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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讲”第四期|张舫教授讲授破产程序中的公司法问题

6月30日下午,重庆破产法庭“每月一讲”第四期学习讲座如期开展,本期讲座特别邀请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张舫为全庭干警授课。重庆破产法庭庭长吴洪主持讲座。

重庆破产法庭全庭干警参加学习讲座

张舫教授以“破产程序中的公司法问题”为主题,重点围绕公司资本制度与破产法的衔接、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名股实债与破产债权认定、股东债权的清偿顺序——衡平居次原则的运用、无法破产清算的责任等破产法理论与破产审判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梳理和解读。

重庆大学张舫教授授课吴洪庭长点评指出,张舫教授的授课具有严谨的法律逻辑和清晰的法律思维,内容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让全庭干警对破产程序中的公司资本制度、股权与债权的认定,股东债权劣后清偿、无法清算的责任承担等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对破产审判工作具有良好的指导作用。

重庆破产法庭吴洪庭长主持学习讲座

吴洪庭长进一步指出,重庆破产法庭成立正好半年,半年来,重庆破产法庭坚持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业务学习,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每月一讲”学习讲座开展以来,法庭已围绕“办理破产”指标解读、预重整制度、《民法典》适用于破产程序的具体问题、以及破产程序中的公司法问题等主题成功举办了四期学习讲座。专家学者们精心准备的每一期讲座,既能传授新的知识,分享专业经验,又能答疑解惑,解决实际问题,必将促进重庆破产法庭干警队伍业务素养和司法能力的持续提升。


供稿:刘勇 肖雯雯

编辑: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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