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将禁鞭进行到底!
快要过年了
意味着团团圆圆,热热闹闹
同时也意味着
一场轰轰烈烈却追求安安静静的行动
被提上重点宣传的日程
没错,那就是禁鞭!
2018年1月1日
《当阳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
正式实施
在当阳特定区域
依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或限制销售、烟花爆竹
时至今日,
此管理办法依然有效!
去年不能放烟花爆竹的地方,
依旧不能放!
限放的地区依旧限放!
不能卖烟花爆竹的地方依旧不能卖!
在大家的配合下
去年元旦、春节在禁鞭范围内
未闻鞭炮声
即便有零星的声响
比如为庆祝得重孙子的婆婆
为了满足孩子玩乐的妈妈…
大家也都很快受到了教育
毕竟
小孩放鞭,大人有责;
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今年,希望大家再接再厉
为当阳的蓝天白云,新鲜空气
也为了远离意外伤害与事故
一起继续遵守禁(限)放烟花爆竹
再跟着小编回忆一下吧~
【禁鞭范围】
禁放
禁放区域:
(一) 当阳城区及周边区域。具体区域为:玉阳办事处熊家山社区、东门楼社区、子龙路社区、太子桥社区、南门垱社区、东群村、新民村、长坂村、北门村、三里港村、望城村、和平村,玉泉办事处娘娘庙社区、子龙村、雄风村、关陵庙村、岩屋庙村,坝陵办事处坝陵桥社区、坝陵村、群力村、何畈村、国河村。
(二) 文物保护单位;
(三)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安全保护区内;
(四) 集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五) 重要军事设施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
(七) 草地、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八) 风景名胜区、重点消防单位;
(九) 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禁放规定:
在“禁放”区,全年任何时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处罚:
(一) 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其停止燃放,没收其烟花爆竹并予以警告;
(二) 情节严重的: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500元罚款,并可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限放
限放区域:
具体范围由各镇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划定。
限放规定:
限放区内,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正月十五,从当日6:00时至次日凌晨1:00时,允许燃放、销售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处罚:
(一) 由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其规定品种之外的烟花爆竹并予以警告;
(二) 情节严重的,对燃放单位并处500元罚款,对燃放个人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您别以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只是没收、罚款一下~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依法应予拘留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
构成犯罪的
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们能理解
节日燃放鞭炮是传统习俗
售卖鞭炮也有很高的利润
但为了更多人的安全
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请大家自觉遵守“禁(限)放”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来源 平安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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