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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农民自掏24万将泥泞村道修成水泥路 国土局:违建要拆

2016-12-25 法治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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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西安农民查丁想不明白:“做好事为啥就这么难?”12月23日下午,他站在西安市未央区西查村的一条村道上烦躁不已。这是为什么呢?往下看了解一下。

农民自掏腰包修水泥路 国土局:违建要拆除


△查丁脚下踩着的这条村道,原本是一条土路

△硬化前的村道泥泞不堪

“这条路通往34户村民家,一下雨人都进不来。”靠做工程有了一定积蓄的查丁,便自掏腰包24万元,将这条路用水泥硬化。不料,却被西安市国土局及城管部门责令拆除。

查丁提供的材料显示,12月16日,西安市国土局和西安市未央区城管局联合下发通告称,查丁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占用汉城街道西查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

通告显示,查丁擅自占地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属于违法建筑,应无条件予以拆除。责令查丁于12月22日18时前自行拆除所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逾期不拆除,政府将组织国土、规划、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拆除,拆除费用由违建者个人承担。

△国土、城管部门给查丁下发的联合通告

坦言修路有私心 曾花100多万建球场 

查丁坦承,修路他也有私心,这条路连接的34户村民就包括他家。再者,他修的足球场也在这条路的一侧百余米外。2015年,查丁投资100多万元,将西查村西侧的一处废旧垃圾场改造为一块足球场。

球场建成后,查丁组织了一场邀请赛,吸引来附近20多支民间队伍参赛。农民自费建球场一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轰动一时。

但西查村的周边杂乱的环境让查丁有些头疼,“尤其是那条烂路,平常灰土大,一下雨人都进不来。”查丁说他曾找过村委会,希望能对这条路进行修缮,但村干部表示村里拿不出钱。

共花了24万 觉得修路是一件好事

2016年11月上旬,查丁决定自掏腰包修路,“这条路长210米,宽10米,水泥厚度10公分,前后修了四五天,一共花了24万。”查丁说:“修路的时候,国土部门有人来拍照,但也没人拦着不让修。”

直到12月16日,他接到国土部门的一纸通告,才知道这是违建,“我也没上过几天学,根本就不懂这些。但是,修路总是个好事吧?”

国土所称要村里开证明 村干部:不用开

12月23日,已经过了国土、城管部门通告自行拆除的期限,但也没人来强拆。惴惴不安的查丁主动前往辖区国土所,国土所一位负责人表示,修缮道路,应该是由村里向上级打报告申请,目前这种情况,查丁只能找村里开证明,证明这过去就是一条老路,然后再去街道办补办手续。至于强拆与否,则要看街道办是否组织拆除。

12月24日,西查村一位村干部表示,查丁修的路以前确实是土路,她也不知道国土局为何要拆除。至于国土所负责人说的要开证明,这位村干部称:“不用开,村里给谁开手续?”


网友评论:


笑:好心修路没有错,依法办事也没有错。我觉得,问题就在于法律没有普及到千家万户以及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复或妥善解决(也是法律的局限性与客观性)。执法人员应依法办事也应着情考虑,本着为百姓服务的态度对待条框下的各类违法情况。百姓也应当知法懂法,别好心却造了麻烦。对于农村的硬件设施的建设和配置,国家一定有相应的补助和拨款,村委会应就本村情况进行财务分配,资金不够,那作为村领导的是否该反思对于本村的经济发展与乡镇建设自己有没有去努力。总之,百姓自掏腰包修路是好事,政府与村委会应当积极解决所遇到的问题,不应回避或应付,灵活解决问题不应死板教条。村民的行为虽有过失但本意是好的应当鼓励发扬,不要让强制拆除伤了为人为己的心。

懒蛋刘:法律不能违,法律也得顾及人情。能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就不要生硬遵守规则去拆一个维护人民利益的设施。

飞飞飞:法理不外乎人情。相关部门应该考虑如何让他“补票”,而非直接一纸命令让其拆除,这是权力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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