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行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行为,加强人员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下班(值班)需同时携带红袖章、身份证和单位开具的证明,便于查验。所在单位按市指挥部统一模版出具证明。各单位要加强红袖章的管理,在红袖章上标注单位、姓名(可用记号笔标注),建立发放台账,台账包括姓名、性别、编号、上班(值班)地点、居住地等信息。同时将红袖章发放明细表汇总后,于 2 月 19 日前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人 :杨 智 麟 联 系 电 话 :18871729339 邮箱:2415919723@qq.com)。
二、进一步加强超市、药店等工作人员的管理。超市、药店等工作人员或代购员(配送员)出行,需同时携带身份证和超市、药店等开具的证明。各超市、药店按市指挥部统一模版出具证明,同时将红袖章发放明细表、证明出具花名册汇总表报市市场监管局备案。
三、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企业职工的管理。经批准复工复产企业职工出行需着工装或制服,同时携带身份证和企业出具的证明。企业按市指挥部统一模版出具证明,同时将证明出具花名册汇总表报市经信商务局备案。
四、进一步加强其他行业人员管理。外卖、快递、物流等工作人员出行需着工装,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公司出具的证明,证明参照市指挥部统一模版。保安工作人员上下班需着制服,同时携带身份证和证明。保安公司按市指挥部统一模版出具证明,同时将证明出具花名册报市公安局备案。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上下班携带身份证和证明,物业公司按市指挥部统一模版出具证明,同时将证明出具花名册汇总表报市房产保障中心备案。
自 2 月 19 日起,原各单位开具的证明全部作废,须全部按照新证明模版出具证明。
当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来源 当阳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 李香怡 编审 肖秦倩 终审 胡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