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快灭绝了,我们驯养一堆孩子,来繁育他们
广东长隆集团的老板苏志刚,1989年的时候开过一家“香江大酒店”。时隔多年后,他在接受采访时,一再声称自己非常热爱野生动物保护。
在他看来,长隆集团养殖全世界的特色野生动物给人观赏,演马戏,钻火圈,骑单车,供人娱乐,助人狂欢,目标,就是为了保护这些濒危甚至极危的野生动物。
用心确实良苦。让人钦佩。有一个记者采访时这样写道:“苏志刚知道,广东人爱吃野味,为此甚至不惜猎杀野生保护动物。基于这一点,他特意着手养殖鸵鸟、鳄鱼等野生动物作为食材,既保护动物不被滥杀,又满足大众消费需求。香江大酒店由此成为国家有关部门批获的首家可食用鳄鱼肉餐饮单位,野味盛宴作为其招牌,吸引了大批游客。”
1991年1月9日,当时的国家林业部,出台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后来有过几次小的修改,但一直没有本质上的变化,延用至今。
这个办法出台后一年,1992年,国家林业部下属的“全国最大的生态保护组织”,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正式成立了二级机构,养殖委员会。2018年,养殖委员会更名为“保护繁育和利用委员会”。
这是做繁育的人,依仗的最高法律。这部经书,日益与“野保法”相冲突,虽是由野保法派生出来的这个“野生动物养殖利用办法”。
坚决反对驯养繁殖的人,与狂热支持驯养繁殖的人,经常依据不同的法律,展开辩论。所以谁也说服不了谁。
我们生态健康行动组,刚刚参与“致命杀手面对面”全国清理活动时,接到了一个特别命令,去查一查,那些被保护得好的野生动物,是怎么挺过最艰难的那一关的。也查查,那些至今处于极危状态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集团们,又贡献了哪些力量。
查完之后,我们得出了这么个比喻:为了拯救和保护濒临灭绝的猴子,我们采用的政策,是生育并驯养利用一大堆孩子。
壹:他们能够熬过来,只是因为重新有了少许野外栖息地
到现在为止,国家林草部门一直拿两个自认为保护成功的案例, 面向全世界夸耀。一个是大熊猫,一个是朱鹮。
四川林业部门保护区管理处的一个负责人,曾经很坦白地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熊猫,帮助他们争取到了很多经费。“一个地方,只要曾经有大熊猫存在,哪怕只有一只,我们都可以把这个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经费的申请上,也由此充足起来。工作人员的级别也由此提高。”
在中国,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局,其实地位并不高,一般只有处级。但这个级别,在所处地的县域里,已经不错了,至少与当地的县委书记县长,平起平坐。
所以,大熊猫能够慢慢地走出极危,原因不是驯养繁殖,而是非常坚决的野外栖息地的保护。包括成立大量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包括自然保护区之间修建生态廊道,保证他们的基因交流和种群流动。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朱鹮,被当时的“抢救性保护搜索小组”发现时,野生种群数量也才7只。他们能够恢复到现在将近3000只左右,靠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坚决的保护他们的野外安全的栖息地,不许伤害他们。陕西洋县的人,知道当年为了保护朱鹮,牺牲了多少经济发展机会。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普氏原羚,能够从几百只,上升到现在的2500只左右,慢慢有希望脱离灭绝的危险,原因,也只有一个,那就是青海省坚决地把妨碍他们觅食的种群交流的那些带刺铁丝网去除,让他们有个足够宽阔的野外的安全的栖息地。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羚羊的故事,很多人都知道。现在种群能够恢复,也是我们全力保护了他们生存的荒野,避免侵犯他们的栖息地。青海可可西里,西藏羌塘,新疆阿尔金山,青海三江源,四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连成了一片,构成了中国最大的“人口稀少地区”。
如果说,参照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进行保护的江豚,有希望走出极危物种的危险地带,只能靠一个,那就是把长江,把鄱阳湖,把洞庭湖,归还给他们。只能靠,在长江、洞庭湖、鄱阳湖,持续巡护的江豚保护志愿者,日夜不停地举报和清理,帮他们阻止无处不在的伤害。
如果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东方亚种,有希望逃脱灭绝的命运,那么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他的繁殖地、越冬地、迁徙沿线,都能够找到天然而安全的生存环境。而他们数量之所以一直在下降,就是因为无处不是盗猎分子们下的夹子、毒药,就是因为无处不是盗猎分子们的摩托车、猎狗和枪支。
如果说,只能算国家三有动物的黄羊,有希望每年冬天从外蒙古南迁到内蒙古时,能够活着在春天回归,那么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捕猎者离开,让草原成为他们宁静祥和的家园。
贰:那些养殖的“明星”动物,究竟成就了谁的辉煌
“中华穿山甲”国内一直有人在试图繁殖,我们调研后发现,声称能繁殖的,主要是两类人。
一类是国家林业系统下属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这是我们见过的最没责任心的事业单位。这个单位的好处是可以把公安、海关、边防警察截获的穿山甲活体,或者直接弄死了卖甲片,或者就是以驯养繁殖的名义转卖给其他的商业公司。
另一类,则纯粹是拿“养殖穿山甲”当噱头,来骗人,骗国家经费,骗愚蠢的投资客。
这样的后果是,即使有幸被救助下来的穿山甲,也会因为各种贪婪和利用,甚至死在了救护繁育中心的人手上。而救护中心,对死亡,是可以不负责任的。
极危鸟类,一度差点成为“中国国鸟”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丹顶鹤,这两年野外种群越来越少。原因,就是他们繁殖地的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里,被养育了上千只的“生态旅游”种群。这些种群的源头,是保护区的人,从野外偷取的野生丹顶鹤的蛋。
同样,在丹顶鹤的越冬地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也有很多与保护区有利益关联的人,在“驯养繁殖”丹顶鹤。
东北虎,野生种群,可能是来自于俄罗斯的东西伯利亚。他们有时候会从边境上,无意中飘荡过来。而他们一旦进入中国境内,就面临极大的危险。因为,中国的山上,哪怕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山上,不是兽夹,就是毒药,不是没有食物,就是遭遇电网。
华南虎,现在全部养在笼子里。这些养殖的华南虎,自身命运悲惨不说,有的为了谋生,不得不表演节目,或者被用来泡酒,被制作成“威风凛凛的标本”放置在富豪的客厅里炫耀。但他们,是永远不可能回归野外了。因为,中国,已经不可能给他们足够大而安全的自然家园,供他们栖息繁衍和交流。
一个本来属于野外物种在野外消失了,在国际公约上看来,就是野外功能性灭绝了。
2017年,陕西开始了全世界第一次的林麝野外放归活动。负责这个活动的科学家们承认,其实我们对林麝的野外习性,了解非常少。一次放归13只,根本不足以支撑足够的研究,需要有更多的放归,才可能有实质的科研价值。
而这样的放归,与几百万只野生的麝类因为中药的利用而被杀戮比较起来,基本上是回天无力。中国的五种麝,要想活得好,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拥有适合他们的、安全广阔自然的野生环境。食物充足可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得没有捕猎者设下的各种陷阱和网、套、毒、夹。离开了这个条件,谈一切都是枉然。
中国的发电公司,在所有的江河上都修建了大坝小坝引流坝径流坝。而让他们修建大坝时,逃开生态责任追究的一个很好的理由,就是“增殖放流”。每年都举办场面壮观的增殖放流活动。
却不知道,这些温室里强行培养出来的小鱼苗,一放到肮脏杂乱凶险的江河里,全都是死路一条。如果每一条放出去都会死掉,都等于零,那么,放一百亿条也等于零。概率和侥幸,在增殖放流中不起作用。中国的本土鱼类就这样,在人们毫无觉察中,一条条走向了灭绝。
2017年,国家农业部发布了第二批允许驯养办证的“水生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名单,大鲵名列基中。大鲵也就是娃娃鱼,它的养殖在中国确实有非常多的企业在探索。有些企业也承诺会做野外放归。但可悲的是,由于养殖者采用的野外种源并未做好基底调查,不同的亚种甚至是不同的品种之间的交配产生了基因污染。科学家现在已经不知道,野外侥幸生存下来的大鲵,到底属于什么种类。
四川的养麝研究所,这几十年来做公益研究,成果辉煌。其中有一个非常大的成果,就是活熊取胆。他们的宣传资料中说,活熊取胆技术,是他们研发出来的。而国内活熊取胆养殖业,则流行另外一个说法,这门技术,是从朝鲜传播过来的。
“活熊取胆”技术主要针对的是亚洲黑熊,马来熊和棕熊被明确禁止。
这门技术不管是从哪里来的,从1984年之后,中国的黑熊,就大量地从野外被捕捉,被关在铁笼子里,穿着铁背心,腰部被开了一个口子,口子里插进一根管,以把它分泌的胆汁,能够随时引流出来。
这种极为残酷的方式被曝光之后,开始有所校正,说发明了无管引流等技术,也要求养殖企业对黑熊增加“熊道”关怀。
但这样仍旧阻止不了野生黑熊被大量从野外捕捉的命运。原本遍布全国的野生黑熊数量,到21世纪初,已经下降到了万只左右;最多的一个省区,也才4500只左右。
叁:“驯养繁殖许可证”引发的养殖和捕捉乱象
细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越发觉得它是给那些想要做驯养繁殖的人铺设的一条康庄大道。
这个办法说起来很简单,四级分类。
你要想养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好,到国家林草局申请审批。
你要想养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好,到所在省市区的林草局报批。
你要想养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好,到所在的地市的林草局报批。
好,你想养殖“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好,到所在的县市的林草局报批。
然后拿着报批来的证件,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到卫生局或者食药局,办理“动物防疫证”了。
安徽省林业局,最近在网上公布了他们刚刚行政许可的一个名单。他们居然对一家企业,放出了106种重点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许可。有大量的物种是来自国外。
其实,肯去办证的,都还算是想务正业的。
更多的,是不办证,然后假装说自己有证。
或者伪造证件,借用他人证件。
更多的,是明明只许养殖这种,却在野外疯狂捕捉其他种。中国有多少雁鸭类,被雁鸭繁殖企业的“许可证”洗白,相信“中野协繁育委雁鸭委”的委员们,心里非常清楚。
还有人振振有词地说,驯养繁殖即使没有直接产生效果,也是对野外物种的替代和缓冲。
听起来很有道理。
可如果去追溯中国当前所有的驯养繁殖企业,有哪家真正放归成功了足够野外繁殖量的新种群?又有哪个企业的种源,不是主要来自于野外天然种?
制药的企业们把中华穿山甲利用完了,想出来的“替代方案”,是去捕捉东南亚、非洲的穿山甲,哪怕明知道这行为是严重违法甚至犯罪的,哪怕明知道这些穿山甲的来源是残忍的,是走私的,是偷渡的,是受贿的。但这些药企,一样以“需求量极大”的名义,照单全收,毫无羞愧之心,毫不担心自己违法犯罪。
按照所谓的白名单制度,当前能够合法养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和陆生野生动物,重点非重点,加在一起,不到一百种。但中国数万家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里,都养着些什么呢?负责审批的有关部门,心里最清楚。这些行政审批是不是违法,养殖企业的投入谁来赔偿?养殖的动物何去何从?
既然生态破坏已经让制药企业丧失了原料的供应,那么,制药企业就得出大笔钱,成立野外种群保护公益基金,支持各种反盗猎的行动和致命杀手清理活动,以保证野生动物的野外种群安全,帮助其恢复到足以让法律支持企业适当利用的水平。再讨论是不是可以再继续利用。而不是这边继续刺激和纵容生态破坏,那边绞尽脑汁去驯养繁殖。人工药材的道地性,与野生的相比如何,做药的人,心里非常清楚,何必以养殖的方式造假呢。
肆:其实在这“三条不可以”面前,没有几个野生动物适合驯养
人类与野生相处那么久,最后“驯养”出来的,不过是鸡鸭鹅猪牛羊兔等极少数物种。这些“肉食动物”当然也很悲惨,他们要承担全人类主要的肉食需求。
其他的野生动物,都是人类与野生动物长时间的博弈之后,承认了他们“不可驯养”、“不该驯养”。所以,拒绝驯养才是我们的工作本质,而不是开放驯养。
再细看这个“管理办法”,其实有三条是可以作为“行政不许可”的理由的。
第一条,野生动物资源不清。
第二条,驯养繁殖尚未成功或技术尚未过关。
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极少,不能满足驯养繁殖种源要求。
如果真的按照这三条来卡位,中国其实没有几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能够允许繁殖。
因为第一条就足够了。中国从事野生动物野外调查的科学家数量实在太少。政府报出来的好多信息和数据,要么出于想像,要么出于编造。这样的政府与科学联手造假的共同作为方式,让中国野生动物的野外生存真正的情况和数量,到现在为止都是个谜。很多所谓的研究某个物种的科学家,其实只是国外资料的翻译家,以及国际会议的混混。
有些所谓的政府专职人员,连基本的法律都不清楚,连基本的野生动物常识都不知道。他们怎么可能成为这个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的希望?
可他们就是占据着这个国家所有的野生动物保护的关键岗位,你根本奈何他们不得。
四川养麝研究所前所长蔡永华透露:“根据1999-2001年全国麝类专项调查报告显示,我国麝共有6-7万头,不足上世纪的10%。其中原麝为4100-4900头,林麝为28660-35000头,马麝为19300-23200头,黑麝为5400-6500头,喜马拉雅麝2300-2700头。”这些麝呈岛屿状分布,也就是大群体又分割为很多小群体,各小群体之间基因,很难交流,自生自灭。
即使有这样的同步调查数据,其中估摸、推测、夸张的水分也比较大。从那以后到现在,20年了,中国麝在野外的真实情况,估计没有一个科学能够说得出来。国人天性中对野外生存环境的畏惧与无能,即使到了占据科学家的职位,也在基因里起主导作用。
第二条就更有作用了。东北有个养狼老板,出于个人的爱好,从野外捕捉了一些狼崽,可是养狼的技术根本不成熟,蒙古人认为狼不可养。但就是这样的人,在中野协下面,成立了“狼文化委员会”。不知道“中野协”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敢作敢为的精神,来支持社会上这种“驯养繁殖尚未成功或技术尚未过关”的个人偏执爱好。
现在有一些人,看到某个物种越稀缺,越想弄到自己家里养起来。本来,这个用第三条也是可以对付的。这第三条是,“野生动物资源极少”,根本满足不了作为种源的需要。但奇怪的是,他们一样可以获得“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个物种极危了,当然要想办法帮助他们繁殖,这样才可能延续他们的种群。大熊猫保护的经验才是最有效最能用的经验。因为这是政府组织专门的抢救型科研攻关小组们要做的事,而不能是驯养繁殖商业企业和某些狂热利益追逐者的个人主张。我们在国内很少看到有为极危物种而成立的抢救性繁殖团队,我们看到的,满目都是打着各种名义进行繁育利用的商人。
在这样的心态刺激下,野生动物的政府主管部门,怎么可能不把全部的工作重心,偏向于支持驯养繁殖的企业呢?
总结以上所有,我们得出三个小结论。
一、保护野生动物的唯一办法,是把安全可靠天然的生态环境归还给他们。当前,中国没有一块地是安全的,到处是“致命杀手”。
二、当野生动物野外资源枯竭的时候,人类要考虑的是减少、压缩、去除这些野生动物相关的需求,而不是以需求强大为由,想办法去引诱其他人杀害野生动物。
三、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人心地出台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紧急决定,当即执行。建议趁这个火热的决心,全面废除1991年启用的这个非议太多、管理混乱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本文所有图片都来自网络的公开搜索。感谢原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