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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文学是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载体

2017-02-20 何家弘 法治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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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载体

2017年2月18日,中国行为法学会在京举办了“首届人民法治论坛”,主题是“新形势下的中国法治文化建设”。来自全国各地的三百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届论坛,就法治文化的概念、精神、内容、形式,以及当前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问题、要务、路径等各抒己见。笔者发言的主题是“文学是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载体”。

中国提出法治(制)文化建设的口号已有三十多年,但是时至今日,法治文化在我国依然很不发达。这里既有法治文化内容方面的缺欠,也有法治文化形式方面的不足。文化是需要传播的。不能在社会中广泛传播的文化是没有生命力的。文化传播的载体是多层次、多种类的,其中既有物质载体,也有制度载体,还有精神载体。文学是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具有潜移默化、作用长久等特点。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民主和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就当下中国而言而言,法治比民主更为重要,因此我国应该选取先法治后民主的发展路径。推进法治的主要任务是“自上而下”地养成尊重宪法和严守法律规则的行为习惯。其要点是手中掌握公权力的官员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其目标是让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遵守法律规则。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一方面要培育法治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另一反面就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属于法文化的范畴。而法文化是以法律和法学为基础的社会人文范畴,它包括语言、行为、情操、观念、精神、道德、传统、风尚、以及社会生活环境等非常丰富的内涵。诚然,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法文化是有所区别的。但是,就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而言,法文化的基调应该是以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为核心的法治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治文化是优秀的先进的法文化。由于“文化”具有普遍性和大众性的特征,所以,法文化不能局限在法律活动的范围内,应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文学则是在社会中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载体。在欧美那些法治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往往都有深厚的法治文化积淀,而且多有丰富多彩法治文学,包括小说和影视作品。中国要建成现代法治国家,就必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也要加强法治文学的创作和推广。笔者创作“洪律师探案集”的宗旨就是要弘扬法治精神和传播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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