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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廷书院院长荣誉录奖项开放申请

 

2018-2019年度

思廷书院院长荣誉录


思廷书院设立院长荣誉录奖项

Master’s   List  Awards 

   旨在培养和增强书院学生的进取心和归属感,在推行知识、能力和价值观培养并举的全人教育的目标指引下,引导学生成为品格高尚、博学多才、能力卓越、关怀社会的世界公民。思廷书院将根据评定年度的实际情况,嘉奖表现杰出和成就卓越的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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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荣誉录


奖项设置

  • 思廷书院全人发展之星

   该奖项旨在表彰德智体群美全面发展的思廷书院学生。评定标准包括学业表现、组织与领导力、创新能力、服务社会意识与实践、个人才能和专长、书院活动参与和贡献等。该奖项分为金、银、铜三个等级。申请者需在上述多个领域有卓越表现,且评定年度GPA不低于3.3(不含暑期课程学分)。

  • 思廷书院个人成就奖

杰出领导力奖

本奖项旨在奖励在学生组织及社团中积极参与活动策划和项目组织,并发挥组织才能领导成员实现团队成长的学生。

杰出社会服务奖

本奖项旨在奖励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会服务与社会公益活动,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学生。

杰出书院贡献奖

本奖项旨在奖励积极参与书院活动,具有强烈的书院归属感,对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杰出才能奖

本奖项旨在奖励积极参加各类文体和其他有益活动,发展个人兴趣爱好,并在其领域表现突出和获得相关荣誉的学生。

  • 思廷书院团体成就奖

杰出书院学生社团奖

该奖项旨在表彰积极组织各类社团活动,丰富书院同学的课余生活,代表书院获得相关荣誉,展现和提升书院形象的书院学生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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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及对象

1.   评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评定按照学生自主申报和教职员或相关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参评对象需为思廷书院的全日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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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对象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大学和书院,自觉遵守大学和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并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4.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实践,开拓创新。

5.   凡评定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参加评定:

1)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大学、书院规章制度受到警告或以上处分者;

2)   评定年度中因故休学,无完整学年成绩者;

3)   严重扰乱学校公共秩序,破坏公共环境,损坏公共设施者。


Tips

请密切关注书院近期关于院长荣誉录的邮件通知,获取更多关于申报表、评选细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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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廷书院院长荣誉录奖项评定办法(20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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