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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称“领导有特权”的办事员被辞退了!|从江苏阜宁“说实话事件”所想到的

2017-07-24 法治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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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就有特权,就可以插队,排号是针对老百姓的。”7月14日下午,江苏盐城阜宁县交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窗口,女工作人员焦爱芹冲着前来办理业务的一名男子“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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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执的这段视频日前在网上广为流传。


女工作人员焦爱芹。 


7月19日,阜宁县公安局政治处刘姓副主任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涉事女办事员焦爱芹并非阜宁县交警大队正式警务人员。事发后次日,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经召开总支委会,辞退了焦爱芹。


阜宁县公安局政治部人士说,焦爱芹的考核录用符合正常手续和流程。焦爱芹不按叫号系统顺序办理,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并与其他办事群众发生口角,“属于个体事件”,不能因此否认整个交警队伍。


焦爱芹双手插腰,怒怼群众。


私自接待插队人员引发冲突


据网友提供的视频,焦爱芹在接待群众办理业务时,不按叫号系统顺序进行办理,而是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


有民众对她私自优先照顾插队人员行为表达不满时,焦爱芹竟不断拍桌子或双手插腰,怒怼群众:“想给谁办就给谁办,领导就有这个特权。”


此段视频被曝光后,7月15日上午,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关于对违章处理中心工作人员焦爱芹的处理决定》。


焦爱芹的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称,2017年7月14日下午,交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焦爱芹在接待个别群众过程中,不按叫号系统顺序进行办理,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并和办事群众发生口角,“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产生了较坏的社会影响”。


7月15日上午,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总支委会,作出对焦爱芹予以辞退的处理决定。


涉事女办事员在交警大队工作十多年


7月19日,阜宁县公安局政治处刘姓副主任告诉澎湃新闻,涉事女办事员焦爱芹已在交警大队工作十余年,被辞退前为协管员、合同工,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并不是正式警务人员。


阜宁县公安局政治处政工一位干事说,刚看到视频时,自己也很震惊而惋惜,“(焦爱芹)平时待人接物还是不错的”。


该人士说,自己平时也和焦爱芹打过交道,焦爱芹本人没有视频里那么暴躁。所以,在他看来,“不排除焦爱芹情绪被激怒了”,才出现口不择言的情况。


据该人士介绍,焦爱芹40多岁,在交警大队工作十几年。平时协助交警负责窗口群众接待、信息录入等工作,这次因为群众发生争执把工作弄丢了,令人惋惜。“但她自己说了不负责任的话,也怪她自己。”


据该人士称,事发次日便对焦爱芹进行严肃处理,这也是给社会和群众一个交代。“焦爱芹本人现在非常难过和后悔”。


“属于个体事件”


关于焦爱芹的合同工性质,阜宁县公安局政治处一位干事对澎湃新闻解释说,公安机关会向社会发布招聘启事,一些社会人士来应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录用。


“这种录用程序较为简单。关于考核的标准,不同部门有不同的规定,因为是内部考核,并不方便对外透露。”该人士称。


阜宁县公安局政治部人士说,焦爱芹的考核录用符合正常手续和流程。不能因为她在工作岗位上犯了错误,反过来质疑录用程序是否合乎规范,“考核录用和事后的岗位犯错是两码事。”


上述人士称,焦爱芹不按叫号系统顺序办理,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并与其他办事群众发生口角,“属于个体事件”,不能因此否认整个交警队伍。


从江苏阜宁“说实话事件”所想到的

摘要:在纳税人供养了大量交警的同时,在编制之外录入、使用数倍于交警的临时工,这样的超级“特权”,不是对行政机关的另一种插队吗?





据报道,江苏盐城阜宁交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窗口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优先为插队者处理违章,面对排队群众的质疑时,她公然说:“我想给谁办就给谁办!领导有特权,就可以插队!排号就是针对老百姓的。”现在已知,该名女工已经被辞退。

有人说,该办事人员的说法不仅是给“领导”挖坑,也暴露了一种“奴才”心理,堪称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猪队友”。公允而论,其实也不尽然。

应该说,该办事人员此时此刻的话不合时宜,也确实有些刺耳,但或多或少地反映了一些真实的情况。据说在网络的沸反盈天之中,该办事人员的饭碗竟然被端掉,这就有些过分了。

在这一插队事件中,插队者和庇护插队者固然应该受到谴责,但是,由此引发的所谓“领导特权”不过是一种表面现象,或者被当事人和公众自觉不自觉地放大。领导特权客观上是存在的,但是,这些笨蛋都不太懂得“低调”使用特权。如果他们选择一个没有群众排队的时间来处理违章,谁会知道领导乘坐的车辆也会存在违章呢?




反观插队事件,其实应该更多地看到一种进步。领导使用的公车有违章,也必须乖乖地到交警窗口接受处罚,这已经是一种莫大的进步。但是,前来办理违章的群众居然对此还不买账,这就有些操之过急、高估领导、脱离实际了。

从该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地方或部门“官本位”意识仍然阴魂不散,但这确实不全是临时工的错。平心而论,上级领导鼓吹“以人为本”,招聘了那么多的临时工塞到机关,这是何等的英明?在纳税人供养了大量交警的同时,在编制之外录入、使用数倍于交警的临时工,这样的超级“特权”,不是对行政机关的另一种插队吗?可是,公众宁愿对这种“隐形”的插队视而不见,却对临时工给领导的公车插队处理违章小题大做,这真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了。




即使对领导安排临时工到机关插队代替交警工作无所谓也就罢了,总可以就事论事多问一个为什么吧?这台需要插队处理违章的车辆,究竟是哪位领导的“专用车辆”?其违章的时间、地点、场景是故意违章还是过失违章?是多次违章还是偶尔违章?处理违章是公款买单还是私款买单,也许比插队的特权更应该受到质疑。

临时工何辜?千万不要再放过肇事领导,仅仅让实话实说的临时工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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