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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允许你公司迁入,也没义务为你们办这事”--南滨路管委会何以不执行“放管服”?

2017-09-23 工人日报重庆记者站

 

 一个原本简单的招投标行为,却因为当地政府部门领导的介入,导致事情变得异常复杂。重庆某中标单位一脸茫然:招投标是非常严谨的行为,南滨路管委会领导居然会插手干预?中央文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干预,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行为。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的“放管服”言犹在耳,为什么南滨路管委会主要领导就当耳旁风呢?



重庆至元成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位于南滨路的铂悦•澜庭地产项目时,需要改迁输电线路,为此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据悉,在目前的房地产开发市场,迁改电力线路非常普遍。这是对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开发商、业主等都有利的一个市场行为。改迁线路后,当地市容市貌得以改善、没有电力铁塔的小区更易受业主青睐,政府规划更科学、电力主管部门可借机优化线路,出钱迁改的开发商则可获得更多经济利益。



实践中,开发商都独立进行招投标,施工企业中标后,开发商出具证明,施工企业会很快与当地政府、电力公司等达成一致意见迅速实施。然而,铂悦•澜庭地产项目的电力迁改工程,却因为重庆南滨路管委会王喜民副主任的介入,让事情异常复杂起来。


中标公司向《工人日报》重庆记者站投诉称,在投标前,他们了解到,必须要到当地政府部门盖章才有资格报名,分别是:重庆南滨路管委会(迁改项目辖区政府)和重庆南宜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岸区政府投资公司,涉及迁改线路的土地所有者。以下简称南宜公司),于是立即找到南宜公司工作人员赵健和马强,却被告知不可能给任何一家单位盖这个章,并称为此可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在投标前三天,中标公司工作人员意外获悉,南宜公司已经为其中一家投标单位盖章了(见图),立即找到该公司总经理贺文革询问。贺文革明确告知:“之前我们已经给一家公司盖过章,如果你公司要盖章,必须找南滨路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喜民,我之前盖的这个章也是王喜民打来电话,加之王喜民处先盖了章我们才盖的”。记者发现,在南滨路管委会盖章处有一行小字:“规划、电力部门完善手续后,专题研究支持事宜。2017、8、23”。随后,该公司工作人员找到了王喜民副主任要求出具同样的证明材料,却遭到断然拒绝。王喜民说:“只能给一家,不能开给很多家。若要再盖章,必须拿到中标通知书后,才能盖。”



 9月11日,在公开竞标中,该投诉公司中标。其公司负责人随即带上相关手续找到王喜民副主任,却再次遭到拒绝。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王主任办公室,他当面指出:“之前不是有一家公司盖过章吗?就按之前盖的,给我们也出具一份相同的证明材料,业主需要这个补充,而且之前也说中了标可以享受盖章单位相同待遇。”可王喜民副主任却说:“我收回之前的话,不可能为你们盖,我不允许你公司迁入,也没有义务为你们办这事……对于先前盖章的我也要收回。”(有录音)。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大力推行“放管服”,若此投诉属实,应当是一起非常严重的违背中央“放管服”的案例。9月21日,记者专程来到南滨路管委会,希望就此采访王喜民常务副主任。在南滨路管委会办公室,任主任热情地接待了记者。在用手机拍了记者证后,又用笔记本记下了记者手机号后表示,立即给王主任和相关领导报告。随后,任主任告诉记者,领导当天没有时间,待跟领导约好时间后,马上跟记者联系。为慎重起见,记者将拟好的采访提纲交给了任主任。准备采访以下三个问题:一、南滨路管委会是否先期介入电力迁改招投标,并设置报名条件?二、为什么3家竞标公司,仅仅为一家盖章,还为其打招呼,原因是什么?三、公开竞标结果出来后,管委会为什么不给中标单位盖章?


22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任主任电话均未接听,只好给其发了一则短信。很快任主任回电记者称,领导说此事已经有结果,不接受记者采访了。匆匆挂了电话。


据悉,在电力招投标行为中,这只是“冰山一角”。此间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上述这个工程为例,其余两个公司报价为:数仟万元。而中标单位仅仅报了1000多万元,都还有一定利润空间。这位人士说,政府参与设置报名条件和最后不盖章,内行都知道,肯定有问题。深层原因还在于电力施工利润大,电力垄断还没有完全放开导致。


(记者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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