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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柏克的保守主义(二)

2016-11-13 傅乾 保守主义评论



按:作者傅乾,山大政治学博士,曾与冯克利教授合译《马基雅维里时刻》。本文已取得作者授权。此为第二部分“柏克的保守主义:程序与实质”,这种分析框架乃作者一家之言,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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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保守主义始自柏克,这里的“保守主义”有三个属性:现代性、英国性、柏克性。


若将保守主义定义为抗拒激变的思想、态度、立场,则古已有之、代不乏人,何以言其产生?这便突显了保守主义的现代性。正是由于启蒙哲人要在十八世纪建造“哲学家的天城”,用理性审判一切观念和制度,进行毫无保留的社会革命,才给对立面以极大刺激。法国大革命和“意识形态时代”的到来,正式宣告这一切的开始。为了抵抗这种横扫欧洲的“武装起来的教义”,柏克才奋其如椽大笔,将保守主义整编成军。也正因为此,柏克的保守色彩相比自由色彩更为浓厚。



注释:在18世纪的法国,哲学家一词并非指今天意义上的专业哲学家,而是特指当时“启蒙运动”的思想家、理论家和宣传家。通常人们都认为他们是“近代”意识形态的先驱者。


若将保守主义定义为抗拒激变的现代思想,这种思想何以最早在英国发端?这并非偶然。以政治文化的整体性格论,英国相较法、德,总体偏于保守。这与其两次革命的经验有关:清教革命让英国人体验了革命的惨烈、激进思想的乖戾,光荣革命则为英国人提供了历史契机,抱着下不为例的心态,将这种反革命的保守倾向塑造为政治文化。塑造的方式是将古宪制主义、英国国教论等现有思想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柏克正是在这一传统中逞其转化之才的。


若只将保守主义定义为一种英国出产的抗拒激变的现代思想,则以英国保守思想之醇厚,何以独尊柏克为鼻祖?按昆顿(Antony Quinton)之说,英国保守主义有两大传统:一个具有宗教色彩,胡克肇其端,海德(克拉伦敦勋爵)、约翰逊传其统,柏克集大成,柯勒律治、纽曼承其绪;另一个采用世俗论证,塞维尔(哈利法克斯伯爵)肇端,约翰(博林布鲁克子爵)继统,休谟集大成。(注释:在公众号10月19日的推送中,有比较详细的介绍)而且即便在柏克《法国革命论》洛阳纸贵之后,保守派仍未将其视为可资征引的反革命权威,宁愿诉诸威廉·佩利(William Paley)等人。放在这一背景下考虑,柏克能脱颖而出,必有其独到之处,这就赋予保守主义一种柏克性。那么这种“柏克性”到底是什么?不妨引入“程序保守主义—实质保守主义”这对概念加以说明。


所谓程序保守主义,是指一种更具普遍意义的保守主义“哲学”;所谓实质保守主义,是指为一时一地之价值和制度辩护的学说。柏克更接近前者。虽然他的论说中包含很多为实质价值和制度辩护的成分,但他能成为世所公认的保守主义鼻祖,乃是因为他阐发了某些永恒的东西,能为后世保守主义者带来持续启发。因此,在此将柏克的保守主义分为就实质问题而发的具体理论和程序保守主义两部分。前者涉及柏克对辉格体制方方面面的维护。包括从整体上对光荣革命、辉格史观及辉格霸权的维护,对其两大传统支柱贵族制度和国教制度的维护,以及对光荣革命后确立的议会选举制度与政党实践的辩护。其程序保守主义主要包括传统主义、怀疑主义、社会有机论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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