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试行)》的理解与实践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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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旨在规范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信息化建设,构建“全域、全要素、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用途管制数据标准体系。《规范》对试用范围、数据内容、应用内容等方面都作出了说明,并确定了9个省(自治区)和11个城市作为示范单位依据《规范》开展相应的工作。
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
(试行)》内容要点
在适用范围方面:适用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五个阶段: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在乡村地区,可按规定包含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同时也适用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关的各类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以及数据交换,所述内容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基础信息,各地可结合管理实际进行扩展。
在数据内容方面:贯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周期,按时间顺序先后可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与投资项目审批等其他部门业务共享信息,与专项管理、土地征收、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等业务横向衔接。
在应用内容方面:国家、省、市、县四级(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展到乡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基于本规范,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业务协同、系统建设、数据共享,实现与各类管理系统之间的衔接,并指导各类管理数据、审批(许可)结果的汇交。有条件的城市可探索开展信息模型报建审批、备案和动态监管,构建基于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城市信息模型和区域信息模型。
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信息化
建设思路
基于对《规范》内容的理解,结合参与多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信息化建设的项目经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可以重点从业务、数据、应用三个核心角度来进行。
在业务方面:建立从计划管理、空间准入、用途转用到许可审批的全生命周期的用途管制业务管理体系。其中,在用途转用到许可审批方面,覆盖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五大阶段。
在数据方面:以业务为中心,围绕业务材料、业务表单、业务规则等对业务进行标准化,形成一套材料清单、一套业务表单、一套规则等标准化成果。基于业务标准化成果,采用UML、OOAD等方法,开展领域模型、数据库ER图设计,形成业务数据标准,匹配《规则》中数据的内容、结构和格式,满足数据共享上报要求。
在应用方面:对内以一张图为数据底板承载计划管理、空间准入、用途管制实施管理、监测评估等多个应用模块。其中,在用途管制实施管理方面,通过全生命周期的业务关系串联,实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的全周期审批或许可管理。对外通过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土地征收、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等系统对接集成、数据共享等实现多部门协同与数据上报。
用途管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手段,统一数据规范是用途管制重要基础工作。小编后续将为大家分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解决方案和项目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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