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办、国办下发《意见》: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

2017-02-22 法治学术

免责声明:

本刊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文章及图片转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觉侵权,欢迎联系小编!

编者按

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中明确指出: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就冲这一句话,参阅君要狠狠的点赞!点赞!点赞!制定文件的同志,太懂基层干部的辛苦和不容易了!




意见强调,到2020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意见明确乡镇政府主要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有: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


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


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要提供符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国防动员等其他公共服务。


这是中央根据原有的乡镇政府职能,进一步点出的工作重点。



文件点明:要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


统筹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


乡镇事业站所可以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经省级政府批准,也可以实行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或按区域设置机构的体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乡镇党政机构设置。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工作实际,确定党政机构设置形式和数额,可设立若干办公室,也可只设若干综合性岗位。

扎实推进乡镇事业站所分类改革,严格控制乡镇事业站所数量。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基础,确保责任和人员落到实处。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外,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等手段要求增加乡镇站所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


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


强化乡镇政府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


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



村干部能进体制内!


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有序推进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级机关之间干部交流。


完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


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


这是我们基层公务员的重大福音!

转起!扩散!点赞!


来源:基层干部参阅(ID:hnzsck)



 如果感觉受益,欢迎打赏小编以资鼓励

   

 联系微信号871973841,联系QQ2825612453,投稿邮箱:871973841@qq.com,欢迎赐稿、交流,谢谢!

法治公号微联盟盟友推荐

                长按二维码图片,即可关注“法治智库”公众号!

法治宣传网主办,关注学术大家,宣传法治理念、评论法治事件。

                        打开微信搜索“FZXCW124”亦可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