGO背后主人主要有:

美国国家民主促进基金会


全美国际事务民主研究协会


自由之家


这些是大家伙,小家伙无法细数,它们本身也要发表研究报告,成为权威资料,民主指南针。


另外,他们要做的是为香港培养和辅导“民主斗士”如何上街闹事,事后如何逃避追责,如何嫁祸他人,如何恶人先告状。


香港大学的“民意研究所”就是这些NGO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援(全美国际事务民主研究协会),它是直奔政党发展和城市政治而来。


高校教师也裹挟其中,愈陷愈深,按港英时代的条例,早就可以开除。


美国国家民主促进基金会控制的有,“民主党”“思想政策研究所”“新网络力量”“香港职工联盟”“香港人权监察”等,大型街头运动都少不了他们的组织和策划。


那么有人说我在丑化这些基金会,毕竟他们与美国政治或情报机关无关。


全美国际事务民主研究协会主席一度曾是奥尔布赖特。


美国新世纪计划基金会主席是威廉.克里斯托尔,他是副总统办公室主任,总裁施密特曾是参议院情报委员会成员,里根时代的总统外交情报顾问委员会执行主任。


美国国家民主促进基金会,由美国政府新闻处(USLA)和国际开发署拨款,实质就是中央情报局的白手套。它控制的香港各种NGO组织,会是白莲花?


2003年的拨款就已经突破4000万美元,这还只是公开帐目。CIA通过毒品,军火交易赚来的钱更是源源不断。


但是与军费开支相比,在香港花这些钱算不了什么,产出远远大于投入。


较量无声,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打的是诛心之战,这也许比死人更可怕。


香港那些小丑在立法会宣誓时辱骂中国人,决不是一时冲动。


将来还会变本加厉。步步退让,终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无路可退。


他们绑架了民众,践踏着法律,而要求则永远没有底限。


杜甫有诗云: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李白说得更直接: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两位网友的建议,还是值得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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