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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 vs. 狂热:美法革命比较|罗素·柯克

2017-03-09 吴瑞升 译 保守主义评论


按:作者罗素·柯克(Russell Kirk1918~1994),美国保守派思想家、历史学家,20世纪美国保守主义运动的重量级人物。代表作有《保守主义的心灵》、《审慎的政治》、《美国秩序的根基》。原文最初发表于《当代评论》(1956年后为 the imaginative conservative 转载。



      导   读       


“根茨断言美国革命——犹如柏克评价1688年光荣革命——“阻止而非制造了一场革命。”美洲殖民者奋起捍卫自己的因袭权利;他们的主张和期望是温和的,建立在对人性和自然权利的真正理解之上;他们的宪法是保守的。相反,法国大革命,则希望重塑人性,再造社会,打碎过去,蔑视历史,拥抱理论教条,匍匐于意识形态巨兽的残暴统治之下。”




近期,美国再版了弗雷德里希·根茨(Friedrich Gentz)的小册子《美法革命比较》,它被人遗忘了一个半世纪之久,或许是因为我们这个世纪为革命赋予了新含义。1800年,年仅33岁的约翰·昆西·亚当斯,成为美国驻普鲁士全权大使。他自学成才,在柏林期间精通德语,翻译了《柏林历史杂志》(1800.4~5)中关于美、法革命的一篇长文,其作者便是新秀文人弗雷德里希·根茨(比少年得志的亚当斯年长三岁),后者是这一著名思想性期刊的创始人、主编和唯一撰稿人。他们二位都是彪炳史册之人:亚当斯将成为美国总统,根茨和梅特涅将成为欧洲保守主义的缔造者。亚当斯向根茨写道,“每一个心系祖国的美国人,看到阁下为美国革命的原则正本清源,驳斥将美法革命原则混为一谈之说,都不禁为之感激不已。”


译注:左一为弗雷德里希·根茨(Friedrich Gentz,1764~1832),普鲁士、德国外交官,政论作家。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1767~1848),美国政治家,担任过外交官、参议员、众议员,美国第六任总统(1825~1829)。


根茨受业于康德,但是柏克的《法国大革命反思录》使年纪轻轻的他转向了保守主义原则,并且痛恨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及其后果。他将《法国大革命反思录》译成德文,第一次对欧洲政治施加影响,并树立起自己的声望。和根茨一样,年轻的亚当斯也深受柏克影响。尽管他试图扮演柏克与潘恩的仲裁者,但最终还是被柏克的主要观点说服了。1791年,他发表了Letters of Publicola,驳斥潘恩的《人的权利》,鞭挞法国大革命,而这惹恼了杰斐逊。年轻的亚当斯写道,美国人民没有陷入激进的抽象原则的陷阱:“幸运,万分幸运的美国人民,他们的绅士风度和德行在保证他们享有自然权利的同时,也维持了国家的和平与安宁;他们的宗教自由原则并非源自那种对宗教无差别的蔑视;他们在议会的平等代表权基于现实的平等,而非基于空想家政客的形而上学冥思。”


因此,亚当斯与根茨思想一致,他透过根茨的论说,看到了美洲殖民地的温和政体——奠基于对因袭权利和习俗的尊重——与法国激进主义平等理论之间最为鲜明、有力的对比。亚当斯认为,就美、法而言,相同的只是“共和国”这个名词。法兰西共和国早已失去了任何真正代议制政府的成分。同年,根茨著作的英译本(亚当斯译)在费城匿名发表,而再版已是1955年的事了。这本小册子的英译本,带有亚当斯的风格,不过在思想和结构上,则带有柏克《反思录》和席勒《三十年战争》的印记,机缘巧合,根茨和亚当斯早年都深受这两本著作的影响。


译注:弗雷德里希·根茨的这本著作,现已有汉译本(刘仲敬译)。


1791年直到辞世,革命真实而彻底的蠢行——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不存在——一直是根茨思考和行动中的重大主题。1827年,为了捍卫自己的事业,反驳自己心上人的指责,他以最高的诚意概括了自己的原则:


“我在25岁时做出了选择。德国的新式哲学,无疑也包括政治科学领域的新发现,令我心醉神迷。然而在这之前,这些对我而言还很陌生,是法国大革命让我清晰而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我一开始觉得、后来认识到,由于天赋的才干和能力,人们认为我是当权派的辩护士、革新的敌人。人生境遇、周遭境况、人生期许也好,天生的或习得的偏见、世俗的利益也罢,都决定不了这个选择。我早期的所有政治文章,仅限于阅读和学习,当时,我和国内外任何重要政治人物没有任何来往。那些文章让我在上流社会成名,完全是出于自然。”


借助如椽大笔,默默无闻的根茨一跃成为国王们的朋友和“四国同盟”(译注:1815年维也纳会议后俄国、奥地利、普鲁士和英国缔结的同盟)的设计者。最终,他没能战胜革命的巨大威力,但是,他就像身处尤蒂卡的加图(Cato at Utica),为了真理而与命运搏斗。


“我一直清醒地意识到,尽管我的上司们享有威望和权柄,尽管我们取得了一时胜利,然而,时代精神最终可能要比我们更强大;尽管我曾因报刊的毫无节制而彻底鄙视它,但这无损于它凌驾于我们智慧之上的可怕优势;诡计,和强力一样,将与时间巨轮同在。但是,哪怕它某天降临到我头上,也不能阻止我坚定而持久地履行使命;在与命运为敌时,只有卑贱的士兵才会让旗帜倒下。在越发黑暗的时刻,我越有足够的自豪来勉励自己:胜利的事业会取悦诸神,但征服的事业会取悦加图。“


然而,强者不一定常胜。死去的加图在某种程度上战胜了凯撒,20世纪证明了根茨思想的价值。19世纪主流的自由派历史学家一度认为,法国大革命是高尚之举,不可阻挡地朝着一个和平、启蒙、手足情谊主导的世界大踏步前进,他们把美国革命与法国大革命混为一谈,认为它们本质上是同一场进步主义运动的证明。甚至熟读柏克的格莱斯顿也认为,柏克及其学派完全误解了法国大革命的本质。自由派坚持认为,拿破仑只是插曲,是对博爱与光明的力量(体现在法国大革命的教义中)的短暂反动。这需要用20世纪的大灾难及其循环往复——塔尔蒙教授(Talmon)称其为“极权民主”,纽卡斯尔的珀西勋爵称其为“全能民主”——来说服自由派,使其意识到法国革命家们可能在基本原则上犯了错误。


和柏克、两位亚当斯总统一样,根茨意识到到灾难——源自杜尔哥、孔多塞、卢梭和潘恩的谬误——将会不可避免。这本小册子包含了根茨一生的精华。他断言美国革命——犹如柏克评价1688年光荣革命——“阻止而非制造了一场革命。”美洲殖民者奋起捍卫自己的因袭权利;他们的主张和期望是温和的,建立在对人性和自然权利的真正理解之上;他们的宪法是保守的。相反,法国大革命,则希望重塑人性,再造社会,打碎过去,蔑视历史,拥抱理论教条,匍匐于意识形态巨兽的残暴统治之下。审慎和惯例引领着美国人民——他们很容易地保持并延续了英国的代议制政府和个人权利的传统;狂热和空想则带领法国人民走向自我毁灭。在美国革命初期,柏克就声明,殖民者意在保守,而非破坏;他们力图维持从历史经验中获得的自由,而不是要求浮现于空谈哲学家脑海中的虚幻自由;他们“不仅致力于自由,而且致力于基于英国思想和英国原则的自由。抽象自由好比其他纯粹的抽象,是不存在的。自由存在于某些可感知的客体之中。”


根茨一次次触及美、法原则的深层差异——1776年之后的历史进程已经使20世纪的学者清晰地认识到这种差异。例如,他对比了美国人对自然权利的健全认知和法国人对抽象“人权”——“一种魔咒,在不知不觉中解除了国家间、人类间的所有纽带”——的错觉。“上帝的声音就是人民的声音”,在法国异化为“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近来纽卡斯尔的珀西勋爵在《民主的异端》(Heresy of Democracy)中对此做了分析。根茨坚称,“人民”为所欲为的虚假权利,将会吞噬掉所有古老而宝贵的、来之不易的群体和个人权利。结果真是如此。美国人民寻求安全,而法国人民通过武装的教义寻求不负责任的权力。“因为美国革命是一场防御性革命,它因进攻而起,所以当它战胜了进攻那一刻,便理所当然地结束了。法国大革命则如实反映了最为暴力的攻击性革命的特性,只要攻击的目标尚存,它就会持续下去,为攻击而蓄势待发。”



现在,历史学家(不拘于自由派或保守派)对大革命的看法,逐渐接近根茨的立场。克林顿·罗西特(Clinton Rossiter)先生写道,“1776年的美国人民,是现代历史上第一批捍卫、而非发现开放社会和宪政自由的人;他们的政治信仰,就像诉诸武力一样,出奇得冷静……或许这种政治理论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根深蒂固的保守主义。尽管激进的革命原则可能占据了世界其他地方,而殖民者的心中,充满了对过去的保护和尊重……相比法国大革命,美国革命的政治理念不是设计出来摧毁世界的。”尽管路易斯·哈茨先生与罗西特教授有很多不同之处,但相同的是:“作为世界革命的象征,美国人民并不是真正的世界革命派……他们知道,对自己而言过去已经足够美好了。它(美国独立战争)没有刺激美国人民产生边沁和伏尔泰式的暴怒,而是常常产生一种类似于迈斯特的 ‘天意使然’的神秘感。”


而法国人民对待历史、连续性、永久社会之契约则是完全不同的态度。“法国在君主制下已经饥肠辘辘,疲惫不堪,” 泰纳(Taine)说道,“被社会契约的毒药灌醉了,再加上无数的掺了假或烈度的酒水,所以突然之间就脑瘫了;同时手脚抽搐,语无伦次,器官紊乱,功能失调。此时的她已经度过了狂喜阶段,即将进入忧郁谵妄期;瞧她,有可能胆大妄为、痛苦煎熬、无所不作,有可能开创惊世伟业、制造骇人暴行;而此刻她的向导,也如她一般反复无常,给暴怒的她指出敌人或障碍。”丹尼尔·布尔斯廷先生在《美国政治的天赋》(The Genius of American Politics)中,以一种对历史和政治富有洞见的现代性批判,得出与根茨相同的结论:“美国革命非常独特,既有对英国过往的辩护,又有对美国未来的肯定。英国的历史存在于古老而鲜活的惯例、而非教条之中;美国的未来也不存在于某个理论之中。因此,美国革命是一个审慎的决定,由有原则的人而不是某种理论主张做出的。”但是法国大革命,如托克维尔写的那样,直接从楼梯当间一跃,破窗而出,以便尽快着地。


“它通过倾向于人类的新生,而不是单单改革法国,唤起的激情,连最暴力的政治革命也不曾唤醒过。它激励改宗,发明传道术;进而假定为准宗教——那些见过的人都惊恐万分,更准确地说是变成一种新宗教,这还不算完,的确,它没有上帝、礼拜、来世,但仍有可能像伊斯兰主义那样,可以依靠自己的士兵、使徒和殉道者而遍布世界。”


这就是根茨教给我们的:美、法革命,正是原则和意识形态的对立、审慎和狂热的对立、因袭权利和空想的对立、历史智慧和乌托邦的对立、自由政府和民主暴政的对立。这些对抗性力量在世界战场上依然存在,英国惯例的权威和美国政治,依旧面对着意识形态的平等化狂热和雅各宾派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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