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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莹莹 | 论人类自由与有限性——海德格尔与卡西尔在达沃斯辩论的启示

2017-03-30 詹莹莹 中山大学博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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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莹莹,清华大学哲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曾在哈佛大学哲学系访学一年,研究领域为西方道德哲学。

我们有幸请到詹莹莹博士来到博雅学院做讲题为”道德目的论的古今之思“的学术沙龙。时间:3月31日(星期五)15:00—17: 00 ;地点:南校园逸夫楼204,欢迎大家前来听讲!

本文原载《天津社会科学》2015(2),感谢作者授权推送!


海德格尔(右)与卡西尔



论人类自由与有限性

———海德格尔与卡西尔在达沃斯辩论的启示

詹莹莹


摘要 1929年,海德格尔在瑞士达沃斯与新康德主义马堡学派代表人物卡西尔针对如何理解康德哲学进行了激烈的争辩。他们围绕“绝对命令是有限性的一个例证还是一种超越”,“自由以及无限性如何可能”,“有限存在者能否获得永恒真理”三大主题对自由与有限性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这场辩论显示了在基本立场和具体研究方法上,海德格尔和卡西尔有着相当大的分歧,但在人类共同的哲学事业上,他们也取得了一些共识。


关键词  自由有限性 形而上学



海德格尔曾将康德作为重要的研究对象,从存在论的角度不断阐发对康德哲学的理解。从海德格尔生平年表可以看出,1927年《存在与时间》问世;1927-1928年冬季学期,他在马堡大学讲授《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现象学阐释》;1928年以《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为题在里加的赫尔德尔研究所做了多次演讲;1929年3月在达沃斯的“国际大学课程”上再次演讲;同年,《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一书出版。值得一提的是,海德格尔在达沃斯与新康德主义马堡学派代表人物卡西尔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达沃斯辩论之后的1930年夏季和1935-1936年冬季,海德格尔在弗莱堡大学开设了两门不同的课程,分别对康德的自由理念和先验原理进行探讨,讲稿(《论人类自由的本质———哲学导论》和《物的追问———康德先验原理的学说》)后收入其著作全集。本文暂且不去分析这几个历史事件之间的相互关联,而将海德格尔对康德的解释理解成一种具有延续性理路和整体性构想的理论,从达沃斯辩论提及的问题出发,理解海德格尔的形而上学思想。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代表作有《存在与时间》,《林中路》,《路标》等。


 

关于自由与有限性问题的达沃斯辩论

达沃斯辩论中,海德格尔和卡西尔两人主要针对如何理解康德哲学进行了激烈的争辩,其中他们对自由与有限性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概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绝对命令是有限性的一个例证还是一种超越?在卡西尔看来,康德哲学中真正重要的问题是自由问题,这一点毋庸置疑。同时他指出,理解康德的自由理念必须通过理解其伦理学中的绝对命令。因为绝对命令设立的法则不仅局限于有限的存在者范围内,而且适用于所有理性存在者。所以他说,“道德性的东西本身超出了现象的世界,确是决定性的形而上学的东西,而在这一点上就实现了某种突破,这与通向智性世界的过渡相关”[1]。于是绝对命令被设定为一种绝对的东西,应当被看作是对有限性的一种超越。

海德格尔则认为“超越存在者的绝对命令就是超越有限性的自由”这一说法站不住脚。首先,即使绝对命令中存在着某种超越有限存在者的东西,但命令本身表达了一种与有限存在者的内在关联。因为绝对命令不可能离开存在者而存在,所以不管绝对命令朝向怎样一个绝对的、超越的维度,都只能算是对有限存在者的一种突破,但实际上仍无法消解这一存在者。毋宁说,这样的超越是保持在有限性范围内的超越。其次,这个范围恰好为实践理性的本质提供了栖居之处。因为,“一种纯粹地被设立在自身之上的理性,它不可能逃避到某种永恒的、绝对的东西之中,但也不可能沦落到物的世界之中,这种介于其间的东西是实践理性的本质。”与卡西尔不同,海德格尔认为实践理性制定的绝对命令所具有的法则性并不仅是朝向一种行为或是一种理性思考,更重要的是其关涉人的此在,正因人的此在本身结构的有限性,绝对命令实际上也只能作为有限性的一个例证。

2.自由如何可能以及无限性如何可能?以上关于“绝对命令是否是对有限性的超越”的争论透露出卡西尔已经充分理解“自由如何可能”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但他也指出,“自由如何可能呢?康德说,这个问题没有得到理解,我们理解的仅仅是自由的不可理解性。”[2]而海德格尔却坚定地认为,“自由并不是理论把握的一个对象,而毋宁是哲思的一个对象。这一切只能意味着除了在解放的活动中,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自由,对人来说理解自由的唯一一条、也是正确的一条道路就是人的自我解放”[3]。不难看出,他们对自由的理解基于不同的立足点,也分别折射出两人知识论和存在论的视域。前者企图通过理解和把握的方式来接近自由,后者则将自由与人的存在紧紧联系在一起,将自由作为人的自我解放运动来提出。这两种对自由的不同理解,一个是主动自发性的,一个是接受领会性的,海德格尔的解释显然将自由作为人的有限性问题来探讨。
       那么,人是否可以实现无限呢?海德格尔向卡西尔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人们以什么样的方式达到无限性?人如何可能分有无限性?无限性是作为有限性的单独的规定而获得的呢,还是说无限性是某种特有的领域?”卡西尔认为,无限性并不一定是实际的无限性,它的出发点是有限性的人,但无限性的功能在于使人能够实现从生存的事实直接过渡到纯粹形式领域,在这一过程中,人体会到无限性。所以他将自由理解为一个无限的过程,因为,“自由终归只能在行进着的恢复自由的过程中被发现”。在卡西尔那里,人具有的符号构造的能力成为自由的可能性条件。

很明显,海德格尔不会同意卡西尔的主张。因为人的有限性的问题始终是他理解康德哲学的一个主题。海德格尔认为,对人而言获得无限是不可能的。人总是受限于他的认识能力,认识的方式主要是接受性的直观而非自发性的符号构造,所以自由根植于一种永远无法打破的有限性之中。他强调对于自由的理解,应该是“某种解放的运动,即此在之内在超越的解放,是哲学活动本身的特性,于是,解放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在某种程度上对于意识的构型图象而言以及对于形式王国而言成为自由的,而是在于:对此在的有限性而言成为自由的”。对他来说,哲学人类学的问题和理念,在于人作为一个超越的存在者,是面向存在者整体和其自身的一种敞开。所以,所谓的无限性只存在于存在论之中,或者可以说,“人作为有限的存在物在存在论上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无限性,但是,人在创造存在者本身方面,根本不是无限的或绝对的,毋宁说,他在存在领会的意义上是无限的”,而这样的存在论恰好是“有限性的最严格证明”。

3.有限存在者能否获得永恒真理?实际上,在达沃斯辩论中卡西尔和海德格尔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即承认有限存在者的存在,但是他们对有限性的理解大相径庭,所以会有关于“有限存在者如何能获得永恒真理”的讨论。这一问题实际上蕴含了两个方面的疑难,首先是有限存在者如何获得普遍真理的问题,其次才是如何获得“永恒的”真理的问题[4]。

关于第一个问题,海德格尔将先验想象力与存在领会联系在一起进行回应。他认为先验想象力实现了对存在的存在论领会,这是因为所有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的关系处于想象力中。这样的领会只有在有限存在者的内在经验中才得以可能,所以先验想象力所产生的无限性,是在有限性的存在论中实现的。正如在康德那里,图型法的想象力被看作“源始的展现”,是“自由的、自我给予的呈现”,这与一种“对接受的东西的依赖性”[5]相关,所以说它始终无法脱离对人的此在本身内在结构的依赖。海德格尔还指出:“只有当此在生存着的时候,真理通常才能作为真理而存在,并且作为真理根本上具有某种意义。”这表明了真理与此在的内在关联,即“此在”在“真理”中存在,同时,真理又首先在“此在”中显露端倪。实际上,这包含了双重的有限性,一是对此在的规定(人在真理中存在),二是对真理的规定(真理通过人而存在)。

那么要通达永恒的真理,必须在时间性的内在结构中来理解[6]。海德格尔指出,真理是对此在的一种超越,是对主体的一种超越,因为此在在真理中获得了此在本身的可能性,就此而言,真理并不是有限的。此外,必须正确理解永恒的意义。海德格尔将“永恒”标记为时间在永远存在的意义上的一种持续存在(持存性)。这是时间本身的内在超越性,因为在一种先验的、存在论的时间规定之中,实体通过持存性首先组建成为了自身,真理亦然。所以海德格尔强调,“着眼于存在之领会的可能性而突出此在的时间性,而且一切问题都要定位于时间性上”[7]。

卡西尔则批评了海德格尔过分强调图型论的意义和作用[8]。他指出:“图型论和‘先验想象力’学说确实处于康德分析论的核心,但并不是康德整个思想体系的中心。”卡西尔还认为,海德格尔从基础存在论出发理解康德,把先验想象力看作感性与知性的共同根源,所以在海德格尔那里此在与有限性的重要性被凸显出来了,更被看作理解康德哲学的出发点。这样,康德哲学体系中关于“现象”与“本体”、“经验事实”与“理念世界”等二元对立的格局就被海德格尔取消了,这显然违背了康德的原意。

同时,卡西尔认为,生产性的想象力恰是导向符号性的东西。他说:“我是通过对符号性的东西的研究而被引到此点的。如果符号性的东西不回溯到生产性的想象力的权能上,人们就不可能对它作出解释。这个想象力是全部思维与直观的联系所在。”卡西尔指认康德将想象力看作直观的综合,但并不是要将感性与知性统一在想象力之中。这样一种直观的综合不是通过纯粹思维的综合,而是通过类的综合来实现其功能的,它属于纯粹知性的基本能力。而所谓的类的综合则是要通过图像概念,抑或符号概念来实现。此外,卡西尔强调通过知性的自主性获得对真理的认识,同时,他也指出过分强调存在者的有限性与永恒真理是相悖的。在他看来,康德对数学的评价已经说明,有限知识自身居于与真理的某种关系中,但真理并不因此而有限,它仍然可以是普遍必然而且永恒的。

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


 

如何理解形而上学

达沃斯辩论显示了在基本立场和具体研究方法上,卡西尔和海德格尔有着相当大的分歧。但在人类共同的哲学事业上,他们也取得了共识,至少卡西尔认同海德格尔回到古希腊“存在者是什么”这样一个基本问题来研究形而上学的进路。同时,卡西尔也指出,他与海德格尔有着对共同的人类问题的关注,却并非一种简单地从人类学立场上去理解“人是什么”。或可认为,这是他们分别用“文化人类学”和“基础存在论”[9]来区分自己对人的研究有着不同进路的一个说明。正如海德格尔自己所言,“思想家之间的争执乃是实事本身的‘爱的争执’”[10]。这样一次深刻的论辩不仅对听众,而且对辩论者自身也有启发,我们可以进一步探究,在自由与有限性中尝试理解海德格尔的形而上学。

1.自由与形而上学。在《论人类自由的本质》一书中,海德格尔提出,“康德在自由问题的历史中占有一个重要的位置,因为他第一次明确地在自由的问题与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之间建立根本的联系”[11]。这是他深入考察康德自由理念的重要原因,因为在他看来,自由是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形而上学提出的问题无非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存在”本身是什么?(2)这样一个“存在”如何可能成其自身?(3)成其自身的可能性根据是什么?自由问题恰与此相应,因为自由涉及人这一特殊的存在,它作为人类的本质被提及,也作为存在的问题被讨论,因此理解自由与存在的关系尤为重要。海德格尔在这里区分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他认为当我们理解消极的自由时,是将其看作一种“独立于……”的自由,这涉及的是一种否定性的关系。这样一种人类的自由不仅应作为一个事实被考察,同时也应该从关系的角度去理解,这样的关系是人类作为“此在”与世界作为“存在者”的整体关系。而当我们理解积极自由的时候,不仅要看到它作为绝对自发性的、能从其自身开启一个事件的序列,它在另一个方面还能表达人根据自由意志决定自身行动、自行制定行动的法则的能力。也就是说,积极自由不仅具有宇宙论的意味,同时还有伦理学意味。正是因为自由是人类的本质所在,由此可以说自由的问题构成了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正如海德格尔理解自由问题是通过对自由的可能性和自由的现实性两重进路那样,形而上学的问题也需要在实践的维度重提,所以在达沃斯辩论的最后,海德格尔提出了一点重要的补充——我们正走在将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付诸实践的道路上。

2.有限性与形而上学。如前所述,自由是人的解放运动,实际上包含了对此在的有限性的理解,因为自由使人从有限性中得到解放。实际上,它并没有超越有限性,而恰是对此在的有限性进行了一个说明。自由与有限性实际上都不是通过经验或知识、理论或实践认识,而是在存在领会中实现。它们在存在的意义上是无限的,但在存在者层面都关涉有限的存在者(Dasein),即具体的人,而“比人更原始的是在他之中的此在的有限性”[12]。

所以海德格尔明确提出形而上学的内在可能性和必然性就在于:“形而上学的本质基本上是由对有限性难题的更原始的制定和更执着的坚持中被承担和保持的”[13]。那么,如何理解海德格尔的有限性呢?法国学者皮罗认为,在希腊思想中“有限”就是“完全”、“完成”;与其相对的“无限”的意思是“无界限”、“未完成”。所以“有限”的界限和终结不但不是表示否定,反而有创生的意味。它是事物开始的原因,以一种方式引导、确定、解放事物的存在。同时,作为非存在的“无”一方面是纯粹的不存在,另一方面当它被定义的时候,它又必须被允许存在[14]。在犹太-基督教传统中,“有限”被理解为“局限性”,与其相对的“无限”是没有任何束缚或限制的存在,是至高完满的存在。所以当他们论及“一切从无中生”时,跟希腊人不同,他们并不强调可能性的敞开,而是强调一个至高完满的造物主。所以,“无”一方面说明了造物主的创造能力,即没有什么先于造物主产生,另一方面又体现了造物主的超越性,即由其创造出的有限物实际上是一种非存在。

海德格尔的有限性思想不可能是两大传统思想的简单叠加,当他说要在基础存在论的视域下以此在的生存结构为切入点来理解有限性时,已经透露了其对于形而上学的理解,即对存在者之所以存在的追问,所以有限性不能简单理解为局限性或者一种限定。但这两大传统思想对海德格尔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它们使他开始从“无”的角度来理解形而上学,提出“人的此在只有当其将自身嵌入‘无’中时才能和存在者打交道”[15]。所以在《形而上学是什么》和《形而上学导论》中,海德格尔反复提到了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是———究竟为什么存在者存在而“无”反倒不在?[16]但这样一种“无”所具有的创生性并不像基督教造物主创造万物那样,它不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存在对人类这一存在的有限性规定,而是更接近于古希腊所强调的那种本质的有限性,即关于存在本身的有限性。如前所述,海德格尔在达沃斯辩论中通过解读康德明确地区分了存在者的有限性与存在的有限性,认为对于有限的存在者(人)而言,以获得永恒真理通达无限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不可能进入到一个本质上非有限的领域,但在存在领会的意义上说,通过先验想象力和时间性的概念,永恒的真理是敞开的。哲学的真正使命和自由的真正意义就在于,人类能够认识到自身的有限性并在存在领会中实现自由。


卡西尔(Ernst Cassirer,1874—1945),德国哲学家、文化哲学创始人,著有《神话思维的概念形式》、《人论》等。


 

注释

1《卡西尔和海德格尔在瑞士达沃斯的辩论》,O.F.博尔诺记录整理,赵卫国译,《世界哲学》2007年第3期,以下凡出自该译文,不再标注。


2.康德提出“在思辨理性的所有理念里面,自由是我们先天地知道其可能性却仍然不理解的唯一理念,因为它是我们所知道的道德法则的条件”。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页。


3.转引自孙冠臣《卡西尔与海德格尔的达沃斯之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8年第3期。


4.实际上这两个问题或可化约为康德关于“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海德格尔在《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一书中对此有充分的论述,在他看来,《纯粹理性批判》处理的绝对不是简单的知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阐明形而上学之何以可能的问题。


5.也就是说,人的知识依赖于直观对象,这样的对象往往是被给予我们的,人类知性本身无法创造出一个对象的存在来,而只能接受对象的表象和呈现。


6.时间性构成先验想象力的基础,这是《存在与时间》延续下来的思路,这种解读实际上暗示了以逻各斯或理性为基础的传统形而上学在他这里被瓦解了,这也被认为是海德格尔阐释中“真正激进的地方”。


7.这里海德格尔也简单提到了对死(tod)、烦(sorge)与无(nichts)的分析,这些论题在《存在与时间》中占据了很重要的篇幅,构成了海德格尔哲学中极为重要的部分。


8.在另一篇文章中,卡西尔指出,他并不否认或贬低图型法的意义和重要性,相反认为康德在阐述结构具有“无与伦比的透明性”,但这并不因此说明图型法和先验想象力就是康德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同时,他认为理解康德“关于人的学说”,并不是指向人的此在,而是人性的理智的根基。卡西尔:《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评海德格尔对康德的解释》,张继选译,《世界哲学》2007年第3期。


9.海德格尔指出:“人类学也可以成为哲学的,只要它或是规定哲学的目的为人类学,或是规定哲学的开端为人类学,或是同时规定两者为人类学。”但人类学讨论人的时候用的方法仍然是历史学的,去除了时间性,人的当下的、有限的体验就不复存在了。孙周兴主编:《海德格尔选集》上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02页。


10.海德格尔:《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载《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96页。


14.刘小枫主编:《海德格尔与有限性思想》,孙周兴等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151页。文章还提到了关于“有限的”与“有限性”的区分。皮罗指出,正如并非所有存在的都是存在那样,并非所有有限的都是有限性。有限的只有在关涉人的存在、人的本质及上帝关系等一系列理论结构中才会呈现为有限性。


15.海德格尔:《形而上学是什么》,载孙周兴主编《海德格尔选集》上卷,第152页。


16.同时,海德格尔也将死亡看作此在的可能性,通过它得以构建存在的整体性。这些论述在《存在与时间》中得到了全面的展开,成为理解海德格尔思想的重要部分。关于有限性与死亡的联系,在词源上也有说明,王庆节对“有限性”的理解是:“德文词’Endlich'既可译为‘有限的’,也可译为‘有终结的’,海德格尔这里明显想把人类理性的有限性讨论与人的生存的会死性领会联系起来。”海德格尔:《康德与形而上学疑难》,王庆节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第206页。


中山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学术沙龙(四十八):


道德目的论的古今之思


时间: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15:00—17: 00 

地点:南校园逸夫楼204


讲座简介:

道德目的论的确立和发展与人类认识自然和自我的问题密切关联。古希腊的目的论思想充分重视自然与目的、美德和幸福之间的关系,同时尊重和强调人与自然分别作为有机体存在的事实。近代以来,自然科学蓬勃发展,人们逐渐用因果性代替目的性来解释自然;随着人文主义的高扬,理性的作用不断凸显,基于形而上学的道德目的论也由此式微,现代性道德危机也逐渐产生。在现代人的伦理生活中,自我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被割裂,而且美德和目的之间的关联也不再有任何必然性。由此,道德生活的目的,从对关乎美德之幸福的追求,逐渐下降至对行为最大效用的诉求,或对一种可普遍化的道德准则的规定。考察道德目的论的古今嬗变,并尝试理解其形而上学和实践哲学根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反思现代性道德困境与我们当下的伦理状况。

 

主讲人简介:

詹莹莹,清华大学哲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曾在哈佛大学哲学系访学一年,研究领域为西方道德哲学。


注:由于场地原因,本次沙龙地点由原定的241栋改为逸夫楼204室,敬请相互转告。

编辑:张超 / 校对:泽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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