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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丨有哪些文章,年少时没感觉,长大后才恍然大悟,为之惊艳?

2017-06-05 文化教育云平台 北奇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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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文章是穿越千年的心意相通,是某个场景下,蓦地想起,原来这就是他当年的心境啊。殊不知,所有童年生吞硬咽下去的文章,早已携带着作者创作时的那一刻情深,在我们此后漫长的一生中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这两句出自苏轼的苏轼《临江仙:送钱穆父》原文:

一别都门三改火,天涯踏尽红尘。依然一笑作春温。

无波真古井,有节是秋筠。

惆怅孤帆连夜发,送行淡月微云。尊前不用翠眉颦。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人生就是一次艰难的旅行,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只是一个过客,我们留不下什么。我想这句话也是给我们每个人说不论怎样要珍惜周围的一切。这句是出自苏轼的,他是写给友人的,也算给自己的,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一条自己的路要走,遇到歧路险阻,你或许可以向古人、今人、朋友、爱人求助,但归根到底,没有人能帮得了你,你还是要自己去做出选择。



柳宗元丨《小石潭记》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


觉得全篇都非常的美,无数个压力巨大头疼剧烈的夜里,我都会爬起来看这篇文章,它比音乐更抚慰人,更让人感到清凉。


因为它的境况太幽清了,不适宜让人长久地呆下去,便题了字后离去。在这一段中,作者突出地写了一个“静”字,并把环境中的静深入到心神中去,没有太多的生活感触,也没有讲述生活琐事。 

清凉的人生终究只适合观赏,不可久居。



朱自清 《背影》


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

……


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也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


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



朱自清 | 《匆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时光、爱情等都是文学中永恒的话题。对于这篇必背文章,直至现在大家也不会忘却。这些道理即使传承了数千年人类也还是在重蹈覆辙,只是因为没有失去,又怎么会懂珍惜。



肖复兴 |《荔枝》


“我第一次吃荔枝,是28岁的时候。那是十几年前,我刚从北大荒回到北京,家中只有孤零零的老母。站在荔枝摊前,脚挪不动步。那时,北京很少见到这种南国水果,时令一过,不消几日,再想买就买不到了。想想活到28岁,居然没有尝过荔枝的滋味,再想想母亲快70岁的人了,也从来没有吃过荔枝呢!虽然一斤要好几元,挺贵的,咬咬牙,还是掏出钱买上一斤。那时,我刚在郊区谋上中学老师的职,衣袋里正有当月42元半的工资,硬邦邦的,鼓起几分股气。我想让母亲尝尝鲜,她一定会高兴的。


回到家,还没容我从书包里掏出荔枝,母亲先端出一盘沙果。这是一种比海棠大不了多少的小果子,居然每个都长着疤,有的还烂了皮,只是让母亲—一剜去了疤,洗得干干净净。每个沙果都显得晶光透亮,沾着晶莹的水珠,果皮上红的纹络显得格外清晰。不知老人家洗了几遍才洗成这般模样。我知道这一定是母亲买的处理水果,每斤顶多5分或者l角。居家过日子,老人就这样一辈子过来了。不知怎么搞的,我一时竟不敢掏出荔枝,生怕母亲骂我大手大脚,毕竟这是那一年里我买的最昂贵的东西了。

……


那一晚,正巧有位老师带着几个学生突然到我家做客,望着桌上这两盘水果有些奇怪。也是,一盘沙果伤痕累累,一盘荔枝玲挑剔透,对比过于鲜明。说实话,自尊心与虚荣心齐头并进,我觉得自己仿佛是那盘丑小鸭般的沙果,真恨不得变戏法一样把它一下子变走。母亲端上茶来,笑吟吟顺手把沙果端走,那般不经意,然后回过头对客人说:“快尝尝荔枝吧!”说得那般自然、妥帖。"

那么珍贵的荔枝让给了客人,母亲却能那般自然妥帖,既可见母亲对儿子的理解之深,又体现了母亲的大方得体,隐藏着平凡人多少尊严与骄傲。知子莫若母,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在。



鲁迅 | 《灯下漫笔》


但我当一包现银塞在怀中,沉垫垫地觉得安心,喜欢的时候,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假如有一种暴力,“将人不当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不算什么东西;待到人们羡慕牛马,发生“乱离人,不及太平犬”的叹息的时候,然后给与他略等于牛马的价格,有如元朝定律,打死别人的奴隶,赔一头牛,则人们便要心悦诚服,恭颂太平的盛世。为什么呢?因为他虽不算人,究竟已等于牛马了。


我们不必恭读《钦定二十四史》,或者入研究室,审察精神文明的高超。只要一翻孩子所读的《鉴略》,——还嫌烦重,则看《历代纪元编》,就知道“三千余年古国古”的中华,历来所闹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但在新近编纂的所谓“历史教科书”一流东西里,却不大看得明白了,只仿佛说:咱们向来就很好的。


但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那一面,但又属于无论那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


假使真有谁能够替他们决定,定下什么奴隶规则来,自然就“皇恩浩荡”了。可惜的是往往暂时没有谁能定。举其大者,则如五胡十六国的时候,黄巢的时候,五代时候,宋末元末时候,除了老例的服役纳粮以外,都还要受意外的灾殃。张献忠的脾气更古怪了,不服役纳粮的要杀,服役纳粮的也要杀,敌他的要杀,降他的也要杀:将奴隶规则毁得粉碎。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来一个另外的主子,较为顾及他们的奴隶规则的,无论仍旧,或者新颁,总之是有一种规则,使他们可上奴隶的轨道。


“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愤言而已,决心实行的不多见。实际上大概是群盗如麻,纷乱至极之后,就有一个较强,或较聪明,或较狡滑,或是外族的人物出来,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厘定规则: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而且这规则是不像现在那样朝三暮四的。于是便“万姓胪欢”了灯下漫笔;用成语来说,就叫作“天下太平”。


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修史时候设些什么“汉族发祥时代”“汉族发达时代”“汉族中兴时代”的好题目,好意诚然是可感的,但措辞太绕湾子了。有更其直捷了当的说法在这里——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鲁迅的大多数文章都符合今天的主题:以前不懂鲁迅,现在读懂为之动容。这或许就是民国那一批知识分子收到重视和追捧的原因:抛却了儒家和皇权数千年统治下的小格局,开始关注社会与人类。这些文章,即使百年后,也值得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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