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恢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需网上预约!
关于妥善做好恢复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的
紧急通知
广大市民: 为做好违法处理窗口恢复正常后的疫情防控和业务办理工作,接上级通知,现定于2020年3月23日(周一)全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实行网上预约处理,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电子警察”交通违法预约处理须知
一、为降低病毒传播风险、避免不必要出行,请尽量选择“交管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相关业务;
二、请关注“宜昌市车管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预约,预约处理遵循“就近”原则,请尽量选择就近的违法处理窗口,准确选择“业务类型”,并按照预约时间到达所选择的违法处理窗口,提前准备齐相关证件及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三、受疫情防控影响的车辆年检时限已做适当延长,在此期间车辆上路行驶免于处罚,建议不要过于集中在前期预约,可适当选择合理时间;
四、每名驾驶人每周只能预约1次,提前2小时取消预约,系统不记录预约信息,2小时以内(含2小时)未取消预约的,预约信息将被记录;
五、以下三种情形应到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现场进行预约,并配合违法发生地交警大队民警进行调查取证。1、处理罚款200元以上或一次性记12分的交通违法;2、一年内为同一车辆处理交通违法的第5名及以上驾驶员(不含车主);3、一年内已处理非本人所有的5辆不同号牌机动车违法的驾驶员;
六、个人车辆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单位车辆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单位出具的驾驶证明原件;
七、营运车辆(出租车除外)及校车违法记录处理,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由车辆所属单位(车辆所有人)开具的驾驶证明、营运资质证书原件等。出租车违法记录处理,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营运资质证书原件等;
八、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服从管理、遵守秩序、排队等候、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扫码”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高于37.3℃时、未佩戴口罩、无“健康绿码”等相关健康证明者禁止进入服务大厅;
九、处罚决定书缴款方式有:1、交管12123手机app;2、易站通自助处理终端;3、建行手机app(宜昌本地和湖北省外违法);4、建行(宜昌本地和湖北省外违法)、农行(湖北省内违法)营业柜台。
相关注意事项
1、请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带齐所需办理业务资料,佩戴口罩,携带手机健康码,到交警大队大门口排队等候,配合办事人员体温检测、扫码登记等各项检查工作,凡不符合规定一律不得进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办公服务区域;
2、每次限制10人进入大厅排队等候,按要求有序进入;
3、办事群众必须关注“宜昌车管所”的公众号,在线预约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实行网上预约服务每天不超过210人
上午110人、下午100人
请办事群众按要求合理安排时间
尽量避开业务办理高峰
造成长时间等候和二次跑路
来源 平安当阳
编辑 李李林 编审 肖秦倩 终审 胡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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