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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让司法真正成为最后也是最权威的救济手段!

2017-09-09 法治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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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司法改革与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修改理论研讨会”召开 沈德咏强调

扎实开展审判理论和应用法学研究

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伟大探索和实践




9月7日,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司法改革与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修改理论研讨会”在江苏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沈德咏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周强院长关于加强人民法院理论建设和实践探索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审判理论和应用法学研究,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伟大探索和实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沈德咏指出,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成立近十年来,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已经成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建设的一支生力军,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的年会主题为司法改革与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修改,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新时期,对“两法”进行全面修改,有助于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有助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有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积极建言献策,为修改好“两法”,为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应有贡献,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沈德咏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司法是党领导人民通过法律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方式,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键作用,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和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充分发挥党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在党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营造良好氛围,创造有利条件,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要充分发挥党通过领导立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关键作用,总结好改革经验,通过立法方式巩固改革成果,发挥好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


  沈德咏强调,要始终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完善诉权保障、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障制度,切实维护民生权益,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切实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要始终坚持司法民主原则,完善人民陪审、诉调对接、涉诉信访、新闻宣传等制度,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实现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要始终坚持司法群众路线,畅通司法公开渠道,认真倾听、理性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合理诉求,通过严格司法、依法裁判树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培育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认同感。


  沈德咏强调,要始终坚持立足中国国情,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司法制度模式。要充分认识到大国社会治理的复杂性,正确选择符合中国国情的纠纷争端解决模式,构建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尽可能减轻群众诉累,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让司法真正成为最后、也是最权威的救济手段。要充分认识到中华法制优良传统的重要性,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在法律实施层面充分发挥司法断案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功能,通过司法活动对社会道德伦理形成正向激励,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充分认识到改革完善司法制度的紧迫性,发挥好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转化,更加全面深入地推进改革。


  沈德咏强调,要始终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制度效能。要准确把握司法公平正义作为矫正正义的内在属性,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司法制度体系,塑造公正无偏、值得信赖的司法品质,让人民群众理性认识司法的功能和限度,对司法救济形成合理预期。要高度重视司法实现规范正义的特殊功能,不折不扣贯彻宪法法律,坚守法律规范底线,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合理确定各级法院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和导向作用。要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的衔接配合,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效应,提升司法制度的整体效能,充分发挥司法制度的整体合力。


  沈德咏强调,要始终坚持以正确的理论引领法治实践,最大限度汇聚司法经验和智慧。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关注基层司法的实践难题,充分关注基层司法的现实需求,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改革积极性,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有机结合。要合理借鉴国外的法治经验,在更深更广的层面实现不同司法文明的兼容并蓄、交流互鉴,不断提高国家的软实力,为推进大国外交、“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提供法治支撑。要重视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准确理解和阐释中央改革决策,认真总结改革经验,科学提炼规律性认识,实现法学理论、司法改革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发挥组织和管理职能,不断促进法学理论与实务界的互动交流,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致辞,他指出,江苏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搞好审判理论研究,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实现高效司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年会主题为司法改革与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江苏省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积极向兄弟省市区法院学习司法改革经验,努力把研讨成果转化为实践,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传达周强院长提出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李少平主持会议,最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宣布年会获奖论文表彰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徐显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孙华璞、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国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刘季幸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有关负责人报告研究会有关工作情况,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代表、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又讯   9月6日晚,江苏省省长吴政隆会见了沈德咏、江必新、孙华璞等参会代表,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一同会见。





(记者 罗书臻)

注:文章图片均来源人民法院报公号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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