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茅箭区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2021年茅箭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划片招生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进展的通知》(教基厅函 [2020]10号)、《关于指导督促大班额比例较高县(市、区)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的函》(教基司函[2020]31号)和省政府推进重点教育督导事项落实会议要求,自2021年秋季起,起始年级严禁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具体划片招生方案如下:
一、“片内生”的认定标准及报名办法
学生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且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片内生”:
1.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且正常居住。因特殊原因无房产证,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固定住所坐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为城区唯一住房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户口暂时未迁入居住地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视同“片内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片内生”,持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合同)、预防接种证(一年级),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报名。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及报名办法
1.学生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且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2. 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务工一年以上,持有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
3. 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合同、父母用工合同或务工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一年级),由居住地片区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审核并安排入学。若居住地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接受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到区属其它学校入学。
三、报名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统一报名时间为:小学8月26日—28日,初中8月25日—27日;正式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
咨询电话:茅箭区教育局教育股 8682177、8118117。
四、划片招生范围
(一)小学
2021年张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划片招生方案
2021年张湾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省政府推进重点教育督导事项落实会议要求,遵循“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尊重历史划片范围、结合学校生源分布、确保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坚持按片区招生,严格控制择校问题,严禁跨区域招生。具体如下:
一、“片内生”的认定标准及报名办法
学生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片内生”:
1.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且正常居住。因特殊原因无房产证,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固定住所坐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为城区唯一住房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户口暂时未迁入居住地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视同“片内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片内生”,持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合同)、预防接种证(一年级),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报名。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及报名办法
1.学生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且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2. 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务工一年以上,持有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
3. 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合同、父母用工合同或务工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一年级),由居住地片区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审核并安排入学。若居住地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接受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到区属其它学校入学。
三、报名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统一报名时间为:小学8月26日—28日,初中8月25—27日;正式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
咨询电话:张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0719-8619691、8619693。
四、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一)小学1. 东风小学八堰路两侧;金狮路两侧;九堰路两侧;郧阳路两侧;八堰路路口以北,河南路两侧。东风社区,八亩地村,李家院村1、2、3组,龙潭湾村,水堤沟村辖区。招生咨询电话:0719-8612621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进展的通知》(教基厅函 [2020]10号)、《关于指导督促大班额比例较高县(市、区)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的函》(教基司函[2020]31号)和省政府推进重点教育督导事项落实会议要求,自2021年秋季起,起始年级严禁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具体划片招生方案如下:
一、“片内生”的认定标准及报名办法
学生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且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片内生”:
1.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且正常居住。因特殊原因无房产证,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固定住所坐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为城区唯一住房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户口暂时未迁入居住地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视同“片内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片内生”,持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合同)、预防接种证(一年级),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报名。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及报名办法
1.学生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且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三、报名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统一报名时间为小学8月26日—28日,初中8月25—27日;正式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
咨询电话: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8319892、8319872。
四、报名程序
1. 小学招生入学。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扫描下方二维码
在线报名↓
(注:平台于2021年8月15-18日开放“测试入口”,在此期间学生家长可以通过扫码或网址登录方式进行试报名,熟悉报名流程,19日数据清空。8月20日8:00开放正式报名入口,23日-25日进入资料审核阶段,提交资料齐全者优先审核,因资料不全或资料造假导致审校未通过的,责任自负。资料审核期间,家长随时可以登录平台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审核结果及剩余学位数。技术咨询QQ群:164291087)
符合开发区制定的“片内生”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在平台申报学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规定的入学条件申请片区就近学校学位(申请报名学校学位满员后,家长自行在手机端或PC端更改有空余学位学校并再次提交);申报学位成功后,根据审核结果提示和要求,持有效证件(严禁伪造证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到学校进行资料复审,经学校验证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生对应“片区内”学校要依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房和本人的户籍信息,若二者信息不一致的以正式居住房信息为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应片区学校以居住证(或正式租房)信息和务工经商证明为准。对特殊情况,学校无法判断的,由上级相关主管机构给予帮助认定。
2.初中招生入学。符合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携带相关证件到划片就读学校报名。跨省、市升学学生学籍办理统一在国家学籍系统中进行操作。
3.做好本校分流及支持柯家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划片招生范围,区属小学要做好本校 二、三、四、五、六年级柯家小学片内生的分流工作,通知家长鼓励学生到柯家小学就读,把大班额消除工作落实落细。
4.服从全区调剂,科学安排招生工作。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校要依据开发区2021年划片招生工作要求,制定更为具体的招生审核办法报文教卫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五、中小学招生范围
(一)中学招生范围1. 十堰市第五中学:招收开发区龙门小学、实验小学、马路小学、白浪小学等4所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同时招生符合招生条件的片内学生和辖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青儿童少年。招生咨询电话:0719-8043276(二)小学招生范围1. 区实验小学:东以大坪河为界,西以中观西路至白浪中路到南山铁路桥为界,南以襄渝铁路以北的马路村1组、2组为界,北以茅塔河为界。含马路村一组、二组、铁二处小区、东城国际小区、翱达公馆小区、田湖小区、中观社区大部分。招生咨询电话:0719-8305205
审核:陈宣霖
来源: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