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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首批醉驾“触法者”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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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新规出台后

5月10号

近期被查获的三名醉驾司机

唐某、王某、曹某

这三位首批“触法者”

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是的,您没看错!

被刑事拘留!


近期,唐某、王某、曹某三名驾驶员分别因交通事故被胡场中队民警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及抽血检验。经鉴定,唐某、王某、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分别为183.8mg/100ml167.65mg/100ml181.55mg/100ml。均已构成醉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涉嫌危险驾驶。

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






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加大对醉驾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今年三月,省公安厅下发了

《2019年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方案》


1.一律依法刑事拘留;

2.一律依法移送起诉;

3.一律如实录入系统;

4.党员或国家公职人员一律3日内通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5.公安机关领导或民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落实以上要求的一律严格追究责任。

酒后驾驶

等于谋财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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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当阳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 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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