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全市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从8月份开始,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通过结合执法大练兵,创新执法模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强化夏季臭氧污染管控,扭转优良天数比率“不升反降”的不利局面,加快改善空气质量。
这次为期近两个月的检查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开展精准执法,突出“季节性”执法特点,重点检查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家具、包装印刷、油品储存等6个行业,重点抽查“全市重点行业VOCs总量核算系统”中占行业排放量80%以上企业,重点检查涉VOCs排放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
通过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VOCs处理设施运行、厂区无组织排放及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情况。检查排放VOCs的生产装置数量及配套治理设施是否与环评一致,是否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检查投料过程、输送、存储和生产过程等环节中VOCs的密闭收集情况;检查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所涉及天然气、活性炭、吸收液等物料消耗情况,自行监测情况、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生产记录台账、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废弃活性炭转移和处置台账等,是否存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核查该单位是否应纳入应急管控清单,是否应填报全省VOCs总量核算管理系统。
同时检查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情况。检查应取缔关闭的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和“低小散”企业是否做到“两断三清”;检查园区LDAR信息管理平台、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运行管理情况;检查园区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协调,形成VOCs执法监管工作合力。对已核发排污许可的涉VOCs行业,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19年年底前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