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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人:集中整治,遛狗不牵绳!

当阳融媒 2022-10-25

为有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净化当阳城区环境,当阳市公安局、当阳市城管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当阳市玉阳、坝陵、玉泉城区开展市民遛狗不牵绳,无主犬只、流浪犬只捕捉收容的宣传整治行动。



根据当阳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
市民遛狗必须牵绳

无主犬只、流浪犬只必须捕捉、集中收容

宣传劝导时间

2021年9月3日至9月6日

集中整治时间

2021年9月7日起长效整治

工作重点

查处市民遛狗不牵绳行为
对无主犬只、流浪犬只捕捉、收容
《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犬只外出时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绳),长度不超过1.5米,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二)乘坐电梯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笼),或者怀抱;
  (三)不得携犬只进入单位办公场所、政务便民服务场所、医疗机构诊疗场所、教育机构办学场所、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餐饮场所及候车(机、船)室、商场、超市、宾馆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四)不得携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五)即时清除犬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
  (六)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更不得驱使、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违反文明养犬规定“遛狗不牵绳”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犬只伤人等严重后果的,对养犬个人处500元罚款,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下一步

当阳市将对犬只进行登记、办理犬牌等工作届时我们会对外发布、宣传请大家关注相关信息及时为自己的爱犬办上合法的“身份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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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平安当阳  编辑 彭丹凤

编审 王瑞  终审 胡旭  监制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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