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训】|| 周叶中同志在全省党内法规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周叶中同志
在全省党内法规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2017年7月31日,根据录音整理 )
非常高兴参加湖北省党内法规培训班开班式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武汉大学 ,也代表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为了落实 “打铁还需自身硬 ”的庄严承诺 ,以强力反腐为突破口 ,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特别是在以治本为目标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领域取得卓有成效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 ,通过全面开展中央党内法规的清理 ,修订或者新制定近 80部中央党内法规 ,已经初步构建起一套以党章为核心 ,由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此同时 ,全国各地也纷纷成立党内法规研究机构。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就是由湖北省委办公厅和武汉大学共同组建的以党内法规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实体性科研机构。中心虽然成立仅十个月 ,但是由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省委办公厅领导同志高度重视 ,在武汉大学的积极配合下 ,中心现已成为全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中基础最好、影响最大、发展前景最可预期的一家。从全国思想理论界来看 ,对党内法规的研究现在已经成为学界的一个新的研究热点。中央有关部门现正在论证党内法规学科建设方案 ,以及党内法规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自成立当年 ,即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2018学年度也将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在全国率先开展党内法规高端人才的培养探索。近期 ,教育部将召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会议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将向与会专家报告我们在党内法规高端人才培养中积累的经验 ,并与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展开交流。
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那么 ,为什么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湖北省委为什么组织大家参加党内法规工作培训呢 ?在我看来 ,大致有以下四点理由。
第一 ,这是完成党的光荣使命的必然要求。刚才王亚平同志提到了 7月26日至 27日党中央在北京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在这个研讨班的开班式上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 ,明确指出 ,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毫不动摇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只有进一步把党建设好 ,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我们党才能带领人民成功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应该说习近平总书记这个讲话既表明了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必要性,也提出了新时期我们加强党的建设所面临的新挑战、新任务,预示着我们党要完成肩负的光荣责任和使命就必须从党的自身建设进行进一步的努力。如果说思想建党是我们党成立以来一直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也是我们党建设的传统和优势 ,那么随着思想多变、文化多样、利益多元的日益复杂化 ,仅凭思想建党已经无法把我们党这个大党、老党真正建设成为现代化政党。因此 ,党的十八大以后 ,习近平总书记结合党的建设实践 ,明确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引下 ,当前我们的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也有了质的飞跃。
第二 ,这是我们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的必然选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 ,本质上就是制度体系的现代化 ,也是制度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具体功能的现代化。作为执政党 ,中国共产党毫无疑问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核心。但与此同时 ,我们党自身也面临着从过去的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 ,从而实现自身现代化的重大转型。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基于法治精神、法治理念 ,运用法治方式 ,在制度建设层面实现党自身定位的转变和自身治理的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党的治理现代化和党自身定位转变带来的新任务、新形势、 新要求 ,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第三 ,这是我们破除过去的习惯思维 ,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 ,我们党委系统的工作习惯思维主要表现为政策思维和领导思维。所谓政策思维 ,就是我们的整个工作都习惯于按政策办 ;所谓领导思维 ,就是什么都听领导的 ,领导怎么说我们怎么做。然而 ,在依法治国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新任务面前 ,这两种思维已经难以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 ,我们必须破除过去的政策思维、领导思维 ,转而选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大家参加此次培训只有短短的两天半时间 ,我想大家可能未必能在知识层面获得极大的提升,但我们希望至少可以通过此次培训 ,帮助大家牢固树立起按制度办事、按规则办事的法治思维。大家在以后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协助有关领导展开具体决策的过程中 ,也应当按照法治思维,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的有关规定。这就是我们此次培训应当从思维观念层面着力解决的根本问题。
第四 ,这是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背景下 ,对广大党内法规工作者提出的必然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要力争到建党一百周年时 ,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即所谓 “4+1”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因此 ,党内法规体系 ,已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新阶段 ,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发展,各级党委系统的同志们将面临更多新任务、新使命、新挑战。在这种背景下 ,只有适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广大党内法规工作者才能做好本职工作 ,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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