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当阳市民若发现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可拨打这个投诉电话!
补习班、提高班、尖子班、培优班……
如今,校外培训班越来越火爆
但是
你为孩子选择的培训机构
真的合乎规范吗?
宜昌史上最严的
培训机构“监管令”来了!
近日
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规范管理的通知》
超纲教学、强化应试情况严重的
将取消办学资格!
8条“高压线”不能逾越
5月4日,宜昌市教育局对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设立了8条“高压线”,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办学资质
未取得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含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的公司)不能开展文化教育培训业务。
公示制度
培训机构要将办学的相关证件包括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消防验收证件、专兼职教师公示牌等张贴在机构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监督。
教师资质
培训机构不得聘任在职教师和无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任教,不得非法聘用兼职外教。
收费依据
培训机构应在收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学退费办法,并出具国家规定使用的票据。
课程内容
培训机构的课程计划、班额和学位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长期公布。学生参加培训须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培训机构不得以“衔接班”等名义组织学生对部颁中小学文化课程提前上新课。
招生宣传
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准确、规范,不得利用所聘教师在原公办学校获得的资源进行宣传,不得以手续费、劳务费、服务费、宣传费等名目向公办学校教师支付招生报酬或进行商业贿赂。
办学项目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开设的办学项目和课程,应该遵循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小学生每节课不超过40分钟,中学生每节课不超过45分钟;凡培训时间超过2节课的,中途必须安排眼保健操和学生活动时间。
场所安全
培训机构的办学场地、设施设备等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规定。不得使用简易建筑、居民住宅、危房、地下室、5层以上建筑和其它不适于教育培训活动的房屋作为校舍。不得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进行办学。
处罚力度空前
凡针对青少年儿童开展文化补习,在教育、工商等部门审批注册的和无照无证的培训机构及个人,均为此次治理对象。
整治过程中,违反以上规定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培训机构开展等级考试及竞赛和未按审核备案内容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培训机构办学资格。
对将培训机枃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市民可参与举报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将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市民若发现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可拨打专项治理投诉电话:
宜昌市教育局:6467991
当阳:322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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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三峡广电 宜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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